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工怀孕期间工资怎么发(女职工在怀孕期间工作吗)
导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孕期女性员工的薪资应受到保护,雇主不能因女性怀孕而削减其薪酬。在正常出勤时,薪资应按照劳动合同执行;而在请假时,则应根据规定进行调整。对...
女职工怀孕期间工资怎么发
导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孕期女性员工的薪资应受到保护,雇主不能因女性怀孕而削减其薪酬。在正常出勤时,薪资应按照劳动合同执行;而在请假时,则应根据规定进行调整。对于病假工资,不得低于本省最低工资标准的80%。此外,在产假期间,女性员工应享受生育津贴,若生育津贴低于其正常工资,雇主应补足差额,以确保孕期女性的经济权益得到妥善安排。一、女职工怀孕期间工资怎么发
在女性员工处于孕期阶段时,她们的薪资水平应该得到妥善保障。原则上,雇主是不其实可以因为该员工怀孕就对她的薪酬进行削减的。倘若员工正常出勤,她的工资将依照先前签订的劳动合同所制定的标准进行发放;反之,若由于怀孕原因而需请假,那么工资的发放规定也将会有所调整。在病假期内,工资不得低于本省的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而在产假期间,员工则可享有生育津贴,但若生育津贴低于员工个人工资标准的话,差额部分将由雇主予以补充。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而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二、女职工怀孕的公司其实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在特殊情况下,即女性员工处于孕期阶段时,贵公司有权合法终止她的劳动合同。
在这些情况下,包含但不仅限于以下几种情况:
(一)在试用期内,该员工被证明其表现无法达到我们招聘时设定的标准;
(二)该员工在工作中存在特别严重的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行为;
(三)该员工在工作中有严重的失职或玩忽职守现象,进而导致公司遭受了重大损失;
(四)该员工同时在其他企业或单位任职,并且这种跨单位的就业方式严重地影响了我们公司的正常运转,或者是在我们进行提醒后,该员工依然未能采取任何措施来停止这种行为;
(五)由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所述原因,使我司的劳动合同无效;
(六)该员工因为触犯法律法规而被追究刑事责任。
需要注意的是,除了以上列举的几种情况外,如果公司决定解雇处于孕期的员工,都必须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给予适当的经济补偿或过错赔偿。《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
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三、女职工怀孕期间工资法律规定
依据我国的法制规定,任一女性劳动者在怀孕、分娩及哺乳期间内,雇主均不得以任何理由降低其薪资待遇。
在此期间,孕妇的薪资应按正常的工资标准予以发放。
倘若雇主已经为该名女员工购买了生育保险,那么生育津贴将依照雇主上一年度全体员工的月平均工资作为基准,由生育保险基金进行支付;然而,若生育津贴低于女员工原先的工资水平,雇主则有义务补充不足的部分。
如若雇主未能依法支付孕期工资,女员工其实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提出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以此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此外,孕期女员工还有权享受产前检查假的相关权益,这段时间被视为正常出勤,工资也需照常发放。
孕期女性员工薪资应受保护,雇主不得因其怀孕削减薪酬。正常出勤时,薪资按劳动合同执行;请假则按规调整。病假工资不低于本省最低标准的80%,产假期间享受生育津贴,不足部分由雇主补足,确保孕期女性经济权益得到妥善安排。
女职工在怀孕期间工作吗
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会受到一定的保护,但并不代表就其实可以不用工作了,产假会有一定天数限制,而还没有正式开始请产假之前,自然也是要去上班工作的,不过此时单位不能安排一些过重的工作给怀孕女职工。权利:怀孕女职工有不被解聘的法律权利。要求调换适合孕妇工作的权利。在工作时间孕期保健和产前检查的权利。休息权。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不仅仅是家庭方面,工作方面其实也是受到了更多保护的。很多人在对待怀孕女职工的时候往往都是小心翼翼,甚至从怀孕开始就不让去工作。那从法律角度来看的话,女职工怀孕期间工作吗?律图小编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怀孕女职工有哪些权利
在我国不仅已婚的妇女很少做“全职太太”,就是结婚后怀孕的妇女,也很少怀孕后在家里一直待产,绝大多数怀孕的妇女和其他女职工一样,坚守着自己的工作岗位。我国的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许多地方的地方性法规都对保护怀孕妇女职工作了规定,赋予了怀孕女职工的法律权利,概括起来说,怀孕女职工有以下的法律权利:
第一,怀孕女职工有不被解聘的法律权利。
有些用人单位,为了本单位的利益,一旦发现女职工怀孕,便以种种理由予以辞退或解聘,甚至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就约定几年内不得怀孕,甚至是不能谈恋爱和结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就明确规定:任何单位不得以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为由,辞退女职工或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法》第29条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这里的“用人单位”,包括国家机关,企业、事业、社会团体等一切雇佣人员的单位。怀孕的女职工不仅在劳动合同的聘用期内不得解除合同,就是在劳动合同期满后,也有继续签劳动合同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2条就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因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而续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已经连续工作满10年,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其实我们应当与该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第二,怀孕女职工有要求调换适合孕妇工作的权利。
在我国,几乎所有的工作领域都有妇女的身影,妇女怀孕后,有些岗位就不再适应,例如实行“三班倒”的工作,怀孕的妇女在后期,就不适合继续实行“三班倒”的工作时间模式;从事活动强度比较大的或者重体力劳动的工作,就需要调整相对比较轻松,活动强度不大的工作岗位;对从事有可能影响胎儿发育的直接接触油漆、化工等工作岗位的,更要给以调换,各用人单位要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给孕妇职工调换工作,以适合孕妇的生理要求。
第三,怀孕女职工有在工作时间孕期保健和产前检查的权利。
怀孕的准妈妈们总是对未来的宝宝充满憧憬,希望自己生一个健康、活泼、聪明的小宝宝,从怀孕起,就时刻关注宝宝的生长发育,时常到医院进行孕期保健和产前检查。
对怀孕女职工的产前检查包括妊娠十二周内的初查,用人单位要提供方便,在劳动时间进行产前检查的,按出勤对待,不能按病假、事假、矿工处理; 有定额考核的工种应扣除相应的劳动定额。
第四,怀孕妇女的休息权。
对怀孕7个月以上含7 个月的女职工不得安排从事夜班和加班劳动,每天给予工间休息1小时,算作劳动时间。怀孕的妇女由于种种原因而终止妊娠,享有终止妊娠后的休息权。
女职工怀孕流产的,其实我们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女职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时,给予15~30天的产假;怀孕满4个月以上流产者,给予42天产假。产假期间工资照发。
二、怀孕期间工作吗
女职工在怀孕期间,虽然会受到一定的保护,但并不代表就其实可以不用工作了,产假会有一定天数限制,而还没有正式开始请产假之前,自然也是要去上班工作的,不过此时单位不能安排一些过重的工作给怀孕女职工。女工怀孕期间不能从事的工作:
1、冷水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冷水作业;
2、低温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低温作业;
3、高温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三级、第四级的作业;
4、噪声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三级、第四级的作业;
5、从事抗癌药物、己烯雌酚生产,接触麻醉剂气体等的作业;
6、非密封源放射性物质的操作,核事故与放射事故的应急处置;
7、高处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高处作业;
8、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三级、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
9、在密闭空间、高压室作业或者潜水作业,伴有强烈振动的作业,或者需要频繁弯腰、攀高、下蹲的作业。
10、作业场所空气中铅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苯、镉、铍、砷、氰化物、氮氧化物、一氧化碳、二硫化碳、氯、己内酰胺、氯丁二烯、氯乙烯、环氧乙烷、苯胺、甲醛等有毒物质浓度超过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作业;
只不过这个阶段的工作强度不能太大,怕影响到女职工肚子里的孩子发育。具体在怀孕期间不能安排哪些工作给女职工,上文小编已经做出了介绍,各位其实可以适当了解一下。若还有不清楚的地方,其实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