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屋买卖合同诈骗罪怎么办(二手房屋买卖诈骗类型有哪些)
导读:二手房屋买卖合同引发诈骗罪之应对策略在遭遇房地产交易欺诈行为之时,我们其实可以相应地采取以下适当的补救措施:首先,通过友好协商尝试变更或解除相关合同;其次...
二手房屋买卖合同诈骗罪怎么办
导读:二手房屋买卖合同引发诈骗罪之应对策略在遭遇房地产交易欺诈行为之时,我们其实可以相应地采取以下适当的补救措施:首先,通过友好协商尝试变更或解除相关合同;其次,拒绝继续履行已签订的合同条款;再次,暂时停止履行合同义务;然后,请合同监管机构对所涉合同进行合法性确认;再者,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依据法律规定确认合同无效;最后,应立即向当地司法机关进行报案,以便及时采取有效的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一、二手房屋买卖合同诈骗罪怎么办
二手房屋买卖合同涉及诈骗罪的法律处理策略
在遭遇房屋买卖欺诈的情况下,可采用下列适当的补救策略:
1.首先尝试与对方进行友好协商,以期对合同条款进行合理的修订或解除。
2.若协商无果,则可选择拒绝继续履行合同义务。
3.在无法履行合同的情况下,也可考虑暂时停止履行合同义务。
4.此外,还可寻求合同管理机构的协助,请求其确认该合同是否为无效合同。
5.最后,如有必要,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确认该合同为无效合同。
6.同时,应尽快向相关司法部门报案,以便及时采取相应的法律行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二、二手房屋买卖法律规定的有哪些交易流程
在二手房屋买卖领域,依法规定的必须遵循的交易程序包括如下环节:(一)首先应充分了解房源信息,同时进行实地观察和筛选房源;其次(二)是在当事人之间就房屋买卖基本达成共识后,买方需交纳定金作为协议履行的担保;接下来(三)我们需要订立正式的买卖合同,买方其实我们应当适时地提交贷款申请以便支付首期购屋款;随后(四)便是要按照相应标准缴纳与房屋转让和相关的各种税费,同时办理产权的过户手续;在此期间(五),也别忘了将物业管理的费用以及水电气等附加的收费款项一并结算清楚;最后(六),当所有相关手续均已办妥后,买方应承担起支付剩余购房款的责任;在最后(七)的环节中,卖方应将房屋钥匙交给买方,至此整个二手房屋买卖交易便宣告圆满结束。《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七条
房地产转让,是指房地产权利人通过买卖、赠与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将其房地产转移给他人的行为。
第四十一条
房地产转让,其实我们应当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合同中其实我们应当载明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
第四十二条
房地产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
三、二手房屋买卖纠纷诉讼程序是怎样的
与二手房屋交易有关的民事纠纷涉及的诉讼程序主要包含如下几个关键步骤:首先,需要启动诉讼程序,即由作为原告方的提出者编制并递交规范性的起诉状以及相关的证明文件资料至有权限处理此类事例的当地法院。在收到上述申请文件之后,法院将依照既定流程进行严格审查,以便判定其是否符合立案标准。在经过审查并获准立案后,会要求被告接收并阅读起诉状副本,而被告则必须在此基础上在规定的时效范围内向法院提交答辩状。这一阶段之后便是正式的开庭审判阶段,其中包括法庭对原被告双方各项情况进行细致讨论的调查阶段及针对相关争端进行深化辩论的辩论阶段。双方需依据法律规定,为支撑自身立场提供足够证据,经过质询后才能予以认定。在庭审判理完毕以后,法院会依据实际审理情况,按照法律程序作出公正判决。若当事人对这一判决结果表示不满,其实可以在法规规定的时限内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期间,双方当事人其实我们应当全力支持法院的工作,严格遵循诉讼程序和期限,以确保本身的合法权益得到合理保障。然而,值得一提的是,由于各地法院在具体操作上可能存在微小差异,因此,上述表述仅供参考。
遭遇房屋买卖欺诈,应对策略如下:首先尝试友好协商修订或解除合同;协商无果则拒绝继续履行;必要时暂停履行;寻求合同管理机构确认合同无效;最后可向法院申请确认合同无效并报案。及时采取法律行动,保护自身权益。
二手房屋买卖诈骗类型有哪些
1、施骗者多是伪造虚假身份,利用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为诱饵,向购房者索要定金及部分或全部购房款。2、施骗者多为交易房屋的承租人,其利用能自由出入交易房屋的有利条件,造成购房者误以为施骗者就是房屋所有权人,向其缴纳定金或购房款。现在很多人出于刚需、投机的目的,纷纷购买二手房。同购买新房相比,二手房买卖中蕴藏的风险较大。近年来,二手房买卖诈骗的案例频频发生,给不少人带来了经济损失。因此,购房者要提高自身防范意识,学会甄别诈骗手段。那么,二手房屋买卖诈骗类型有哪些?我们通过本文一起了解下。
一、二手房屋买卖诈骗类型有哪些?
1、施骗者多是伪造虚假身份,利用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为诱饵,在办理房屋更名过户手续之前,向购房者索要定金及部分或全部购房款。一旦购房者交付款项后,施骗者便逃之夭夭,使购房者既未得到房屋还损失了资金。
2、施骗者多为交易房屋的承租人,其利用能自由出入交易房屋的有利条件,伪造房屋产权证,通过信息站刊登虚假的卖房信息,造成购房者误以为施骗者就是房屋所有权人,向其缴纳定金或购房款,因此上当受骗。
3、假借购房贷款骗取交易房屋。目前,贷款购买二手房的审批程序,都要求卖方先将房屋办理至买方名下后,由买方再向银行办理房屋抵押贷款。施骗者正是利用这一程序,实施诈骗行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其实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其实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二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
三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二、如何防范二手房买卖诈骗?
由于目前二手房交易办理程序较复杂,中间存在很多漏洞,给了犯罪分子可趁之机。而且犯罪分子行骗前做足了功夫,先会承租下房屋自由出入,给受骗人造成施骗人就是房屋所有人的假象,或是先付一部分买卖房屋的定金给出卖房屋人造成施骗者是真实想要买房的假象。同时不正规的房产中介给行骗起了推波助燃的作用,市民往往认为有房产中介作保证,交易安全应该没有问题。但事实上,由于中介公司守法经营意识、规范服务水平良莠不齐,个别中介公司违法经营,甚至以牟取非法利益为目的,直接导致房屋交易风险的发生。
广大市民在进行二手房交易时要树立防范风险意识,选择政府建立的可靠的交易资金监管机构,将交易资金存入银行,待办理完房产证后,买卖双方一方拿证一方从银行支取房款,真正做到二手房交易“钱证两清”。同时要选择正规的房产中介公司,在确定没有问题时付房屋定金或房屋款。
由此可见,导致二手房买卖诈骗的原因很多,既有不法分子乘虚而入,也有中介的管理不善。二手房屋买卖诈骗类型有几种,包括承租人利用便利条件,伪造二手房产证买卖的、诈骗者利用虚假身份,以签订买卖合同为由索要定金及房款的。购房人被骗后,应该及时报警,收集整理好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