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是怎么定价的(《财政科学》刘锐 龙小燕:财政压力、行政干预与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定价)
债券定价原理定理一:债券价格与到期收益率到期收益率上升时,债券价格会下降;反之,到期收益率下降时,债券价格会上升。这一定理对债券投资分析的价值在于,当投资者预测...
债券定价原理
定理一:债券价格与到期收益率
到期收益率上升时,债券价格会下降;反之,到期收益率下降时,债券价格会上升。这一定理对债券投资分析的价值在于,当投资者预测市场利率将要下降时,应及时买入债券,因为利率下降债券价格必然上涨;反之,当预测利率将要上升时,应卖出手中持有的债券,待价格下跌后再买回。
定理二:债券价格与到期时间
即到期时间越长,价格波动幅度越大;反之,到期时间越短,价格波动幅度越小。图中B线到期时间长于A线的到期时间,收益率不变时x固定,B线的价格变动y的绝度值大于A的价格变动y。对投资者而言,如果预测市场利率将下降,在其他条件相同的前提下,应选择离到期日较远的债券投资。
随着债券到期时间的临近,债券价格的波动幅度减少,并且是以递增的速度减少;反之,到期时间越长,债券价格波动幅度增加,并且是以递减的速度增加。
这一定理说明:随着到期日的临近,债券价格对市场利率的敏感度以递增的比率减少。即债券价格的利率敏感性的减少大于相应的债券期限的减少。图中,B线逐渐靠近A线,
定理三:债券价格与债券期限
即对于等规模的收益变动,长期债券价格的变动幅度大于短期债券。
这一定理也可理解为,若两种债券的其他条件相同,则期限较长的债券销售价格波动较大,债券价格对市场利率变化较敏感;一旦市场利率有所变化,长期债券价格变动幅度大,潜在的收益和风险较大。
随着债券到期时间的临近,债券价格的波动幅度减少,并且是以递增的速度减少;反之,到期时间越长,债券价格波动幅度增加,并且是以递减的速度增加。
定理四:债券价格与市场利率
即由收益上升引起的价格下降幅度低于由收益的等规模(相同的基本点)下降引起的价格上升的幅度。
对于期限既定的债券,由收益率下降导致的债券价格上升的幅度大于同等幅度的收益率上升导致的债券价格下降的幅度。
这一定理说明债券价格对市场利率下降的敏感度比利率上升更大,这将帮助投资者在预期债券价格因利率变化而上涨或下跌能带来多少收益时做出较为准确的判断。
即对于同等幅度的收益率变动,收益率下降给投资者带来的利润大于收益率上升给投资者带来的损失。
定理五:债券价格与票面利率
债券的息票利率越高/低,由收益变动引起的价格变动的百分比越小/大。
也就是说,息票利率较高的债券,其价格的利率敏感性低于息票利率较低的债券。
息票率越高,债券价格的波动幅度越小。图中:B线的息票率高于C线的息票率,在同一x坐标中,但B线y坐标的绝对值小于C线y坐标的绝对值。
这一定理告诉投资者,对于到期日相同且到期收益率也相同的两种债券。如果投资者预测市场利率将下降,则应该选择买入票面利率较低的债券,因为一旦利率下降,这种债券价格上升的幅度较大。如果预测市场利率将上升,则应该选择卖出票面利率较低的债券,因为一旦利率上升,这种债券价格下降的幅度较大。值得注意的是,这一定理不适用于1年期的债券和永久债券。
在从事金融行业或者进行金融类的生意时,要了解金融债权这种契约,同时也要知道上述债权的定价原理。如果有其他相关问题想要了解,欢迎咨询蓝箭律师网的免费法律咨询,可以帮助你解答疑惑。
债券是怎么定价的拓展阅读
《财政科学》刘锐 龙小燕:财政压力、行政干预与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定价
标题:财政压力、行政干预与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定价
作者:刘锐 龙小燕
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经济与政治研究所、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
刊期:《财政科学》2022年第3期
内容提要
本文以2015-2019年地方政府债券公开发行数据为样本,研究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定价问题。研究发现财政压力、地方政府行政干预是影响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利差的重要因素。进一步研究发现,财政压力通过影响地方政府行政干预进一步影响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利差,导致发行利差更加失衡。因此,本文提出应提升财政存款管理的透明度与精确性、积极推进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定价市场化、健全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定价机制等政策建议。
关键词:地方政府债券 财政压力 地方政府干预 发行定价
文章结构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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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内容摘编
引 言
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定价机制改革是建设现代财税制度和现代金融制度的必然要求,也是稳增长、防风险的重要手段。新《预算法》实施以来,地方政府债券成为我国地方政府债务融资的唯一渠道,是债券市场占比最大的单一品种。然而,我国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定价的形成机制尚不成熟,由于一级市场发行利率较低,造成二级市场流通性较差、市场接受程度低、发行难度较大等问题。研究我国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定价的内在机理,对推动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定价市场化、指导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工作、提升地方政府融资的使用效率和经济发展效率,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我国地方政府债券一般以发行日前1至5个工作日相同待偿期记账式国债收益率平均值为基准,上浮一定利差作为发行利率。一般来说,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利差是其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等因素的具体体现(Wang et al.,2008),地方政府债券信用风险高于国债,且流动性弱于国债,所以地方政府债券的发行利率应高于同期限记账式国债。然而,由于地方政府对发行定价的行政干预,导致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特征不明显,发行利差非常低(Jiang,2019;王剑锋和吴京,2020;刘锐和攸频,2020)。地方政府干预债券发行的一个重要原因来自地方政府的财政压力。以更低的成本或者利率发债融资,能够较大程度地减轻地方政府债务负担,而地方政府有着强烈压缩财政支出以缓解财政压力的诉求(徐超等,2020;毛捷等,2020)。王治国(2018)、巴曙松等(2019)探讨了地方政府可能利用财政存款、资金专户等手段干预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利率。但已有文献尚未进一步量化分析地方政府可能采取的工具以及干预手段对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定价的影响。
本文通过构建财政压力下的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定价模型,分析财政压力下的地方政府干预动机,探讨我国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定价机制。主要创新点如下:(1)从财政压力角度揭示地方政府债券发行中的行政干预动机,从理论上分析我国地方政府干预其债券发行定价的根源与内在动力;(2)从财政存款角度构建地方政府债券行政干预指标,揭示地方政府干预债券发行定价的金融手段;(3)在实证基础上,证实财政压力会强化地方政府对其债券发行定价的行政干预,使得财政压力越大的地区越有动力通过行政手段压低发行利差,存在地方政府行政干预下的财政压力效应。
全文刊于《财政科学》2022年第3期,欢迎订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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