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蓝箭律师网首页
  2. 法律综合

怎样做好新形势下的纪检信访工作(村干部态度差,去哪里投诉)

纪委信访工作处在最前沿、最直接的地带,反腐倡廉要切实把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出发和归宿,使人民群众更多得到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带来的实惠,更多地感受到党风廉...

现在,请允许我来为大家分享一些关于如何举报国家干部以权谋私的相关知识,希望我的回答可以给大家带来一些启发。关于如何举报国家干部以权谋私的讨论,我们开始吧。

怎样做好新形势下的纪检信访工作(村干部态度差,去哪里投诉)

怎样做好新形势下的纪检信访工作

纪委信访工作处在最前沿、最直接的地带,反腐倡廉要切实把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出发和归宿,使人民群众更多得到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带来的实惠,更多地感受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成果。如何构建适应新形势的信访工作新机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解决发生在老百姓身边的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腐败问题,是当前纪委信访工作面临一个新课题。

一、当前信访工作面临的形势

信访工作面临着新的形势和变化主要表现在:社会各个领域都发生了很多新的变革, 一些过去不曾遇到的新问题都大量地反映到信访中来;随着社会利益的不断调整,表现在信访工作中涉及各方面利益的矛盾更加突出,处理难度增大,对党风廉政建设和社会稳定都产生了直接影响; 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的参与意识不断增强,信访工作在加强监督、联系群众、协调疏导等方面的工作任务进一步加重。从信访这些新变化中也凸现出了以下几个突出矛盾:

一是领导干部腐败问题与广大群众维护切身利益的矛盾。有反映以权谋私、贪污受贿、失职渎职的;有反映为捞取政治资本 骗取荣誉、弄虚作假、虚报浮夸的;有反映跑官、要官、买官、 卖官的;更有反映徇私枉法、腐化堕落、欺压百姓的等等。这些腐败问题的存在,不仅侵害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引起了群众的强烈不满,而且严重损害了党群、干群关系,形成了严重的腐败问题与广大群众维护切身利益的矛盾。

二是企业改制与广大职工维护自身利益的矛盾。 随着企业普遍进行“转机制、动产权、变身份、增效益”改制后,企业中大量的人员流动和下岗分流,使广大职工的自身利益问题显得更加突出。 由于社会保障和再就业配套措施未跟上,加之改制中一些企业的资产审核清理和职工“三金” 、身份置换金和个人集资等遗留问题没有及时妥善解决滋生了矛盾上访, 严重影响了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和社会的稳定。

三是基层干部政策法制观念淡薄与广大群众民主意识不断增强的矛盾。随着广大群众民主意识和法制观念的增强,以及党和政府方针、政策透明度的增强,广大群众对基层是否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方针、 政策, 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有了明确的衡量标准。 从当前信访举报的内容看,反映出有的基层干部不注重政策法规的学习,不了解党和政府的政策规定,凭自己的主观想象行事,不受党纪法规的约束;有的自身素质较低,工作作风粗暴,方法简单,甚至打人、骂人、刁难人;有的自律不严,私心较重,村务不公开,办事不公道以至贪污、挪用和挥霍浪费等。使本来一般的信访问题逐步激化,愈演愈烈,最终导致和引发群众联名信访和集体上访。

四是群众要求解决信访问题的迫切性和信访举报实际处理情况尚有较大距离的矛盾。从大量的信访举报情况看,群众对解决信访问题的愿望十分迫切和强烈,对他们所反映的问题,要求都能给予及时、妥善的处理和坚决、有力的查办,判定其有理,才算达到举报的目的。然而就当前信访举报工作的现状看,由于信访工作自身的特点、规定和原则,查处信访案件的复杂性,受举报人目的、动机和对反映的问题的知情度以及所反映问题的类别、性质和严重程度等的制约,因此在处理信访问题时,要依据实际情况,作出相应的处理,对此群众不甚理解,甚至不满意。

五是形势的发展和承担的任务与我们的工作不相适应的矛盾。从目前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工作的情况看,总体讲是好的,广大信访干部以自己的辛勤工作, 努力实践着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解决了大量的信访问题,为社会的稳定和经济的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但同时也应该看到,目前我们的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有些基层领导对信访工作不够重视,没有认真研究和解决信访举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有的领导和信访举报部门对新形势下信访举报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探讨不够,解决问题的对策和办法不多,工作缺乏创新;有的力量不足,素质不够理想,还不能适应新形势对工作的要求。

二、当前信访举报活动的主要特点

近年来,群众信访的形式和内容发生了重大的变化,呈现 出“三化”特点。 1、信访主体群体化。信访活动逐渐趋向群体化发展势头, 信访主体群体化。多数信访群众认为只要联合署名的人多了,领导就会重视,集体上访的人多了,党委、政府就有压力。一些信访个体有意拉拢、鼓动其他群众一起联名举报、联合上访,还有个别群众直接冒用、冒签其他群众的名字,以联名信形式举报。 2、信访热点多元化。近年来,信访举报突显出来的问题热点已不再局限于反映党员干部贪污受贿、挥霍公款、以权谋私等经济问题,还囊括了计划生育、建房审批、村级财务、企业改制、干部工作作风、行政行为、新农村建设等广泛涉及群众利益的问题,信访热点呈现复杂多元化特点。3、信访活动无序化。有些上访群众要求解决问题的心情迫切,上访时情绪激动,言词激烈、要求强硬、行为过激,甚至把小问题演变成恶性事件;有些上访人为达到某种目的,故意大造舆论,鼓动群众的对立情绪,影响社会的安定团结。还有部分上访问题由于某些原因不能及时解决,于是上访者对当地党委、政府就持不信任态度,动不动就越级上访。

三、引发信访活动呈现“三化”特点的主要根源

一是信访工作基础不牢。一些基层党政组织对信访工作重视不够,信访工作基础不牢,信访工作基础薄弱,机构、人员、责任没有落到实处。有的乡镇、村没有设立专门的信访举报接待机构,有的没有按规定配齐配强信访工作人员,有的没有建立完善信访举报接待、受理、登记、呈批、办理等各项制度,有的制度挂在墙上但没有真正执行。

二是信访举报渠道不畅。个别乡镇、村虽然设有信访举报接待室、设立了举报电话和信箱,但因宣传不足、重视不够、力量不足等原因,一些接待室、举报信箱、电话并没有真正发挥作用,成了一种摆设,使乡、村两级信访举报渠道不畅,基层信访问题直接往上捅,增大了上级信访部门的工作量。

三是群众法律意识不强。部分群众对国家《信访条例》等法律法规知识不够了解,在信访活动中不自觉地违反了信访条例规定,采取了较为偏激的反映方式,扰乱了社会正常秩序。有的对法律条规理解较为片面,过分强调自己的权利权益,而忽视自己应该承担相应的义务和责任,没有如实、客观反映情况。

四是信访办理质量不高。基层向上级反映的信访问题,有相当一部分问题基层都受理过,但因基层信访办理质量不高,处理不到位或处理后没有及时反馈,群众又将问题向上级信访部门反映。上级受理的一些基层信访问题按程序转到基层办理后,有的乡镇也未对问题引起足够重视,没有采取措施予以认真解决,甚至有的基层干部对群众的上访采取压制或报复的方式对待,导致小问题拖成大问题,初访逐步演变成重复访。

四、对策

面对上述存在的问题及问题产生的根源, 信访干部要不断调整工作思路,从提高认识、筑牢基础、规范行为、创新机制四个方面入手,做好新形势下基层信访举报工作,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有力保障。

一是提高认识,树立“四种观念” 增强做好新形势下基层信访举报工作的自觉性。访举报工作的自觉性。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只有树立了正确的思想观念,才能促使基层自觉去抓信访工作,促进基层的和谐稳定。“人不伤心不落泪,人无难事不上访” 。信访群众大多是遇到了自身无法克服的困难和问题,超越了自身的承受能力,所以以信访的方式求助于政府,期盼政府能帮助解决。所以说,信访是民情的“睛雨表” ,是党群干群的“连心桥” ,信访工作部门在工作中要转变“四种认识” ,树立“四种观念” 。一要转变信访工作不是中心工作,不影响大局的认识,树立抓好信访才能保稳定促发展的观念;二要转变信访是负担,上访是添乱的认识,树立信访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纽带的观念;三要转变信访越抓越多、越抓越乱的认识,树立解决一件少一件,坚持不懈去抓就能促进和谐的观念;四要转变只有发展经济才是实绩,做好信访工作不是实绩的认识,树立稳定是第一实绩的正确政绩观。

二是筑牢基础,紧扣“三条主线” 增强做好新形势下基层信访举报工作的主动性。俗话说“基础不牢,地动山摇” ,要紧紧围绕落实责任、健全机构、畅通渠道“三条主线”入手,不断夯实基层信访工作基础,主动做好基层信访举报工作。 一要严格落实责任。 要锲而不舍地抓好责任体系的建立和完善,落实责任主体,形成齐抓共管的责任体系。要严格落实信访举报工作领导责任制,层层落实“一把手”负总责、一级抓一级的责任机制。主要领导应当亲自阅批重要来信,参与接待重要来访,听取信访举报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信访举报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并形成常规制度经常执行。要严格落实信访举报工作责任追究制,对信访工作不重视、信访措施不力造成不良后果和影响的,要坚决追究单位“一把手”的责任。 二要建立健全机构。首先,要建强乡镇一级信访举报工作阵地。在显眼地段设立信访举报接待室,配备专职信访工作人员,向信访群众敞开大门,受理接待群众信访。要防止出现机构、工作人员名单挂在墙上实际什么都不管不干的现象,克服上头热下头冷的现象。其次,要在每个行政村(社区)设立信访举报便民服务站(点),安排专人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或代理信访群众向上反映诉求,使群众足不出户就能反映情况,有些问题就地得到解决。三要畅通信访渠道。要运用现代化的通信工具和网络,建立起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快车道。要建立实行领导干部信访联系点制度,由联系领导定期到信访联系点接待群众信访,了解群众诉求,并负责对联系点的信访问题进行协调、调查、处理。有条件的乡镇还应建立网站,公布相关政务信息,并开通领导信箱和网上举报信箱,使群众既可以运用传统的写信、走访形式反映问题,也可通过电话、网络等现代通信方式快捷地反映问题。

三是维护秩序,规范两种行为,增强做好新形势下基层信访举报工作的有序性。 要采取有效措施规范信访人的行为和信访工作人员的行为,促进群众依法有序信访:一要加强宣传教育,引导信访人依法信访。首先,要采取多种形式进行普法教育,如利用信访下乡、公开接访等活动,就《信访条例》中规定的上访规则等相关知识,通过发放宣传手册、制做黑板报、举办知识讲座等形式进行普及宣传,用正确的舆论引导群众,减少诱发群众异常访的因素。其次,要注重现场引导,与信访群众面对面交流,帮助群众树立正确的是非观,使群众明白在信访过程中哪些行为是正确的,哪些行为是不被允许,是违反法纪规定的,使群众的信访活动合法有序。二要健全法律法规,依法打击信访违法行为。现行《信访条例》对违法信访者的处置没有制定详细的细则,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无规所循,而造成违法信访的成本偏低,违法信访活动得不到有效遏制。所以建议完善《信访条例》,健全对违法信访活动的处置办法、细则等法律条规,对那些不听劝阻、冲击政府机关、打骂政府工作人员等违法行为依法坚决予以打击。 三要规范信访办理行为,维护信访群众的合法权益。要全面推行信访举报办事公开工作,实行阳光信访,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要规范信访干部行为,依法处理信访问题。要建立实行信访首问责任制、初信初访首结制度,对群众初信初访反映的问题要查准、查清,一次办结。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处理意见合法、合规、合乎情理。要依法分流和妥善解决涉法涉讼信访。对于已经或者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及时引导信访举报人向应受理的单位反映,按法定程序解决。对于困难和弱势群体,要建立涉法涉诉援助制度,对困难群众予以司法援助。

四是创新机制,构建一套体系,增强做好新形势下基层信访创新机制的连贯性。一套有效的机制体系是保证信访这架“机器”正常连续运转的重要保证,我们要进一步创新信访工作机制,构建起一整套长效机制体系,增强基层信访举报工作的连贯性。一要创新协作机制。要进一步整合各级信访资源,形成做好信访工作强大合力。要建立起地方与部门之间协作制度,共同处理好跨区域、跨部门的信访问题。县级要建立信访协调指挥中心,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协调制度等,形成有机构有制度、上下联动、左右协调、运转高效的信访工作机制。二要创新信息沟通机制。要充分发挥信访信息员的作用,建立定期反馈信息和报送信息制度,全面主动掌握基层信访动态,及时采取对策。完善县、镇、村、村小组四级网络建设,各级信访工作部门要定期对重大信访情况、群众反映比较集中的问题以及信访办结情况进行通报,让有关单位和相关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及时掌握信访举报动态,重视信访工作,了解群众呼声,进而加强和改进基层信访工作。 三要推进应急处置机制。要深入研究重大、复杂以及群体性信访的成因和规律,制定切实可行的突发事件处置方案,尤其要注重建立必要的信访举报突发事件预防办法,把解决好日常信访问题与防范重大、复杂以及群体性信访相结合;把制定和完善本地区、本单位的政策、措施与防范重大、复杂以及群体性信访相结合;坚决防止和杜绝当地激化矛盾及扩大事态情况的发生。四要创新预防机制。一是要建立下访工作长效机制,制定完善下访预告制度、处理制度、督查制度、考核制度等,要将下访工作列入各地、各单位重点工作之一加以考核,将下访工作细化、量化,确保下访工作不走过场,能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二是要建立常态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定期对区域内的矛盾纠纷进行排查,予以化解。县级要对乡镇、村级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 作开展情况经常进行督查,并建立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排查不彻底引发重大信访矛盾隐患的要追究当地领导责任。三是要推进预警机制建设。要加强县、镇、村、村小组四级网络建设,及时掌握带倾性、苗头性等影响当地党风政风方面的预警信息,找准信息“症结” ,做好“预警”处理,从源头上预防信访问题的产生蔓延。五要建立目标管理监督考核机制。为进一步规范信访举报工 作,落实目标任务,纪委部门一方面要按照上级要求,认真开展工作,一方面要结合本辖区实际研究制定信访工作目标管理办法,将有关业务指标等内容纳入目标管理,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总体部署,明确责任,严格要求,实行日常监督管理与年终集中考核相结合,奖优罚劣,调动做好信访举报工作的积极性。

村干部态度差,去哪里投诉

村民投诉村干部,应该前往县委纪委进行实名举报,且要注意举报相关事项的证据。在村干部协助政府从事行政管理工作的情况下,可以向具体有关机关举报。《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本村五分之一以上有选举权的村民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的村民代表联名,可以提出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的要求,并说明要求罢免的理由。

如果认为村干部的工作有问题,可以到当地政府信访部门反映情况。如果认为其工作中有以权谋私,玩忽职守等行为,并掌握相关证据,可以直接到纪检监察机关举报投诉。

村 干 部:村干部的正解是,由党员、群众选出来的,是村的领导者、带头人。所谓“火车开得快,全靠车头带”,一条村能否管理得好,能否搞得好,村干部起着很重要的作用。

村干部又是游离于国家行政干部体制之外、不在编的边缘化干部。工资待遇普遍偏低。一般一月就是几百元,达到千的也许有,但绝对凤毛麟角,少之又少。在21世纪的经济飞速发展的今天,这些钱,都不能养家糊口,更不说什么体面生活了。

但是,即便如此,还是有很多村干部买了车,家里盖了新房子,每天抽着好烟!有不少人不禁都有疑问:现在的村干部仅靠那点微薄的工资,为何小日子却过得这般滋润!

对于这个问题,还得慢慢说起,大家呢,或许通过上面的新闻报道,也能瞧出其中的猫腻。相信即便没有上述新闻,大多农民对于其中门道,也早已心知肚明,毕竟,在长时间的现实过渡中,这一切,早已成为公开的秘密。

在我们的印象中,基本上村干部一年到头都不出门打工挣钱,做村干部虽然有工资,却少的可怜,根本不够花,有些村干部虽然也创业,但也是少数的,在贫困山区更是少之又少。那么他们买车盖房抽好烟,钱从哪里来?

毋庸讳言,就一个字:贪!村干部虽然称不上什么大官,但权力却是村里最大的。国家的初衷是,把权力授予这些村干部,主要是让他们落实国家的各种惠农政策,为国家服务基层农民,做好最后一程。然而,因为相关政策性原因,这些政策若他不宣传,群众基本就会被蒙在鼓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第三十条 村民委员会实行村务公开制度。

村民委员会应当及时公布下列事项,接受村民的监督:

(一)本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规定的由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及其实施情况;

(二)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落实方案;

(三)政府拨付和接受社会捐赠的救灾救助、补贴补助等资金、物资的管理使用情况;

(四)村民委员会协助人民政府开展工作的情况;

(五)涉及本村村民利益,村民普遍关心的其他事项。

前款规定事项中,一般事项至少每季度公布一次;集体财务往来较多的,财务收支情况应当每月公布一次;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项应当随时公布。

村民委员会应当保证所公布事项的真实性,并接受村民的查询。

第三十一条 村民委员会不及时公布应当公布的事项或者公布的事项不真实的,村民有权向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反映,有关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应当负责调查核实,责令依法公布;经查证确有违法行为的,有关人员应当依法承担责任。

第三十二条 村应当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或者其他形式的村务监督机构,负责村民民主理财,监督村务公开等制度的落实,其成员由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在村民中推选产生,其中应有具备财会、管理知识的人员。村民委员会成员及其近亲属不得担任村务监督机构成员。村务监督机构成员向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可以列席村民委员会会议。

以权谋私属于违反什么纪律

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

以权谋私指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他人谋取利益等。

根据《中国***纪律处分条例》第八十—八十二条明确了以权谋私等违反廉洁纪律的行为,比如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他人谋取利益等,并对处分情形作了明确规定。

《中国***纪律处分条例》第八十二条规定,纵容、默许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党员干部本人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谋取私利,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权力是人民赋予的,要为人民用好权,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严以用权,就是要坚持用权为民,按规则、按制度行使权力,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权、不以权谋私。

《中国***纪律处分条例》把党章对纪律的要求整合成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开列“负面清单”,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

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加大反腐惩恶力度,强化巡视监督,切实解决好管党治党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丰富的实践为党内法规制度创新奠定了坚实基础。***员网推出“以案说纪”系列策划,用案例故事对六大纪律进行解读,方便党员干部学习贯彻《中国***纪律处分条例》。

法律依据

《中国***纪律处分条例》第八十—八十二条明确了以权谋私等违反廉洁纪律的行为,比如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他人谋取利益等,并对处分情形作了明确规定。

《中国***纪律处分条例》第八十二条规定,纵容、默许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党员干部本人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谋取私利,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外汇管理局投诉需要哪些资料

一、举报的受理范围

凡对违反国家外汇管理政策法规的行为进行检举、揭发,依法应由外汇管理部门进行行政处罚的案件,都属于外汇局受理的举报范围。举报的形式可分为来电、来信、来访三种。

二、举报信(电、访)登记、报批程序

1、对于收到的举报信(电、访)应逐一进行登记,并根据举报内容判定其是否属于外汇局受理范围。

2、对应予受理的举报信(电、访),应登记“国家外汇管理局信访处理单”(附表一),填写处理意见后交领导审批,领导同意后,需转分局或其它部门办理的,填制“国家外汇管理局人民来信来访转办单”(附表二);需转局内其它司办理的,填制“国家外汇管理局人民来信来访局内转办单”(附表三)。

3、对不予受理的举报信(电、访),应填制“国家外汇管理局信访备查单”(附表四),经主管处长签字同意后,留存备查。

三、举报信(电、访)转办的审批权限

(一)对属下列情况的举报信(电、访),逐级报局长审批后,转有处罚权的分局查处或由总局直接组织查处:

1、举报案件重大、违规金额在500万美元以上的,且案情要素完整(时间、地点、行为人或法人名称、涉案金额、作案手段等)的举报信、来电、来访;

2、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中纪委、监察部等部门转我局查处的举报信;

3、中央领导直接签批的举报信。

(二)对于案情重要、金额较大、要素完整的其它举报信,报司长审批后,转有处罚权的分局查处或由总局直接组织查处。

(三)对于要素完整的一般举报信,由处长审批后,转有处罚权的分局查处。

四、举报信(电、访)转办的相关部门

(一)对举报信(电、访)中涉及外汇违规主体是中央单位的,转总局相关处室查处;违规主体是地方单位的,转交涉案单位所在地具有处罚权的省级分局组织查处。

(二)对举报信(电、访)内容除涉及外汇违规外,还涉及党员、干部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违纪、违法情况的,对外汇违规问题由外汇局查处,对违纪问题转交中纪委二室查处;对于涉案金额巨大、需联合查处的,报局领导同意后报送监察部办公厅。

(三)对举报信除了外汇违规问题以外,还涉及其它行政部门管辖的案件,外汇违规问题由外汇局查处,其它问题转交有关部门查处,重大问题需联合查处的,报局领导同意后联合查处。

(四)对举报信涉及触犯刑律的外汇违法案件转交公安、检察等部门处理。

(五)对举报总局、分、支局干部在外汇管理工作中执法不公、以权谋私、徇私枉法等违纪问题,转所属的纪检部门处理。

(六)举报金融系统从业人员在经营外汇业务中违规和违纪问题,违规问题由所在地外汇局查处,违纪问题转报中央金融纪工委处理。

五、不予受理的举报信的范围

下列举报信(访、电)外汇管理部门不予受理,有举报材料的经主管处长审批后,留档备案。

(一)无时间、无地点、涉案金额模糊等基本要素缺乏的;

(二)举报的违反外汇管理规定行为超过《行政处罚法》规定的两年追溯期的;

(三)超出外汇局行政执法权限的举报案件。

对于以上情况,如举报人留有通讯联系地址,应主动同当事人取得联系,要求其补充线索,或向其说明情况。

六、举报信的督办程序

(一)对于举报案情特别重大,违规金额在一亿美元以上,或者由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我局的举报信,要求分局在一个月内完成查处工作,并将结果书面上报总局。

(二)对第(一)条规定以外的举报信,要求分局在二个月内完成查处工作,书面上报总局。

(三)如果分局未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查处工作,总局将下发“国家外汇管理局人民来信来访催办单”(附表五),分局必须在接到“催办单”三日内向总局说明原因,总局将视具体情况予以延期。“催办单”由主管处长签发。

(四)对于未按规定时间完成查处工作且未说明原因的分局,总局将下文通报批评。

七、处理举报信的回避原则

受理举报信的外汇管理部门人员,遇如下情况应回避,不参加举报案件的调查处理工作:

1、本人与举报案件有关联,个人主动申请或组织上要求回避的。

2、举报人要求被举报人或与举报案件相关联人员回避的,经外汇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回避。

八、报告、存档制度

(一)各分局必须在每年12月15日之前将该年度的举报信的受理、查处工作,以正式文件的形式上报总局。

(二)每年终结,根据各分局上报的总结,汇总后以书面形式报告局领导。

(三)对于由局内信访办转办的举报信,每年终结向其反馈查处情况。

(四)每年终结,将本年度已处理完毕的举报信(电、访)及其结果专卷存档两年,以备查阅。

农村干部违法违纪上哪个部门举报

法律分析:

1、重复举报呈递增趋势。从十八大以来我县受理的群众信访举报信件分析看,重复举报占比较大,呈逐年递增的趋势。2013年重复举报信件2件占5.3%、2014年重复举报信件9件占7.4%、2015年重复举报信件24件占14.9%、2016年重复举报信件34件占22.2%。

2、涉及农村干部的重复举报信件占比大。从十八大以来我县受理的群众信访举报量看:2013年38件,其中:重复件2件,涉及农村干部的重复举报2件; 2014年122件,其中:重复件9件,涉及农村干部的重复举报7件;2015年161件,其中:重复件24件,涉及农村干部的重复举报14件;2016年153件,其中:重复件34件,涉及农村干部的重复举报18件。

3、举报的问题主要集中在侵害群众利益方面。从涉及农村干部的重复信访举报信件看,主要反映以下方面的问题:一是农村“三资”管理混乱,村组干部违规处置侵占;二是村级资源出让出租资金管理不规范,私设小金库、胡支乱花、贪污问题;三是村级项目建设质量不高、村干部以权谋私、收受贿赂;四是村干部截留、冒领、挪用惠农资金;五是低保评审、救灾救济、惠农物资发放优亲厚友、以权谋私;六是搭车收费;七是村级财务、事务不公开或公开不到位,影响群众知情权。

4、一信多投的问题比较普遍。从受理的重复信访举报看,重复信件基本上都是一信多投,举报人在举报腐败问题时,依次分别向县、市、省和中央投信举报,举报信的格式、内容、投递时间等要素都基本一致。

5、信件和网络一并举报,范围广。从部分重复举报信件分析看,举报人在采取信件向各级举报的同时,一并通过网络媒体举报,扩大举报的范围。个别信件同时分别向县、市、省、中央各级领导及多个不同部门举报,导致同一举报信件“满天飞”,各级、各部门转基层要结果,无形中增加基层的工作量,耗费工作时间、精力、人力。

6、个人利益诉求类问题较多。从重复举报信件分析看,举报的问题多为利益诉求类问题,举报人为实现自己的利益诉求,将利益诉求问题与腐败问题参杂在一起一并举报,以期引起重视而解决自己的利益诉求问题,而往往反映的腐败问题多以失实了结,利益诉求问题因种种原因也不能得到解决,而导致随后多次重复向各级再次反映举报。

7、重复举报的问题多为失实了结。个别农村群众,由于在日常农业生产生活中,对村上的一些集体事务参与少,知情度不高,对村级集体事务有个人看法,或者对村组干部的一些做法不满,怕当面反映对自己造成不利,就将自己看到的、听到的、想到的事情采取信访举报的方式投诉举报,并且同时向各级多个部门举报,而经调查反映的问题多为失实了结,导致其对调查结果不满而再次重复举报,周而复始。

8、重复举报存在泄私愤心理倾向。个别举报人由于在日常工作生活中和被举报人发生恩怨、利益冲突,随就进行所谓的搜集证据写信匿名举报,而其所反映的问题多为听到的、想到的,缺乏真实性,其目的主要是给被举报人造影响、借助组织力量调查处理被举报人,以泄私愤,并且多为多级、多头举报。

9、举报人存在不达目的不罢休的心态。从个别重复举报信件看,举报人对信访举报查处结果期望值高、个人感情因素大、个别人因利益诉求不能满足、个别人因个人恩怨等等多方面的因素,先后分级、分批向各级重复举报,以期通过信访举报实现个人目的,抱有不达目的不罢休的心态。

10、问题答复不到位导致群众逐级举报。这方面主要表现在农村,群众向镇村干部反映问题时,个别干部由于自己对政策学习理解不够、解释答复不到位,导致信访群众误认为干部在推脱自己。个别镇村干部存在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思想,对群众反映的问题不关心、不答复,草率应付,抱有一推了之的心理,导致群众越级、逐级重复举报反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 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 由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规定取得赔偿的权利。

第四十二条

同事举报不正之风,我应该怎么做

一、发生在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问题的表现形式 (一)以权谋私型。一是徇私舞弊。个别干部不能秉公办事,而是凭关系、凭感情、要好处,在项目招投标、质量验收等环节借机敛财;有的在职务变动、晋升等组织人事工作中收受贿赂。二是吃拿卡要。一些干部衙门作风盛行、效率低下、办事拖拉,利用掌握的职权“吃、拿、卡、要”,刁难众,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致使国家和利益以及公共财产造成损失,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三是不正确履行职责。侵害众合法权益,导致事件频发,或在处理事项过程中,敷衍塞责、推诿扯皮导致矛盾激化,造成严重后果。 (二)利益侵占型。一是拆迁渔利。有的干部借城扩建、新农村建设之机,强拆民宅、强占农地,补偿安置政策不落实,补偿费不及时到位,从中渔利。二是侵占“三资”。有的基层组织及干部随意开支、白条支出现象还不同程度地存在;有的单位收入不记账、隐匿集体收入,财务不透明,致使财管理混乱,领导干部从中谋利等等。三是侵占专款。有的基层干部采取对上虚报冒领、对下隐瞒实情等手段,直接或变相骗取各项补助资金;有的截留专项补偿款,将专项资金挪用作盖楼、车等其他用途。四是强拆强占。随着城化进程的加快,工程建设领域和征地拆迁领域已成为众身边问题的“高发区”。成为引发社会不稳定的重要因素。 (三)“三公”消费型。在公车购置及运行方面,存在老百姓痛斥的“车轮下的”。公务车开支逐年递增,数额惊人。在公务接待方面,公款吃喝、公款送礼现象屡禁不止,公务接待标准越来越高。会议举办方除了承担会务开支、人员食宿费用,还要准备纪念品,组织公费旅游,超出经费预算等现象时有发生。 二、不正之风和问题的原因剖析 发生在众身边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从主、客观方面进行,主要包括以下个几方面: (一)自律防线不牢。党员干部、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严重等“”问题严重。一是有的干部托辞日常事务性工作繁忙,放弃世界观的修养,扭曲了权力观、价值观、地位观,价值观念混淆颠倒,理想信念动摇、思想防线崩溃。二是放松对自身的要求。不少犯错误的基层干部,法纪观念淡薄,心存侥幸,没有认识到自己作为基层干部代表的是党和的形象,放松了对自己能力和素质的要求。三是不愿接受监督。一些基层干部,置身于监督之外,在公开工作中搞形式、走过场,使众对身边的重要事务没有知情权、参与权,逃避众监督。 (二)制度存在缺陷。许多众身边发生的问题中的基层违纪违法干部,除了自身原因外,还与相关制度没有充分发挥保障作用是分不开的。一是制度规定不健全。监督制约和权力制衡机制具滞后性,特别是解决发生在众身边的问题的机制、制度还处于完善过程,一些基层干部就会利用这个“空档”来谋取私利。二是制定的制度可操作性不强。近几年,基层干部廉洁从政行为准则和道德规范渐趋完善,但有的规定过于原则,在实际工作中不易操作。这些干部通过所谓的“变通”办法,绕开制度的监管,致使大量基层案件的发生。三是制度执行不力。一些制度在实际工作中往往被忽视,制度制定后执行不力。不公开、假公开现象还一定程度存在,有的地方公开不及时,公开形式不便民,决策信息不透明,公开制度难以落实、效果不好。 (三)监督合力不够。众身边问题的发生,很大程度上是缺乏对权力有力监督和制约,监督体系、监督机制的设计不科学不合理。一是上级监督滞后。受时间、空间限制,对基层干部在体制内的监督方式较单一,有的停留在走访、听汇报的方式,对基层干部行使权力的情况不能及时准确掌握,不能及时提醒和督促改正。二是同级监督弱化。基层干部在制度设计时也建立相应的监督机制,但是作为在同一个基层单位工作的同事,本身就是利益共同体,相互监督有伤和气、影响团结,相当一部分人有思想顾虑,不想监督、不愿监督。三是众监督软化。多数基层众,特别是针对发生在自己身边的问题,众出于自己非直接利益受损者或怕打击报复,心存顾忌,觉得没有必要去“惹事生非”,不敢监督、不去监督。 三、发生在众身边不正之风和问题的危害发生在众身边的问题,直接侵害众切身利益,已成为影响党干关系、损害党和形象、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因素。 一是危害社会和谐稳定。当前我国正处于改革的关键期、发展的机遇期,同时也是各种社会矛盾的凸显期,众的意识、法制意识、意识不断增强,对涉及自身利益和社会公平的问题更加敏感、更加关注。发生在众身边的问题直接或间接损害着众利益,干扰了众的生产生活,引发众,甚至导致个人极端事件和严重体性事件,严重破坏和影响着社会改革发展稳定大局。 二是危害党干关系。基层党员干部生活、工作在众之中,直接与老百姓打交道,在众心目中代表的就是党和的形象。广大众往往是通过身边党员干部的言行、作风对党和进行评价。对于发生在众身边的问题,如有的党员干部办事不公,与民争利;有的以权谋私、贪污受贿,甚至出现“小官大贪”等等,直接侵害了众切身利益,众对此意见很大,严重影响了党和的公信力,直接危害党干关系。 三是危害反腐倡廉建设。众往往通过身边发生的消极来感知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来认识和评价党和国家的反腐倡廉工作,直接影响其对反腐倡廉工作的支持和认可。如果发生在众身边的问题解决不好,必将影响到众对反腐倡廉工作关注度、认知度、满意度和对斗争的信心,不利于营腐倡廉建设的思想环境、众基础和氛围。 四、防治众身边问题的主要对策 有效预防和治理损害众利益不正之风,必须针对其产生的根源,积极探索对策,坚持标本兼治、惩防并举的方针,发扬求真务实的精神,狠抓落实,讲求实效。 (一)深化思想教育,着眼防范。切实增强党员干部维护众利益的自觉性。立足教育,着眼防范,使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不断增强领导干部拒腐防变的内在动力,是解决损害众利益问题的基础性工作,也是反腐倡廉必须抓紧抓好的一个重要问题。一是要加强权力观和政绩观教育,牢记党的性质和宗旨。党员干部必须正确认识和对待手中权力,牢记手中的权力是赋予的,只能用来为谋利益;必须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决不能搞脱离实际、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二是要加强众路线教育,不断增强众观念。党员干部要经常深入基层,体察民情,倾听众呼声,关心众的安危冷暖,勤勤恳恳为众办事,切实解决众最现实、最直接的问题。三是要加强党纪法规教育,增强纪律意识。损害众利益不正之风,表现出来的是干部作风问题,但许多是违反党的纪律问题。尤其是违反经济工作纪律和众工作纪律。要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条纪党规,尤其是抓好两个条例的学习贯彻,同时要认真学习宪法和法律法规,增强法制观念,做到知法守法,依法办事。 (二)深入治理,从严查处,坚决刹住损害众利益不正之风。当前,要紧密结合党的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针对损害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坚决纠正,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加强行业作风建设,切实维护众的合法权益。要坚决纠正重用土地中侵害农民利益、城镇拆迁中侵害众利益以及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等问题;要坚决纠正部分党员干部存在的执法不公、吃拿卡要、刁难众等问题。要通过自查自纠、全面检查、重点抽查等形式,加强监督检查,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对那些严重损害众利益、肆意欺压众的行为,失职渎职、给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作风粗暴恶劣、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要坚决查处,绝不留情,绝不手软。 (三)完善制度,创新体制,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损害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一些损害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之所以纠而复生,一个重要原因是制度不健全、不完善。因此,要着重抓好那些容易滋生不正之风的领域和环节,创新体制机制制度,加强事前预防、事中监督和事后查处,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不正之风。要大力推进行政审批制度、财政管理制度、干部人事制度等改革,充分发挥制度的作用,形成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尤其要建立健全科学的干部考核机制,实行领导干部任期责任制,明确领导的具体任期和主要责任,在考核时制定科学的考核标准,引导领导干部创造经得起历史和众考验的政绩。要继续推行政务公开,建立健全科学的决策制度, (四)加大公开力度,推进阳光政务。“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让众充分享有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更好地行使权利,使众的经济、和文化权益得到真正的尊重和保障。坚持公开原则,不公开是例外,以公开促公正。同时在上设置信息公开专栏,工程建设领域信息公开专栏等,在科技成果的深度运用上下功夫,通过大量采用信息、通讯和网络技术,推进电子政务、电子商务和电子监察,保证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怎样做好新形势下的纪检信访工作(村干部态度差,去哪里投诉)

好了,关于“如何举报国家干部以权谋私”的话题就讲到这里了。希望大家能够对“如何举报国家干部以权谋私”有更深入的了解,并且从我的回答中得到一些启示。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并不代表蓝箭律师网立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包括不限于图片和视频等),请邮件至379184938@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联系我们

在线咨询: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微信号:CHWK6868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