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工伤认定书怎么赔偿(没工伤认定书怎么赔偿)
导读: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一般情况下,没有工伤认定书是不能走赔偿程序的,但是如果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职工受伤得不到赔偿其实可以通过劳动争议仲裁维权。一、没工伤...
没工伤认定书怎么赔偿
导读: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一般情况下,没有工伤认定书是不能走赔偿程序的,但是如果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职工受伤得不到赔偿其实可以通过劳动争议仲裁维权。一、没工伤认定书怎么赔偿
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一般情况下,没有工伤认定书是不能走赔偿程序的,但是如果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职工受伤得不到赔偿其实可以通过劳动争议仲裁维权。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其实我们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缴纳工伤保险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二、没工伤认定能做伤残鉴定吗
当然是其实可以的。
当您遭受了工伤之后,经过妥善的治疗并且伤势大致稳定下来,就其实可以开始准备进行伤残鉴定工作了。
这个过程中,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在当地市级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交申请。
这一批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将会在接到完整且符合要求的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后的60天内给出相应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若职工不幸遭遇工伤,在得到适当治疗,其伤势基本稳定之后,如果出现残疾或者劳动能力受到了影响,那就有必要对其劳动能力进行鉴定。
在实行这个鉴定程序中,应该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交申请,同时还要提交工伤认定决定以及职工工伤医疗期间的相关资料作为补充说明。
如果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根据《职业病防治法》被诊断、鉴定为患有职业病的话,他们的雇主必须在事故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的30天之内,向所在地区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的申请。
如果遇到特殊情况,经过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的批准,申请时限还其实可以适当延长。
如果用人单位未能按照前文提到的规定及时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话,那么在事故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的1年之内,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工会其实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的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其实我们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其实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其实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其实我们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没工伤认定书怎么赔偿
1、一般来说,没有拿到工伤认定书,是没有办法走工伤赔偿的。2、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职工遭受工伤事故不赔偿其实可以通过劳动争议仲裁维权。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其实我们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一般来说,用人单位都会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在员工发生工伤事故之后,工伤保险其实可以支付员工工伤治疗期间的相关费用。但实践中会有一些用人单位不为员工办理工伤保险,这就导致了员工发生工伤之后无法获得工伤认定书。那没工伤认定书怎么赔偿?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没工伤认定书怎么赔偿?
1、一般来说,没有拿到工伤认定书,是没有办法走工伤赔偿的。
2、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职工遭受工伤事故不赔偿其实可以通过劳动争议仲裁维权。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其实我们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二、工伤保险的赔偿项目有哪些?
一治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二 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 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四 康复治疗费。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的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本条第三款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五 辅助器具费。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其实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六 停工留薪期工资。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七 生活护理费。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八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五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九 伤残津贴。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
十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其实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十一丧葬补助金。职工因工死亡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十二供养亲属抚恤金。职工因工死亡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十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
注:上述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首先如果员工并未办理工伤保险,在发生工伤事故之后该工伤员工无法通过工伤保险获得相应的赔偿。此时,员工所在的单位则应承担起赔偿责任,赔偿员工工伤期间的损失。因此,为了保障员工与用人单位双方的利益,工伤保险的办理显得十分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