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期间工资和赔偿是一回事吗(工伤期间工资和误工费可以同时享受吗)
导读:工伤期间工资支付与补偿的相互关系在此期间所发放的薪酬非属工伤赔偿范畴之内。一旦被正式认定为工伤事故,那么在此期间所发放的薪酬便不能算入工伤赔偿之中。企业为...
工伤期间工资和赔偿是一回事吗
导读:工伤期间工资支付与补偿的相互关系在此期间所发放的薪酬非属工伤赔偿范畴之内。一旦被正式认定为工伤事故,那么在此期间所发放的薪酬便不能算入工伤赔偿之中。企业为员工提供的各种合法保障,如保险类服务等,均属于企业依照社会责任及道德规范对员工应尽的权益保护之义务,并非属于员工的工资性收益部分。一、工伤期间工资和赔偿是一回事吗
工伤期间的薪酬待遇与补偿问题
在工伤期间所发放的薪酬并不属于工伤赔偿范围之内。一旦被确认为工伤事件,在此期间所发放给员工的薪酬均不会被纳入到实际的工伤赔偿项中。而作为雇主方的责任与义务,向其员工提供各类经济上的保障和福利,例如缴纳保险等行为,实际上体现了企业对员工的社会公益性质的关爱,不能简单地将之归纳为主管部门发放给员工的工资报酬。参照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当员工因为工作原因遭受意外伤害或患上职业病时,他们有权暂时停止工作并接受工伤医疗服务。在此期间,他们原本享有的工资福利待遇应保持不变,由所在单位每月按时支付。
然而,停工留薪期的具体期限通常不应超过12个月。如果伤势较为严重或具有特殊性,经过设区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确认,其实可以适当延长,但是最长也不能超过12个月。一旦工伤员工被评定出伤残等级,他们将不再享有原有的待遇,而是按照本章的相关规定享受相应的伤残待遇。若停工留薪期满之后,员工仍然需要进行治疗,那么他们将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其实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二、工伤期间工资谁来发放
当职工在受伤住院期间,其薪酬待遇将由企业按月发放。我们其实可以参照《工伤保险条例》中的相关条款,具体的法律依据是第三十三条:若职工在执行工作职责过程中遭遇了意外伤害或罹患职业病,导致必须停止工作以接受工伤医疗治疗时,在这段称为“停工留薪期”的时期里,原有的工资标准和福利待遇都其实我们应当维持原样,这部分资金将会由所在的企业每月按时进行支付。同时,停工留薪期的期限一般为不超过12个月。如果员工因伤情较为严重或是情况特别复杂,而经过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审慎判断与核实之后,的确有必要适当延长停工留薪期的话,那么这部分延长期限也不得超过12个月。当工伤职工被评估出达到伤残等级后,其原先享有的薪酬待遇会予以暂停,然后根据这部法规的相应规定,来享受得到伤残待遇。当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之后,依然需要进行后续治疗的时候,他们依然能够享受到工伤医疗待遇。对于那些因为生活无法自行料理而在停工留薪期内需要他人照顾的工伤职工来说,这部分开支也将由所在企业来承担。《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能够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三、工伤期间工资算不算加班费费用
在遭受工伤之痛时,每位员工均有权依据法律规定,获得为期不超过十二个月的停工留薪照顾。
然而,关于这期间应领取的工资数额,通常是根据员工在受伤之前所享有的工资福利待遇来确定的,并且保持不变。
值得注意的是,在这段时间里,员工所领到的工资并不包括加班费。
这是因为加班费乃是针对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之外付出的额外劳动所给予的相应回报。
因此,在工伤停工留薪期间,我们的首要任务是确保员工能够继续享有原有的工资水平,以此来弥补他们因工伤无法进行工作而带来的经济损失。
在此过程中,我们关注的焦点在于维护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内所能享受到的工资待遇,而并非那些由加班等特殊劳动状况引发的额外费用。
工伤期间的薪酬待遇不纳入工伤赔偿范围,而是企业应提供的经济保障。员工因工作受伤或患职业病,有权停工接受医疗,期间工资福利不变,由单位支付,期限通常不超过12个月,特殊情况可延长。伤残等级评定后,享受相应伤残待遇;治疗需继续,则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工伤期间工资和误工费可以同时享受吗
工伤期间工资和误工费是其实可以同时享受的,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对于工伤期间,用人单位其实我们应当按照规定标准发放工资待遇,但因造成工伤事故,无法进行劳动工作,按照规定是其实可以享受误工费的。一、工伤期间工资和误工费其实可以同时享受吗?
《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据此,职工治疗工伤休息期间,用人单位其实我们应当按照原工资标准向职工支付待遇。因第三人侵权导致职工工伤的,根据《民法典》和《社会保险法》的规定,职工既其实可以向侵权的第三人要求民事侵权赔偿,也其实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二、 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8条规定:
“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受到伤害,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以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已经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或者获得民事赔偿为由,作出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申请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受到伤害,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已经作出工伤认定,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未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或者尚未获得民事赔偿,起诉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导致工伤,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已经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为由,拒绝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第三人已经支付的医疗费用除外。”
根据上述规定,当工伤待遇与民事侵权产生竞合时,除工伤医疗费用外,法律不禁止工伤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后再获得民事赔偿。《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没有规定第三人侵权造成工伤的,其实我们应当扣减第三人赔偿的误工费,因此职工在已经获赔误工费的情况下,仍有权享受停工留薪期工资。
员工发生工伤事故后,用人单位其实我们应当发放工资待遇,如果用人单位拒绝发放工资待遇的,则违反了我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是需要追究相关法律责任的,又根据工伤保险赔偿的相关规定,是其实可以享受误工费用手,所以是其实可以同时享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