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职务便利获利如何处理(利用工作便利牟利算盗窃罪吗)
导读:在公司工作的员工,如果滥用职权,非法占有单位财产达到一定金额,那就构成了职务侵占罪。按照法律规定,如果侵占金额较小,判罚相对较轻,一般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
利用职务便利获利如何处理
导读:在公司工作的员工,如果滥用职权,非法占有单位财产达到一定金额,那就构成了职务侵占罪。按照法律规定,如果侵占金额较小,判罚相对较轻,一般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同时处以罚金;如果侵占金额较大,判刑就会较重,通常是三到十年有期徒刑,并且要处以罚金;如果侵占金额特别巨大,判刑会更重,可能是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同时也会处以罚金。一、利用职务便利获利如何处理
身为公司、企业或其他事业单位的员工,若其滥用职权,将本应属于单位所有的财产据为己有,且涉案金额达到一定标准,那么他就可能触犯职务侵占罪。在这种情况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犯罪者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同时还需承担罚金的刑事责任。倘若涉案金额巨大,那么刑罚将会加重至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样需要缴纳罚金。而当涉案金额特别巨大时,犯罪者将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并且仍需承担罚金。
然而,如果犯罪者是国家公职人员,他们利用职务之便,通过侵吞、盗窃、诈骗或其他不法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产,那么他们将涉嫌贪污罪,这将导致更为严重的法律后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职务侵占罪;贪污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公司员工滥用职权,侵占单位财产达一定金额,构成职务侵占罪。依法可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罚金;金额巨大者,刑责加重至三至十年有期徒刑并罚金;特别巨大者,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及罚金。
二、利用职务便利盗取公司财物会触犯什么罪名
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如果原因在于个人的不当活动,尤其是那些能够接触到公司财产并拥有职务便利的个体,他们与公司财产的不正当关系可能会导致犯罪,不仅会引发职务侵占罪,也可能涉及盗窃罪。
职务侵占就是指公司员工,通过其职务权利之便,非法占有公司财产的一种严重行径,这样的行为构成的罪名属于职务侵占罪,根据法律规定,应处以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是拘役,并处罚款。
同样,若员工利用职务便利,窃取公众及私人财产,且盗窃数额达到较大程度时,就会构成盗窃罪,依照法律规定,其实我们应当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利用职务便利牟利罪怎么判
在某种情况下,当某人滥用自身所担任的职位或职务之便,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了本应属于他方的财物流失,这可能会被视为职务侵占罪或是贪污罪行。具体而言,职务侵占罪是指在各类公司、企业或其他事业单位中任职的个体,借由其职务上的权力,非法将本该属于所在单位的财产据为己有的行为。对于这类犯罪行为,如果涉及的赃款金额较大,则可能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以及相应罚金的处分;如果涉及的赃款金额巨大甚至特别巨大,那么相关责任人将会受到更严重的惩罚,如长达三年以上至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同时还需要承担罚金的责任;而对于那些涉及的赃款金额特别巨大,并且给国家和人民带来了特别重大损失的事例,相关责任人甚至可能面临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乃至无期徒刑,同时还需要承担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的严厉后果。至于贪污罪,它主要是指国家公职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通过各种手段,如侵吞、盗窃、诈骗等方式,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对于贪污罪的量刑标准,同样需要考虑到犯罪数额、犯罪情节、以及罪犯的悔罪表现等多方面因素。
公司员工滥用职权,侵占单位财产达一定金额,构成职务侵占罪。依法可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罚金;金额巨大者,刑责加重至三至十年有期徒刑并罚金;特别巨大者,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及罚金。
职务侵占罪的利用职务便利
职务侵占罪的职务便利是行为人主管,经手单位财务职责范围内的一些便利,这和有没有享受相关的职权是没有直接的关联性的。若是依旧不知道职务侵占罪的利用职务便利其实可以选择继续阅读此文。一、职务侵占罪的利用职务便利?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指的是利用行为人主管、管理、经手单位财物的职责范围内的便利,与是否享有职权无关。
刑法规定中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均是以享有职权为前提的,没有职权就谈不上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根据上述司法解释的规定,贪污罪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指利用职务上主管、管理、经手公共财物的权力及方便条件,受贿罪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指利用本人职务范围内的权力,即自己职务上主管、负责或者承办某项公共事务的职权及其所形成的便利条件。
二、职务侵占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违反法律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已有的行为。
一客体要件
职务侵占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财产所有权。“公司”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是指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以外的其他依法设立的以获取经济利益为目的的具有法人资格的组织。如集体所有制企业、私营企业、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外资企业、外国公司在我国境内设立的分支机构。“其他单位”是指公司、企业以外的群众团体、管理公益事业的单位、群众自治性组织,如学校、医院、社团、居村委会等。
“本单位财物”不仅指本单位“所有”的财物,而且还指本单位“持有”的财物。包括:
⑴、已经在本单位的占有、管理之下并为本单位所有的财物。
⑵、本单位虽尚未占有、支配但属于本单位所有的债权。
⑶、本单位依照法律规定和契约约定临时管理、使用或运输的他人财物,如邮局的邮件。
从物的性质上看,包括动产和不动产,有形财产和无形财产,如电力、热能、煤气、天然气等。但不包括单位的知识产权,侵占单位的知识产权,在刑法“侵犯知识产权罪”一节有特别规定。
二客观要件
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的财物非法占为已有,数额较大的行为。
1、行为人利用了其职务上的便利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指行为人利用自己在本单位职务上所具有的主管、管理或者经手本单位财物的便利。“主管权”,是指对本单位财物的调拨、安排、使用等具有决定性的支配权,一般都是在单位中担任高层管理职务,如董事长、总经理、厂长等。“管理权”,是指直接保管、使用、处理本单位的财物拥有的一定的支配权的人员,如仓库保管员、会计、出纳等。“经手权”,是指本身并不负责对本公司财物的管理,但因为工作需要,对本单位财物有领取、使用或报销等职权,如企业中的业务员、采购员等。
需注意的是,如果行为人没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只是利用对工作环境等的熟悉,出入的方便,侵占了本单位非受自身控制的财物,应该作为盗窃处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与“利用工作上的便利”应予区分。
2、行为人实施了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已有的行为
“侵占”应作广义的解释,不以合法持有为前提,即不仅包括业务上先合法持有、后非法占有单位财物的行为,也包括侵吞、窃取、骗取等非法占为己有的行为。
1、侵吞行为
“侵吞”是指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自己管理、经手、使用的本单位财物直接据为已有。
2、窃取型非法占有
指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采用秘密窃取的方式,非法占有本单位财物的行为。一般来说,以行为人合法管理本单位财物为前提,监守自盗是最典型的一种。如公司的库房保管员将库房内的产品偷盗外卖,银行运钞车押运员在押运中偷窃押运的人民币。
3、骗取型非法占有
指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非法占有本单位财物的行为。例如购销人员伪造涂改单据冒领财物,出差人员虚报差旅费等。
4、其他类型的非法占有。一般认为企业领导如巧立名目,私分公司、企业财物等行为,其实可以构成职务侵占具体问题还要具体分析,究竟是构成职务侵占,还是私分国有资产罪等
3、行为人非法占有本单位的财物数额较大
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规定,数额在五千元至一万元以上的,应予追诉。
职务侵占数额1.5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属于“数额较大”的起点标准;职务侵占数额10万元以上,属于“数额巨大”的起点标准。
三、主体要件
非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中主管、经手、管理本单位财物的人。如董事长、总经理、厂长、会计、出纳、业务员、采购员等等。
注意: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上述行为的,构成贪污罪。
四、主观要件
在主观方面是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财物的目的,
三、职务侵占罪的认定规定是什么?
一、因单位欠薪,而侵占单位财物
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因单位拖欠、克扣其合法收益而与单位发生纠纷,而利用职务便利占有单位财物的,因为其主观上只是想要回属于自己应得利益,没有非法占有之故意,不符合职务侵占罪的构成要件。一般不认为这种行为成职务侵占罪。
但如果在单位支付相应报酬后,仍然侵占单位财物拒不退还的,则说明其具备非法占有的目的,构成职务侵占罪。
另,单位员工如与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应通过仲裁、诉讼等合法方式解决,利用职务之便侵占公司财物毕竟是违法的,不应提倡。
二、承包经营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承包人,在承包期间以各种不正当手段占有、支配所承包单位资金、财物的行为,如为个人买房、买车等。一般认为:在承包经营中,承包人通过承包协议,取得对单位财产的合法处分权利,只要承包人按约履行了协议义务,都不能以职务侵占犯罪论处。
但如果承包人明知承包期间企业严重亏损,不能按约履行承包义务,而恶意挥霍所承包企业的财产,导致承包期满不能支付承包费和归还所承包企业的财产。则符合了职务侵占罪的构成要件,应该定罪判罚。
三、个人出资但挂靠集体的企业
现在有很多小型企业,由个人出资成立,热衷于挂靠集体名义经营,或为了办理有关资质,或对外开拓市场的需要等。企业的负责人采用不正当手段提取企业财物进行处分,不能认为是职务侵占。因为,从这类企业的成立看,是出资人自己全部出资,集体经济组织收取的只是一定的管理费,企业仍属出资者个人所有,出资者谈不上具备非法占有之目的。多数情况是为了隐藏、转移企业利润,应该由税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构成偷逃税款方面的犯罪。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指的是利用行为人主管、管理、经手单位财物的职责范围内的便利,职务侵犯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必须要符合,然后就是利用职务的便利从事这样的一种犯罪行为。以上就是关于职务侵占罪的利用职务便利的相关介绍。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