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所有权的类型有哪些(土地所有权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导读:根据中国的法律规定,中国的土地所有制分为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两种类型。其中,国家土地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进行管理;而集体土地则归农民集体所有,包括村农民集体、村...
土地所有权的类型有哪些
导读:根据中国的法律规定,中国的土地所有制分为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两种类型。其中,国家土地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进行管理;而集体土地则归农民集体所有,包括村农民集体、村内多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及乡(镇)农民集体等不同层级的单位。一、土地所有权的类型有哪些
在我国境内,土地所有制形式分为国家土地所有权以及集体土地所有权两大类。对于国家土地所有权的行使,由国务院作为国家的代表进行管理。而集体土地所有权则归属农民集体所有,其中包括村农民集体、村内两个或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以及乡(镇)农民集体等不同层次的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九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二、土地所有权的性质有哪些?
在我国,土地所有权的基本构成主要分为两大类别:
即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
国有土地使用权,简单来说就是指特定的使用者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获取国有土地的使用权,并且在合理合法范围内使用该土地并获取相应报酬或收益的权利。
对于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取得形式而言,大致包括了划拨、出让、出租、入股等各种各样的途径,而通过有偿手段获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则其实可以依法进行转让、出资、抵押及继承等操作流程。
相比之下,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其核心旨意便是农民集体所拥有的土地,由其使用人和所有人依法在使用过程中逐步提高土地效益,实现土地价值最大化的一种权利保障。
依据中国政府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之相关规定,我们将土地概念分为商业用地、综合用地、住宅用地、工业用地以及其他用途用地等五个类别。
在我国,获取土地使用权的主体极为广泛,不仅包括各级政府机构和企事业单位,还涵盖了广大的农民群体和每一位有志于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普通公民,甚至于三资企业同样有权通过符合法定条件,遵循法定程序来获取土地使用权,从而成为土地使用权主体的一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第一条为了改革城镇国有土地使用制度,合理开发、利用、经营土地,加强土地管理,促进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国家按照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的原则,实行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制度,但地下资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设施除外。
前款所称城镇国有土地是指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属于全民所有的土地(以下简称土地)。
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土地开发、利用、经营。
第四条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其使用权在使用年限内其实可以转让、出租、抵押或者用于其他经济活动,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
三、土地所有权打官司怎么判
关于土地所有权纠纷的裁判结果,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前述问题的解决需要进一步明确土地的属性、起源地、登记注册的证书文件及其凭证,同时了解争议方各自的诉求与提供的证据资料。在我国领土范围内,城市地域的土地资源归国家全权掌控;而农村及城乡结合部地区的土地,除了根据法律明文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部分之外,其余均为集体所有。若涉及到土地的确权纠纷,法院将对土地的历史变迁、登记状况、实际使用情况等进行全面深入的审查。对于持有合法权属证书的一方,通常会得到法院的支持。然而,如果涉及到土地承包经营、流转等方面的争议,则会依据相关的承包合同、流转协议以及法律法规的具体规定来进行判断。总而言之,土地所有权诉讼事例的判决结果,必须综合考虑全案的证据材料和法律规定,以确保依法做出公平公正的裁决。
我国土地所有制分国家与集体两类。国家土地由国务院代表国家管理;集体土地归农民集体所有,涵盖村农民集体、村内多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乡(镇)农民集体等不同层级单位。
土地违法有哪些类型
1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禁止开垦区内进行开垦的 2 在临时使用的土地上修建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的 3 建设项目施工和地质勘查临时占用耕地的土地使用者,自临时用地期满之日起1年以上未恢复种植条件的 4 破坏或者擅自改变基本农田保护区标志的 5 非法占用基本农田建窑、建房、建坟、挖砂、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从事其他活动破坏基本农田,毁坏种植条件的 6 未经批准擅自转让、出租、抵押划拨土地使用权的1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禁止开垦区内进行开垦的
2 在临时使用的土地上修建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的
3 建设项目施工和地质勘查临时占用耕地的土地使用者,自临时用地期满之日起1年以上未恢复种植条件的
4 破坏或者擅自改变基本农田保护区标志的
5 非法占用基本农田建窑、建房、建坟、挖砂、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从事其他活动破坏基本农田,毁坏种植条件的
6 未经批准擅自转让、出租、抵押划拨土地使用权的
土地违法刑事处罚有哪些?
对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行为的处罚。《土地管理法》规定,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破坏耕地行为的处罚。《土地管理法》规定,违反本法规定,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破坏种植条件的;或者因开发土地造成土地荒漠化、盐渍化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治理,其实可以并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非法占用土地行为的处罚。
《土地管理法》规定,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超过批准的数量占用土地,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对非法批地行为的处罚。
《土地管理法》规定,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对拒不交还土地行为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