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条件下可以退还购房定金(购房者在哪些条件下可退房)
导读:购房定金退还条件包括:卖方违反将购房者预定房屋转售他人,导致交易未成立,应双倍赔偿;买卖双方对合同细节有争议但不影响实质性条款,合同未签,卖方全额退款;合...
哪些条件下可以退还购房定金
导读:购房定金退还条件包括:卖方违反将购房者预定房屋转售他人,导致交易未成立,应双倍赔偿;买卖双方对合同细节有争议但不影响实质性条款,合同未签,卖方全额退款;合同关键条款如价格、面积含糊不清致合同无法签定,卖方需退还定金。一、哪些条件下其实可以退还购房定金
在哪些条件下可退还购房定金呢?首先,若卖方将购房者已经预定的房屋转售给了第三方,从而使交易并未正式签订,那么卖方应该双倍赔偿购房者所支付的定金。
其次,当买卖双方仅因为在正式合同以及相关补充协议的具体内容上未能达成一致意见,但这与房屋买卖合同其他实质性条款无关时,导致合同最终未能签署,在此情况下,双方并不构成任何违约行径,卖方应该毫无保留地归还购房者所支付的所有定金。
最后,若房屋买卖合同中关于价格、面积及货物数量等关键性条款未作详细明确的规定或表述模糊不清,若双方在这些方面不能达成共识导致正式合同无法顺利签订,那么卖方应无条件地向购房者返还支付的定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
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其实我们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其实我们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
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销售商品房,不得向买受人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费用。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向买受人收取预订款性质费用的,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所收费用其实我们应当抵作房价款;当事人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其实我们应当向买受人返还所收费用;当事人之间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全文》第四条
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其实我们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其实我们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第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其实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其实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二、哪些条件下才会构成走私国家物品罪
涉嫌犯有走私国家物品之行为,有可能触犯罪名——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
要想认定该种罪行,需要满足以下三个紧密相联的关键因素:
首先,这种行为严重破坏了我国对外贸易的正常监管秩序以及国家对各种进出口货物、物品所实行的禁止性的严格管理制度;
其次,这类犯罪的实施者其实可以是在社会上任何一个阶层从事活动的人们;
最后,犯罪者必须具有明确的非法意识,即他或她明知道正在触犯海关监管规定,却仍然故意任其事情发展下去或者积极推动这种违法行为的实现。
《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
走私珍稀植物及其制品等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其他货物、物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本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条各款的规定处罚。
关于购房定金的退还事项,以下几点需要注意:首先若是因卖方违约,私自将购房者预订之房屋转售给他人,从而导致交易未能顺利达成,此时卖方其实我们应当承担双倍赔偿责任;其次,若买卖双方在合同细节方面存在争议,但并不涉及到实质性的条款,且合同尚未签署,那么卖方其实我们应当全额退还定金;最后,如果是因为合同中的关键条款,例如价格或面积等内容模糊不清,导致合同无法顺利签订,那么卖方也必须无条件地退还定金。
购房者在哪些条件下可退房
情况1、开发商逾期交房情况4、房产证不能按期办理情况5、由于开发商原因导致贷款批不下来情况6、交房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情况7、房屋已抵押情况8、房屋的主体质量不合格情况2、开发商五证不全导致买卖合同无效情况3、开发商擅自变更设计。购房者可要求退房是法律所赋予的在特定条件下购房者可解除购房合同的权利,是对购房者合法权益保护的体现。具体来讲,已经签订了购房合同的购房者在哪些条件下可退房,即解除购房合同?如果卖方某些违约的行为满足退房的条件,不过,卖方违约但拒绝退房怎么办呢?对于这些问题,本文将详细为您进行介绍。
一、购房者在哪些条件下可退房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以及具体操作实践,其实可以退房的条件主要包括约定条件与法定条件两种。
约定条件是指购房者与开发商在购房合同中约定其实可以退房的条件。如房产商延迟交房超过一定期限,购房人其实可以要求退房。
法定条件综合起来主要包括以下几项:
一购房合同无效。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无效的直接结果是因合同取得的财产应予返还,具体到购房合同上就是购房者退还房屋,而开发商退还房款。从实践来看,造成购房合同无效的常见情形有:
1、开发商无权处分该房产。主要有开发商未取得预售许可,房屋为共有财产而未经其他共有权人书面同意的,该房屋权属有争议,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屋权利等情形;
2、开发商存在欺诈情形。
二套型误差导致退房。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的规定,按套单元计价的预售房屋,套型与设计图纸不一致时,或者相关尺寸超出约定的误差范围,合同中对此未约定处理方式的,购房人其实可以退房;
三面积误差导致退房。即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达到一定比例。若合同中未约定具体的比例,按照有关规定,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购房人有权退房。
四开发商变更规划、设计导致退房。已预售的商品房,开发商应在变更规划、设计导致商品房的结构形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变化,以及出现合同约定的其他影响商品房质量或者使用功能情形之日起一定时间内书面通知购房者,购房者在接到通知后可选择是否退房。若开发商未在规定时限内通知的,购房者有权要求退房。
五质量不合格导致退房。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其实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购房者有权退房。
二、卖方违约但拒绝退房怎么办
一如果卖方已经违约但又拒绝退房的,购房者其实可以先与开发商沟通协商。
在目前房价上扬的情况下,如果退房仅是退还原先的购房款,反而往往会使购房者遭受损失。
因此,从经济收益的角度来说,退房可能不是很明智的选择。购房者其实可以通过与开发商协商,要求开发商通过其他方式,比如支付违约金等方式,弥补违约行为造成的损害。
二如果协商不成,购房者其实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合同,同时主张卖方承担违约或者赔偿责任,同时支付自身因退房受到的损失如误工费、车费等。
人们在购买普通的商品时其实可以向卖方主张退货,同样,在购房时,如果满足退房的条件,购房者依然其实可以向卖方主张退房。如果卖方拒绝,那么购房者可准备好相关的证据资料,向法院起诉卖方,由法院来判决。此时,证据的提供是至关重要的。如果您不知道该提供哪些证据,不妨咨询房产方面的专家律师,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