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没有买社保发生工伤怎么办(不买社保发生工伤怎么办)
导读:若你司没有提供社保服务,那员工在受伤时,就得赶紧去申请工伤认定。这时候,你司得承担工伤保险该出的费用,像是医疗、康复还有辅助器具这些费用。而且,员工在治疗...
公司没有买社保发生工伤怎么办
导读:若你司没有提供社保服务,那员工在受伤时,就得赶紧去申请工伤认定。这时候,你司得承担工伤保险该出的费用,像是医疗、康复还有辅助器具这些费用。而且,员工在治疗期间,工资和福利也得由你司正常发放。要是你司没有依法给员工买社保,那可是违法的,员工有权追究法律责任。一、公司没有买社保发生工伤怎么办
若贵司未能向员工提供社会保障服务,引致员工在工作过程中受到伤害,在此情况下,员工需立即着手进行工伤认证申请。作为雇主,贵司有义务承担原先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相关费用,这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用、工伤康复费用以及辅助器具配置费用等等。与此同时,员工在接受工伤治疗期间,其工资及福利待遇应保持原样,由贵司负责发放。若贵司未能按照法律规定为员工购买社保,那么这将构成违法行为,员工有权要求贵司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其实我们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其实我们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依照本条例规定其实我们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其实我们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二、公司没有买养老保险违法吗
若用人企业未能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为员工购买法定养老保险,则构成违法行为。
若缴费单位在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过程中,未能遵循相关规定;
或者在申报应缴社会保险费用方面存在合规性问题,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有权责令其限期整改以纠正这一违法现象。《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其实我们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其实我们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其实我们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三、公司没有买五险一金其实可以仲裁吗
在此情况下,您有权利通过仲裁来解决问题。依据我国现行的劳动法律法规,用人单位负有强制性的义务为劳动者购买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倘若贵司未能履行这一责任,您便有资格向当地劳动仲裁机构提出申诉。在进行仲裁之前,您需要准备好相关的证据材料,例如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记录以及其他工作证明文件等等,以此来印证您与该公司之间确实存在着劳动雇佣关系。在仲裁的过程中,您其实可以请求公司对尚未缴纳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进行补缴,同时也有可能要求公司赔偿因未尽到上述义务而给您带来的经济损失。值得注意的是,劳动仲裁具有时效性,通常为一年,自您知晓或应该知晓自身的法定权益已经遭受侵害之时开始计算。因此,我们我们的建议您尽早展开维权行动,以便更好地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若贵司未提供社保服务,员工受伤时需立即申请工伤认证。此时,贵司应承担应由工伤保险支付的费用,包括医疗、康复及辅助器具费用等。同时,员工治疗期间,工资和福利应由贵司照常发放。未依法为员工购买社保属违法行为,员工有权追究法律责任。
不买社保发生工伤怎么办
如果没有缴纳社保发生了工伤,由用人单位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如果用人单位不承认其实可以向有关部门申请劳动仲裁。职员因工负伤,应在该企业医疗所、医院或特约医院医治。如果没有缴纳社保发生了工伤,由用人单位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如果用人单位不承认其实可以向有关部门申请劳动仲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相关规定 第十二条 因工负伤、残废待遇的规定:
甲、工人与职员因工负伤,应在该企业医疗所、医院或特约医院医治。如该企业医疗所、医院或特约医院无法医治时,应由该企业行政方面或资方转送其他医院医治,其全部治疗费、药费、住院费、住院时的膳费与就医路费,均由企业行政方面或资方负担。在医疗期间,工资照发。
乙、工人与职员因工负伤确定为残废时,按下列情况,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按月付给因工残废抚恤费或因工残废补助费。
一、完全丧失劳动力不能工作退职后,饮食起居需人扶助者,其因工残废抚恤费数额为本人工资百分之七十五,付至死亡时止。
二、完全丧失劳动力不能工作退职后,饮食起居不需人扶助者,其因工残废抚恤费数额为本人工资百分之六十,付至恢复劳动力或死亡时止。
三、部分丧失劳动力尚能工作者,应由企业行政方面或资方给予适当工作,并按其残废后丧失劳动力的程度,付给因工残废补助费,至退职养老或死亡时止,其数额为残废前本人工资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二十,但与复工时本人工资合计,不得超过残废前本人工资。
四、残废状况的确定与变更,由残废审查委员会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