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有使用年限吗(安置房的产权是多少年)
导读:安置房的使用年限一般是多久呢?住宅用地通常是70年,从获得土地使用权开始算。房改房的年限要以最早交土地出让金的房子为准。经济适用房是50年。购房者其实可以...
拆迁安置房有使用年限吗
导读:安置房的使用年限一般是多久呢?住宅用地通常是70年,从获得土地使用权开始算。房改房的年限要以最早交土地出让金的房子为准。经济适用房是50年。购房者其实可以查看合同,了解起止时间。土地是国家的,个人只有使用权。安置房分两种,一种是政府提供的配套商品房或中低价房源,另一种是房地产开发产生的动迁安置房,这两种都其实可以自由买卖,没有转让期限限制。一、拆迁安置房有使用年限吗
通常情况下,从拿到土地使用权的那天起,住宅用地的使用期限其实可以达到70年之久。
至于房改房的产权土地使用年限起算时间,则需要注意,这里是以该地块地上房屋参加房改之后第一个缴纳土地出让金的房屋为准进行计算的。
值得注意的是,使用年限则为较短的50年。对于购买房地产开发商开发的物业时,购房者可通过查看购房合同上标注的信息来了解土地使用权的起止时间,例如,某块土地的使用权期限自1997年至2067年。若您的购置时间为2006年的话,那么待您完全享有永久房产权后,需要在2067年前向政府支付土地出让金,这样才能保障您继续在此处居住下去。需要明确的是,在我国,土地始终是公有制的,因此,个人仅能从国家手中获得土地使用权。据相关法规及政策所定,拆迁安置房屋可大体划分为两类:其一是针对重大市政工程实施所导致的居民动迁问题,由政府建造并提供给安置家庭的配套商品房,或者是按照相关规定,被安置者其实可以以中低价格购买到的相应房源;
另外一种便是由由于房地产开发等原因产生的动迁需求,动迁公司通常会采用其它方式对被拆迁家庭进行安置,或是替他们购买的中低价位的商品房(相对市场价而言)。这类商品房和普通商品房在性质上并无二致,它们均作为被安置者的私人财产,未设有转让期限的限制,能够自由实现在市场上进行买卖交易。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二、拆迁安置房合同是附期限合同吗
关于拆迁协议无有效期这一问题,我们其实可以这样理解,只要该协议本身满足了法定有效的要求和条件,那么无论事件发生在过去还是现在,甚至未来,它的法律效应始终存在且不受时间限制。
任何一个合法生效的合同,需要同时具备以下三个基本要素才能在法律层面得到认可:
首先,参与其中的各方主体都需具有同等的民事行为能力;
其次,表达其意思的各项表述必须准确无误,没有欺诈或虚假成分;
最后,不得有违反国家法律、行政规章制度的明文规定,并且不能与公共秩序及伦理道德相悖。
至于安置房的相关交易纷争,其实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以及诉讼这三种途径加以化解:
首先,协商是一种相对便捷且适用度较高的方式,对于双方当事人都是如此;
其次,如若双方在协商过程中存在分歧,则可尝试通过第三方机构进行调解以寻求合理化的解释方案;
最后,双方当事人经过以上两种方法仍然未能妥善解决问题时,便只能诉诸于法律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三、拆迁安置房逾期办证怎么办
在面临拆迁安置房逾期未办理房产证问题时,您首先其实我们应当仔细阅读拆迁安置协议文本,明确其中关于办理房产证的具体期限的约定条款。因为此类内容已构成了完整的合同部分,当对方未能及时落实,即构成了对该合同时限承诺的违约行为。针对此种情况,您其实可以考虑采取以下几种应对策略:首先,通过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正式的催促通知,要求其尽快履行办理房产证的义务,并且务必妥善保管好相关的催告证据材料;其次,积极与负责拆迁事宜的相关责任机构或者部门进行沟通协商,深入了解导致房产证逾期未办理的具体原因以及当前的办理进展状况。若经过上述努力仍然无法达成满意的解决方案,您也可将此事反映至相关的行政管理部门,请求他们给予关注与协助,责令有关方面加速办理房产证事务。倘若以上途径仍然解决不了难题,那么您作为受害者,完全有权利将此问题提交至当地的人民法院,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对于由于房产证延期不办所引发的一切损失予以全面赔偿。在此特别提醒您,无论在何种情境下,都必须确保留下充足的证据,例如拆迁安置协议文本、双方的沟通交流记录等等,这些都是支持您全部诉求的重要依据。
拆迁安置房的使用年限,住宅用地一般为70年,从取得土地使用权起算。房改房年限以首个缴纳土地出让金的房屋为准。经济适用房为50年。购房者可查合同了解起止时间。土地公有,个人仅获使用权。拆迁安置房分两类:政府提供的配套商品房或中低价房源,以及房地产开发产生的动迁安置房,均可自由买卖,无转让期限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