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签订时间有何法律规定(劳动合同什么时间签订)
导读:劳动合同签订中的法律法规依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其实我们应当在劳动者开始工作的那一刻就与其缔结书面劳动合同,作为双方劳动关系正式确立的重要证据。若由于特殊原...
劳动合同签订时间有何法律规定
导读:劳动合同签订中的法律法规依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其实我们应当在劳动者开始工作的那一刻就与其缔结书面劳动合同,作为双方劳动关系正式确立的重要证据。若由于特殊原因未能在当时完成书面合同的签署,则其实我们应当在劳动关系实际形成后的第一个月内向劳动者提供书面的劳动合同。如若超出此期限仍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那么从劳动者开始工作之日起满一个月但不足一年的期间内,用人单位其实我们应当按照双倍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报酬。一、劳动合同签订时间有何法律规定
劳动合同签订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在一般的原则上,用人单位应该在和劳动者缔结劳动关系的同时,着手进行书面劳动合同的制定工作,以便于作为双方劳动关系确实存在的有力证据。
然而,即使是在当时并未能及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仍然有责任在劳动关系成立之初的一个月之内,完成书面劳动合同的签订事宜。若在此期限之后,用人单位依然未能与劳动者签署书面劳动合同,那么从实际开始使用劳动者的那一天算起,如果已经超过了一个月但还不足一年的时间,用人单位就必须按照法律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双倍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其实我们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其实我们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其实我们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其实我们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二、劳动合同签订有时间限制吗
深入剖析:劳动合同的签署时限具有以下双重意义:首先,它作为认定劳务关系建立的重要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条明文规定,“用人单位自雇佣劳动者之日起,即与该劳动者确立劳务关系。”而若用人单位在雇佣劳动者之前就已与其签订劳务合同,则雇佣关系自雇佣之日起正式成立。其次,关于劳务合同的议定实际时间。同样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明确规定,“建立劳务关系,双方应签订书面劳务合同。”为了平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权益关系,合理规范其劳务合同签订事宜,《劳动合同法》制定了三大策略:1.适当调整劳务合同的签约时间。对于已经建立劳务关系但尚未签订书面劳务合同的情况,只需在雇佣之日起一个月内签订书面劳务合同即可视为合法行为。2.规定用人单位如果未能按期与劳动者签订劳务合同,需要支付用工期间的两倍工资。如果用人单位未能在雇佣之日起一个月之内签订书面劳务合同,然而在一年的时间范围内签订书面劳务合同,则需在这一时期内向劳动者逐月支付两倍的工资。3.规定用人单位若是在雇佣之日起满一年后仍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务合同,除了要在不满一年的非法期间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之外,还属于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经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务合同的范畴。《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其实我们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其实我们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其实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其实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三、劳动合同签违约金合不合法
通常而言,在劳动合同中规定违约金并非绝对违法行为。
在特定的两种法定情形下,违约金的设定是被允许的:首先,在服务期限的约定方面,如果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了专项培训费用并对其实施了专业技术培训,那么用人单位有权与劳动者就服务期限达成协议。
若劳动者违反了服务期限的约定,则需依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其次,在竞业限制的约定方面,对于那些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有权与其签订竞业限制条款。
如果劳动者违反了竞业限制的约定,同样需要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然而,除了上述两种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总的来说,违约金的设定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否则将被视为无效。
用人单位应在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时制定书面劳动合同,作为劳动关系存在的证据。若未及时签订,用人单位应在一个月内完成。逾期未签,用人单位需支付劳动者双倍工资(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
劳动合同什么时间签订
新员工入职一个月之内,用人单位是其实我们应当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如果超过一个月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其实可以从第二个月开始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从劳动者离职开始算,劳动仲裁时效为一年。劳动合同是确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权利、义务的书面凭证,法律规定单位必须在一定的时间内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否则的话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那么劳动合同什么时间签订最好呢?律图小编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一、劳动合同什么时间签订
一建立劳动关系的标准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二劳动合同的订立时间
《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其实我们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为了既方便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又督促用人单位必须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规定了三项措施:
一是放宽了订立劳动合同的时间要求。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了书面劳动合同,其行为也不违法。
二是规定用人单位不按照规定订立劳动合同,支付劳动者未签合同期间双倍工资。用人单位未在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在自用工之日起一年内订立了书面劳动合同的,其实我们应当在此期间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三是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仍然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除在不足一年的违法期间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外?还其实我们应当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归纳:用工前订立;用工之日订立;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都符合规定。
二、不签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
a、用人单位未在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在自用工之日起一年内订立了书面劳动合同的,其实我们应当在此期间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第一款: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其实我们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上述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实施条例》第六条第二款
b、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仍然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除在不足一年的违法期间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外,还其实我们应当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三款: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条例》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其实我们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其实我们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综上可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需要在用工关系建立之日起的一个月内,否则的话从第二个月开始就要支付劳动者双倍工资。更多劳动合同签订方面的知识,你其实可以来电咨询我们律图的在线律师,我们会详细为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