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动离职是否按特殊工种退休(怎样办理特殊工种退休)
导读:自主离岗并不等同于享受特设岗位提前退休福利。特设岗位可能有独特的退休年龄限制,如高科技职业可能要求员工在特定时间内继续从事该岗位工作。因此,离岗并不直接赋...
自动离职是否按特殊工种退休
导读:自主离岗并不等同于享受特设岗位提前退休福利。特设岗位可能有独特的退休年龄限制,如高科技职业可能要求员工在特定时间内继续从事该岗位工作。因此,离岗并不直接赋予提前退休的资格。一、自动离职是否按特殊工种退休
首先,我们必须明确指出,自主离岗并不意味着就能有资格享受到特设岗位的提前退休福利。在特定的情况下,一些特设领属可能会设有独特的退休年龄限制。比如,部分具有高科技性质的特殊职业岗位,可能会对公司员工设定必须在特定时间段内继续从事本岗位工作的要求。
《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规定,特殊工种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你年龄为45周岁,如果是男性则现在是不符合办理特殊工种退休的条件。必须年满45周岁才有可能以特殊工种退休,但不属于正常退休而是提前退休。如果是女性则其实可以办理。
二、自动离职是否可得到经济赔偿
在通常情况下,自动离职工人难以依法获得相应的经济赔偿。
然而若用人单位因非法解除或终止合同导致职工权益受损,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此时劳动者有权请求赔偿金进行维权。
但如非以上情况,而仅在特定法定情形满足时,员工方可主张获取经济补偿金。
若均未能满足以上条件,那么无论有否赔偿或补偿,员工均无法获得。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其实我们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其实我们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其实我们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怎样办理特殊工种退休
凡要求按特殊工种提前退休人员,每月10日前向所在单位递交提前退休书面申请。所在单位或职工档案托管机构对个人提出的申请理由、工种岗位、具体从业期限及原始资料结合个人档案进行审核。所在单位或职工档案托管机构于每月20前将当月公示无异议的提前退休的名册及个人档案等。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办理:(一)凡要求按特殊工种提前退休人员,每月10日前向所在单位递交提前退休书面申请。(二)所在单位或职工档案托管机构对个人提出的申请理由、工种岗位、具体从业期限及原始资料结合个人档案进行审核。(三)所在单位或职工档案托管机构于每月20前将当月公示无异议的提前退休的名册及个人档案、个人补充的辅助材料报送县人社局审核汇总审批。(四)市人社局具体负责审批全市特殊工种提前退休,从审批的次月起计发基本养老金。(五)单位或职工档案托管机构应在十日内将审批情况及不符合的理由告知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