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可以约定管辖吗(劳动争议可以约定管辖吗)
导读:在处理劳动争议时,通常不会设定过于严格的管辖规定。一般来说,涉及劳动关系的纠纷案件,管辖权归属于用人单位注册地或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这一规...
劳动争议可以约定管辖吗
导读:在处理劳动争议时,通常不会设定过于严格的管辖规定。一般来说,涉及劳动关系的纠纷案件,管辖权归属于用人单位注册地或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这一规定的目的在于保护劳动者的权益,防止用人单位利用其主要优势地位,通过约定管辖来限制劳动者的维权行为。一、劳动争议其实可以约定管辖吗
在处理劳动争议时,原则上均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管辖规定。对于各类涉及劳动关系的纠纷案件,其管辖权应归属于用人单位注册登记地或劳动合同实际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此举旨在确保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同时也避免了用人单位可能会滥用自身的主要优势地位,通过约定管辖权限的方式来限制劳动者的维权行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二、劳动争议其实可以约定管辖吗
在法律领域中,劳动争议则是不能够进行约定管辖的事项之一。原因在于劳动争议案件的实质管辖权具有法定特性,而劳动合同中所含有的管辖协议条款,因其违背了法律所设定的强制性规定,因此也被认定为无效条款。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的相关规定,人力资源提供者所在地或劳动合同实际履行地区的基层人民法院对劳动争议案件具有专属管辖权。如果劳动合同的履行地点不够明确,那么其管辖权将归于人力资源提供者所在地区的基层人民法院行使。需要注意的是,法律对此另有特殊规定的情况下,遵从该法律的规定。此外,《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也规定,任何有关劳动争议的案件都应该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方或者是用人单位工作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进行处理。当双方当事人就同一事件向劳动合同履行地以及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提出仲裁申请时,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方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行使权限。倘若用人单位希望撤销《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的仲裁裁决,需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区的中级人民法院提交申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三条
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三、劳动争议可起诉开发商吗
关于劳动争议是否具备向开发商提起诉讼的可能性,这一问题需要综合考虑具体的事件情况才能做出准确回答。简单来说,如果您与开发商之间确实存在着实实在在的劳动关系,比如您是开发商直接所招募的员工,而且在这个劳动关系中,您作为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不法侵犯,诸如未能准时领取工资、遭到非法解聘等等情况出现时,那么您完全有权利向法律提出诉讼,状告开发商。然而,如果您并不是直接同开发商建立了劳动关系,比如说您是从劳务派遣公司被安排到开发商那里去工作,或者说您和负责项目施工的单位达成了劳动协议而非开发商,在此种情境之下,想要向法院提起诉讼指控开发商可能不会得到法律的认可。因此,在做出起诉的决定之前,我们的建议您务必先行搜集并准备好所有相关的证据材料,包括劳动合同、工资流水单、工作记录凭证等,以便能够有力地证实您与开发商之间的确存在劳动关系以及您所遭受的权益损害。
处理劳动争议时,原则上不设任何管辖规定。涉及劳动关系的纠纷案件,管辖权归用人单位注册地或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此规定旨在保护劳动者权益,防止用人单位利用主要优势地位,通过约定管辖限制劳动者维权。
劳动争议可以约定管辖吗
劳动争议不其实可以约定管辖,发生了劳动争议之后,其实我们应当是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是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来进行管辖的。所以在双方当事人之间约定具体的仲裁条款的时候,是不需要约定管辖。一、劳动争议其实可以约定管辖吗?
劳动争议不其实可以约定管辖。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其实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劳动争议调解期限,是指当事人和调解委员会申请和完成劳动争议调解所必须遵循的时间。劳动争议调解期限能两种:一种是当事人申请调解的期限;另一种是调解委员会受理和调解的期限。规定调解期限是为了保证劳动争议得到及时处理,避免久拖不决。
二、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协议书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协议书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一方面,这是由于企业调解委员会的性质决定的。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既不是司法、仲裁机构,也不是行政机关,而是在职工代表大会领导下,专门处理企业内部劳动争议的职工群众组织。因此,企业劳动争议调解与审判、仲裁活动不同,调解活动参加人不具有诉讼活动中的权利和义务,调解委员会没有对劳动争议的强制处理权,对经调解达成的协议也没有法律强制力保证。
另一方面,对调解协议的履行,劳动争议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其实我们应当自觉履行。当事人双方或一方如果不履行协议应负什么样的法律责任,并没有明确规定。这也说明,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协议书不具有法律约束力,而是主要依靠当事人之间的承诺、信任,以及道德规范的约束,依靠双方当事人自觉履行。因此,当事人任何一方反悔,不履行协议时,无论是另一方当事人还是调解委员会都不能强迫履行协议。
一旦发生了劳动争议,完全是其实可以通过合法的方式来解决的,首先是需要到当地的劳动行政主管部门来进行投诉举报,其次就是需要到劳动仲裁委员会来申请仲裁,当然了,对仲裁结果不满意的,其实可以提出劳动诉讼,但是劳动方面的争议是属于仲裁前置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