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两税法(两税法是什么朝代)
两税法是什么。两税法,是唐德宗时代宰相杨炎所创之税法。在唐朝中期,由于土地买卖和兼并之风盛行,政府直接支配的土地日益减少,均田制无法推行,租庸调制也无法维持。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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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两税法
两税法是什么。两税法,是唐德宗时代宰相杨炎所创之税法。在唐朝中期,由于土地买卖和兼并之风盛行,政府直接支配的土地日益减少,均田制无法推行,租庸调制也无法维持。国家的财政收入大为减少。为了解决财政困难,780年唐德宗接受宰相杨炎的建议,实行两税法。其中规定由征收谷物、布匹等实物为主的租庸调法,改为征收金钱为主,一年两次征税。两税法规定不再以人丁征税,只按实有田产,贫富分等,按夏秋两季纳税。此法大为公平,却损害了大地主阶级的利益,因此遭到了阻挠。当时五代十国军阀混战,天下随之又乱。两税法税法的基本内容,是量出制入,户无分主户、客户,以现居之地为准;人不分丁、中,以贫富为差。商贾税三十分之一,与居者均役。税分夏、秋两次征收,夏税不过六月,秋税不过十一月。这样一来,赋役的负担落实到户,这样可以有效缓和了朝廷的财政危机。
两税法是什么朝代
两税法是唐德宗时代宰相杨炎所创之税法。
由征收谷物、布匹等实物为主的租庸调法,改为征收金钱或以金钱为定额标准征收实物,一年两次征税,是为两税法。
两税法是唐德宗时代宰相杨炎所创之税法。由征收谷物、布匹等实物为主的租庸调法,改为征收金钱或以金钱为定额标准征收实物,一年两次征税,是为两税法。因为武周末年均田制颓萎,唐初的租庸调法早已不适用,唐德宗建中元年开始实行两税法。
唐实行两税法就不存在“庸”了吗?
两税法代替租庸调制成为唐后期的赋税制度,内容如下:
①将建中以前正税、杂税及杂徭合并为一个总额,即所谓“两税元额”。②将这个元额摊派到每户,分别按垦田面积和户等高下摊分。以后各州、县的元额都不准减少。③每年分夏、秋两次征收,因此被称为两税。④无固定居处的商人,所在州县依照其收入的1/30征税。⑤租 、庸 、杂徭悉省,但丁额不废。
即不再另收庸,但有类似的代役税被并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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