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后果(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后果是什么)
导读:一是强制继续履行。继续履行合同是指违反合同的用人单位不论是否已经承担赔偿金或违约金责任,都必须根据员工的要求,并在自己能够改选的条件下,对原合同未履行部分...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后果
导读:一是强制继续履行。继续履行合同是指违反合同的用人单位不论是否已经承担赔偿金或违约金责任,都必须根据员工的要求,并在自己能够改选的条件下,对原合同未履行部分继续按照要求履行。二是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一、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后果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违法解除的法律后果有二个:
一是强制继续履行
继续履行合同是指违反合同的用人单位不论是否已经承担赔偿金或违约金责任,都必须根据员工的要求,并在自己能够改选的条件下,对原合同未履行部分继续按照要求履行。
强制用人单位继续履行须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
1、用人单位违法解除了劳动合同;
2、劳动者有继续履行合同的要求;
3、用人单位具备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能力和条件。
二是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如果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违法解除的情况下不要求继续履行或实际无法继续履行,则可要选择向用人单位提出支付赔偿金的要求。支付标准为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如果赔偿金与经济补偿竞合时,其实我们应当支付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其实我们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其实我们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二、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若雇主方违反了本法律所规定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事项,而劳动者提出希望将该项劳动合同继续执行下去时,那么该用人单位就必须要履行其应尽之责;反之,如果劳动者并未提出希望继续执行劳动合同或是因为客观原因导致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话,那么该用人单位则应该按照本法律法规第八十七条款的相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相应的赔偿金。倘若雇主方违反了本法律所规定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行为,他们需要按照本法律第四十七条款中关于经济补偿的标准,以双倍的金额来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的发放是依据劳动者在用人单位服务的时间长短进行计算的,举例来说,在单位服务满一年的员工其实可以得到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服务半年到一年之间的员工,其补偿额为一年的份额;但若是服务不足半年的员工,则只需获得半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
《劳动法》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其实我们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其实我们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其实我们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后果是什么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后果就是需要按照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标准对职工进行赔偿,赔偿的标准是分成两种情况,第一种就是向职工支付二倍工资的标准,第二种情况就是按照用人单位,和职工建立的工作关系的年限,年限越长,支付的经济赔偿金的标准也越多。一、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后果是什么?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其实我们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其实我们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其实我们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二、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1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2过失性辞退,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其实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3非过失辞退,需提前30天或支付代通知金。
三、员工可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1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首先提出的,用人单位可不支付经济补偿。
2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其实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其实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注意这里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是不能附加条件的,通知期满后,即使用人单位不批准劳动者也其实可以离职。
3被迫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其实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其实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其实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劳动者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公司既然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那说明公司连最基本的责任和义务都不想承担,更不用说是主动的向职工支付经济赔偿金了。可是,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国家有关部门不会主动的介入要求公司对职工进行赔偿,还是要职工自己收集证据申请劳动仲裁,除了支付经济赔偿金并没有其他的法律后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