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预售合同网签的具体流程是什么(房屋预售条件具体包括哪些)
导读:关于房屋预售合同网签流程的详细解读住宅预购合同上网签订程序主要包含如下三大关键环节:首先,在消费者明确房屋购买意愿并征得买卖方共识后,交易双方需通过平等协...
房屋预售合同网签的具体流程是什么
导读:关于房屋预售合同网签流程的详细解读住宅预购合同上网签订程序主要包含如下三大关键环节:首先,在消费者明确房屋购买意愿并征得买卖方共识后,交易双方需通过平等协商达成一致,然后将各项正式的合同条款逐一录入至合同备案专用软件内部,提出网签申请;其次,待购房合同数据上传成功后,买卖双方需在正式的购房合同上进行签名及加盖公章确认;最后,由开发商在完成网络签约的三个工作日内,前往当地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合同盖章备案手续。若在网签备案完成后需要对合同信息进行修改,则只能申请撤销原有的网签协议,再重新进行签约操作。一、房屋预售合同网签的具体流程是什么
房屋预售合同网上签署的实施步骤是什么
网签合同的具体流程主要包含了以下几个重要环节:
首先,购房者在明确了购置物业的意愿后,需要通过诚实信用的方式,与出售房屋的卖方进行平等磋商,就相关合同条款达成共识,并通过双方认可的合同备案软件将其录入,从而申请启动网签约定程序;
其次,待购房者与开发商共同确认本次购房合同上传操作成功之后,即可在正式的购房合同上进行签名及加盖公章;
最后,由开发商在完成网上签约的三个工作日内,前往当地的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合同盖章备案手续。若在网签备案完成之后,需要对合同信息进行修改,则只能申请撤销原有的网签协议,然后重新进行签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五条
商品房预售,其实我们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四)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商品房预售人其实我们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预售合同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商品房预售所得款项,必须用于有关的工程建设。
二、房屋预售合同有效吗
关于房屋预售合同是否有效,根据具体情况可被划分为两大类:
首先,如果出卖方尚未依法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然其仍与某位购买者签订了该类型的购房合约,那么我们应该将此视为无效的协议;
然而,如果在诉讼程序开启之前,出卖方已经合法获取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那么我方将其实可以认定这一份房屋预售合同为有效并具有法律约束力呢!《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三、房屋预售合同盖章房产部门需要多长时间
关于房屋预售合同是否应该盖有公章之问题,目前暂无一致而明确的法律规定。这主要是由于房地产管理部门的工作效率、申请数量以及相关材料的完备性与准确性的影响。一般而言,若申请人所提交的材料齐备且符合相关规定,并且房地产管理部门的工作流程运行流畅,那么在数个工作日之内便可完成公章加盖手续。然而,如若出现材料遗漏、需进一步核实或者审批环节较为繁琐等情形,则盖章所需的时间可能会相应地延长。因此,我们强烈我们的建议您在递交预售合同申请之时,务必保证所提供的材料完整、准确且合法,从而尽可能地避免不必要的延迟。同时,您也其实可以适时地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查询办理进度,以便于及时掌握相关信息。
房屋预售合同网上签署的步骤如下:购房者与卖方就合同条款达成共识后,通过合同备案软件录入并申请启动网签程序。确认上传成功后,在购房合同上签名并加盖公章。开发商在三个工作日内到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合同备案手续。如需修改合同信息,需撤销原网签协议并重新签约。
房屋预售条件具体包括哪些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中,对商品房的预售条件都作出了规定。要求,1、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2、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3、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一、房屋预售条件具体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商品房预售,其实我们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四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商品房预售其实我们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证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其实我们应当向城市、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根据上述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商品房其实我们应当按照规定领取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同时要符合交纳全部土地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完成一定量的工程投资等条件。
二、购买的预售商品房能否转让,程序如何?
预售商品房再转让的前提条件,商品房预售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经有关主管部门办理了有关于续后,在预售商品房尚未实际交付前,预购方将购买的未竣工的预售商品房转让他人,办理了转让手续的,认定转让合同有效。转让预售商品房的,首先《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在有效期之内,在具备这一前提条件后,按照有关商品房转让的规定,办理程序如下:
一 转让方与受让方须签订转让合同一式两份,合同中应载明转让的预售契约编号、转让原因、转让金额、转让面积、转让方与受让方的权利和须承担的义务等内容。其中,转让金额与原预售契约价款相一致。转让合同需经开发企业认可、签字盖章。
二 转让双方持预售契约、转让合同及有关证件到销售登记的交易管理部门申办预售转让登记。经审核转让合同并符合规定的,经办人填写《预售商品房转让审批表》,报当地房屋主管部门审查。
三 交易管理部门对批准转让的,通知转让双方缴纳印花税。其中两份印花税的正本由转让方与受让人各执一份,副本由开发企业、交易管理部门各执一份。转让方所持有的预售契约正本移交给受让人,待房屋正式交用后,凭此件办理过户手续。经办人将转让合同副本、转让审批表等有关材料归入原登记留存的预售契约档案。对不准转让的,应通知转让人。
开发商开盘售房,就要求先取得预售资格,否则就是违法销售,需要承担法律责任。从实际情况来看,大多数时候预售的商品房价格都是比较低的,而这也成为购房者追捧的原因之一。当然,抛开价格因素,购房者也要特别注意预售商品房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不能一味的追求低房价,而不顾可能给自身带来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