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计算标准(经济补偿金计算年限)
导读: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合同:1、协商解除经济补偿金等于工作年限乘以月工资(超过12年的,按12年算);2、因病或非因工伤解除经济补偿金乘以工作年限乘以月工资...
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计算标准
导读: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合同:1、协商解除经济补偿金等于工作年限乘以月工资(超过12年的,按12年算);2、因病或非因工伤解除经济补偿金乘以工作年限乘以月工资加医疗补助费(不低于6个月工资,重病加50%,绝症加100%)。一、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计算标准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赔偿金工资标准计算及依据:
(一)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1、协商解除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超过12年的,按12年算)。
2、因病或非因工伤解除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 医疗补助费(不低于6个月工资,重病加50%,绝症加100%)。
3、不能胜任解除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超过12年的,按12年算)。
4、客观变化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
5、经济裁员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
6、逾期给付经济补偿金=原经济补偿金 额外经济补偿金(原经济补偿金的50%)。
(二)用人单位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赔偿金。
(三)因用人单位不订合同或合同无效赔偿金,违法解除合同赔偿金1=应得工资收入×25%赔偿金2=医疗费用×25%。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赔偿金工资标准计算及依据:
(一)违法解除赔偿金=录用费用 培训费用 直接经济损失 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二)劳动者违反保密条款赔偿金=被侵害的经营者的损失(或侵权人因侵权获得的利润) 合理的调查费用。
《劳动法》第九十七条之规定,由于用人单位的原因订立的无效合同,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其实我们应当比照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标准,赔偿劳动者因合同无效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二、劳动合同经双方同意是否其实可以更改
劳动合约的签订与变更皆在两方的共识之下进行。
所谓劳动合约之变更,乃为劳动合约依循法定程序订立之后,于合同现行履行阶段或尚未执行完成之际,经雇主以及劳动者双方当事人共同达成协议,通过协商方式对劳动合约内容进行部分性的修订、增补及删减的法律实践活动。
实施劳动合约变更时,须采用书面形式以确保其有效性。
且值得注意的是,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应由用人单位及劳动者双方面分别保留拥有各自的一份副本。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其实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其实我们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经济补偿金计算年限
每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的工资的补偿金;工作不满半年的,为半个月工资的补偿金.半年以上及不满一年的,为一月有工资的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时,依法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偿。在经济补偿金额度计算的过程中,需要通过劳动者工作的年限来确定最终金额。劳动者的经济补偿金计算年限是如何确定的,又会遇到什么特殊情况呢?我们一起来看一看。
一、经济补偿金年限如何计算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即:根据劳动者的工作年限来决定其实我们应当补偿多少个月。此处的工作年限是指劳动者在本单位连续工作的时间。
二、计算年限时有什么特殊情况
劳动者从国有单位正常调动进入企业工作,并与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当劳动合同解除或劳动合同期满后,劳社部发200321号文件《关于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的劳动关系处理办法》第1条第五项规定:“企业解除劳动合同计发经济补偿金,按照《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规定,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1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工作时间不满1年的按1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对从其他国有单位包括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调入本单位的职工,其在国有单位的工龄可计入本单位工作年限。”根据此规定,劳动者在原国有单位的工龄可计入本单位工作年限。
三、年限计算会遇到什么问题
另外,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与新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新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在计算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金的工作年限时,劳动者请求把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工作年限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一次性交付给劳动者的经济补偿,是受法律保护和要求的。因此,劳动者在领取经济补偿金时,一定要按照规定检查经济补偿金计算年限是否正确,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更多相关知识您其实可以咨询律图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