没有合同工伤能赔偿吗(无合同临时工受伤骨折怎么处理?)
导读:在未签署劳务协议的情况下,员工受伤仍可依据《工伤保险条例》享受工伤待遇,若企业未缴纳工伤保险,需承担相应赔偿责任。未签书面劳动合同不影响劳动关系,员工因工...
没有合同工伤能赔偿吗
导读:在未签署劳务协议的情况下,员工受伤仍可依据《工伤保险条例》享受工伤待遇,若企业未缴纳工伤保险,需承担相应赔偿责任。未签书面劳动合同不影响劳动关系,员工因工作受伤仍有权享受工伤待遇。需向当地人社局提交工伤认定申请,企业应在事故发生后一个月内申报,否则员工或其家属可在一年内提出。认定及治疗后,根据伤残等级等因素确定赔偿金额。一、没有合同工伤能赔偿吗
(1)假设在未签署劳务协议的情况下,遭遇工伤事件,受伤员工仍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若企业未依法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费用,将需由该企业承担或赔偿所有工伤待遇。
(2)若雇主与员工之间未签订书面形式的劳动合同,这并不妨碍劳动关系的建立,即双方实际存在着劳动关系。在此种情况下,员工因工作原因遭受伤害,依然被视为工伤,有权要求享受工伤待遇。
(3)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提交工伤认定申请,企业有责任在事故发生之日起一个月内进行申报。如企业未能及时申报,工伤员工或其近亲家属可在一年之内提出认定申请。待工伤认定及治疗结束后,再行申请伤残鉴定,随后根据鉴定结果所评定的伤残等级等因素,确定最终的工伤赔偿金额。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其实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二、没有合同工伤是否能赔偿
若您并未签署劳动合同,但依然能提供如下证据以支持您与用人单位之间确实存在事实上的劳务关系,那么仍其实可以尝试提交申请至相关部门进行工伤鉴定:
(1)工资单或工资记录、缴纳社保金的相关记录;
(2)公司为您出具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明确个人身份的文件;
(3)您在应聘过程中所填写的用人单位的招募"登记表"和"报名表"等招用资料;
(4)工作期间的考勤记录;
以及(5)其他与您同时在此单位工作过的同事提供的证人证言等等。
在这种实际存在的劳务关系中,您同样有权获得任何由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赋予的权益,包括但不限于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其实我们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没工伤认定
没有认定工伤是不能够申请赔偿的,当事人想要获得工伤赔偿,必须要先申请工伤的认定,认定完工伤之后,当事人还是要到有关机构去申请劳动能力的鉴定,因为当事人受到了工伤之后,很有可能会丧失劳动能力,这时候通过劳动能力的鉴定,就其实可以根据最终的结果来要求赔偿。一、没工伤认定 能赔偿吗?
不其实可以。先申请工伤认定,认定完后再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结果要求赔偿。买了工伤保险由保险赔付,没买的话由公司全额赔付。
没有合同搜集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比如工资单,工作服,证人证言,录音等公司没在一个月内申报,其实可以再一年内自己向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交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其家属都其实可以申请。未定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1、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3、交通、食宿费用。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4、康复性治疗的费用。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的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5、辅助器具费用。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其实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
6、护理费。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7、工资福利。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其实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二、工伤鉴定后确定伤残等级的如何赔偿?
伤残鉴定后确定伤残等级的,除享受以上1至7项待遇外,分三种情况对待:
1、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并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因此,当事人如果是想要申请工伤的赔偿,那么需要通过工伤的认定,工伤认定之后就其实可以获得赔偿,如果当事人没有认定工伤,那么就不能够证明当事人一定是因为工伤导致的受到伤害,所以想要获得赔偿,除了申请认定工伤之外,还需要到劳动机构去申请劳动能力的鉴定,最终根据认定的结果来进行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