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房屋质量问题纠纷如何解决(二手房质量问题怎么办)
导读:二手房房质量问题所引发的纠纷问题的妥善处理方法当涉及到二手房地产领域的质量问题纷争时,首先应采取协商方式进行解决。若通过协商无法达到共识,并且针对该类房产...
二手房房屋质量问题纠纷如何解决
导读:二手房房质量问题所引发的纠纷问题的妥善处理方法当涉及到二手房地产领域的质量问题纷争时,首先应采取协商方式进行解决。若通过协商无法达到共识,并且针对该类房产质量问题的争议或分歧较为严重,那么购房者可向发生纠纷所在地区的消费者协会提出投诉。此外,如果买卖双方在签订合同时或者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就此类问题达成了仲裁协议,则其实可以向约定的仲裁机构提交仲裁申请。一、二手房房屋质量问题纠纷如何解决
二手房房屋质量瑕疵纷争的妥善处理策略
对于二手房的质量纠纷,首要的解决方式当然是通过友好协商来确定适当的解决方案。
然而,若协商无果并且涉及到的房屋质量问题争议或分歧较为严重时,购房者可向发生纠纷所在地区的消费者协会进行投诉。
此外,如果买卖双方在签订合同时或者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就已经达成了仲裁协议,那么他们便其实可以向约定的仲裁机构提出仲裁申请。倘若对仲裁结果仍有异议,则其实可以向相关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二、二手房房屋产权到期该如何办
关于二手房产权期限,实际上所涉及到的正是该物业所隶属的土地使用权年限。
若土地使用权生存期限已满,则会依据房产使用性质作出相应的处置方式:
对于住宅用地产权,不必进行任何申请程序即可实现自然延续;
而若是用于商业经营之用的土地使用权,在符合相关规定并经提出申请的情况下,也可得以合法地延续下去。《民法典》第359条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三、二手房房屋质量纠纷官司怎么打
在处理涉及二手房房屋质量争议的司法程序时,首要步骤便是精确界定纠纷性质并确定诉讼请求。您必须积极收集相关证据,如房屋买卖契约、质量检测报告、修理日志、以及涉及双方有关此事的书面或电子通信等数据资料。如果契约中有具体规定关于房屋质量标准的条款,那么这些内容将是非常重要的裁决依据;然而若缺乏此类条款,则其实可以依照相关的法律法规,坚决要求出售方履行其保证房屋无任何瑕疵的责任。提起诉讼之时,务必准备完备的起诉状,详细列出原告与被告的身份信息、明确提出的诉讼请求、以及事例事实与理由等要素。在诉讼过程中,可能会遇到需要对房屋质量进行鉴定以确定损失程度的情况。此外,还须关注诉讼时效问题,通常为期三年,自您意识到或者应该意识到自身权益受到了侵害以及责任人之日开始计算。总而言之,这类诉讼的成功与否主要取决于证据是否充足且法律依据是否准确无误。
二手房出现质量问题时,首选通过友好协商找到双方满意的解决方案。若协商无果,购房者其实可以向当地消费者协会投诉。若双方在合同中或履行过程中有仲裁协议,可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满,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二手房质量问题怎么办
如果出卖人故意隐瞒房屋质量问题而将房屋出卖给买受人的,出卖人应该对此质量问题承担保证责任,买受人有权向出卖人请求赔偿;如果出卖人已经将房屋的质量问题明确告知买受人或者买受人明知房屋的质量问题而购买房屋的,则出卖人对此质量问题不再承担保证责任在买房子的过程当中,很多人会喜欢买二手房,因为二手房的价格比较便宜,并且有人住过了之后其实可以对整个房子,甚至整个小区的具体情况有一定的了解,自己住着也会比较放心。
不过二手房有其好处,就有其坏处,由于二手房已经被人住过了,或者是年头已经很久了,所以在质量问题上可能会出现一定的瑕疵,比如说漏水渗水等等问题。到底应该找谁去维权呢?签订的买卖合同,并且已经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之后,这个房子就是自己的了,如果再出现了问题的话,到底还有没有可能去找原主人来维权呢?如果买到的二手房质量出现了问题的话,到底能不能找原主人维权?
这个问题的答案是要看具体情况来具体分析的,并不能够一概而论,因为每一个房子出现的问题是不一样的,而且新的主人到底知不知道这个问题会出现也是不一样的。
遇到二手房质量问题怎么处理:
1.第一种情况下,故意隐瞒。
如果在买卖房屋,并且签订合同的时候,原来的主人并没有告诉新的主人房屋存在一定的问题,也就是说,房屋原主人是故意隐瞒房屋的真实情况而签订的合同,那么在这种情况之下,如果房屋出现了问题,就需要去找原主人进行赔偿,这是维权的一种方式。
例如在顶楼的房屋买卖当中还有可能会出现漏水的情况,如果原来的主人住了很多年,每年房屋都在漏水的话,这就是房屋的质量问题,那么在签订买卖合同的时候,必须把房屋漏水这个质量问题告诉买家,如果告诉了的话再出现了漏水的问题,则与原来的主人没有关系了,由新的主人来进行维修,但是如果没有告诉的话,此时就要承担损失赔偿责任,因为这属于故意隐瞒事实,在签订合同的时候,这就属于欺骗的行为,是属于一种侵权。
2.第二种情况,已经告知。
如果卖方已经在签定合同和签订合同之前告诉了买房房屋出现了怎样的问题的话,那么此时再出现问题,则与原来的卖方没有关系了,由买房自己承担,因为在买房子的时候已经知道了这个房屋有一定的瑕疵,此时还愿意签订合同的话,就要承担后面的后果。
例如在签订买卖合同的时候,卖方已经告诉了买房房屋的供热系统有问题,到冬天的暖气不会很热,那么如果知道了这个情况依然选择购买房子的话,到了冬天暖气不热,这件事情是不其实可以找卖方去理论的,卖方也没有必要因为这个事情而进行一定的损害赔偿。
以上两种情况就是二手房出现了质量问题的话,其实我们应当怎么办?如果是在没有告知自己不知情的情况的话,就应该去找买方要求其进行损失赔偿,协商不成的话,其实可以拿着合同以及房屋有质量问题的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是自己知道的话,那有了质量问题也只能自己去维修,而不其实可以去找他人来进行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