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合同到期后不续签怎么处理(劳动合同到期后不续签有什么补偿)
导读:员工合同期满后不再续签的应对策略当员工的劳动合同届满时,若公司决定保持或提升原有的劳动合同条件并寻求续签,但员工却无法同意,那么此情况下的劳动合同终止将不...
员工合同到期后不续签怎么处理
导读:员工合同期满后不再续签的应对策略当员工的劳动合同届满时,若公司决定保持或提升原有的劳动合同条件并寻求续签,但员工却无法同意,那么此情况下的劳动合同终止将不具备经济补偿性质。反之,如果是由公司降低了原先已经约定的劳动合同条件,以此寻求续签并导致劳动合同终止的话,这类情形则是附带有经济补偿性的。而有关经济补偿的金额,将按照该劳动者在当前用人单位服务的年限来计算,每满一年就需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标准。一、员工合同到期后不续签怎么处理
员工合同期满未予续签,应如何妥善处理?
员工劳务合同到期后的两种后续处理方式如下:
1.若经企业努力维持原有的就业条件并且或者是提供更优厚的就业福利待遇而要求员工续订劳务合同,但员工明确表示不愿意继续签订,那么双方的劳务关系将自动解除,对此类情形,企业并不需要给予员工任何形式的经济补偿;
2.若经企业决策层决定,降低现有的就业福利待遇以要求员工续订劳务合同,然而员工依然明确表示不愿意继续签订,那么双方的劳务关系也将自动解除,在此种情况下,企业则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员工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具体而言,经济补偿金的金额应根据员工在该企业的实际工作年限来确定,即每满一年就需向员工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则按照一年来计算;如果员工在该企业的实际工作时间不足六个月,企业则需向其支付半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说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员工合同到期单位不续签如何赔偿
首先,若用人单位决定不再与其成员签署劳动合同时,应根据现行法定规定予以相应的经济赔偿。
其次,倘若职工本人也决定不再续签,那么具体情况其实我们应当细分至两种,一是如果用人单位维持原有或者提升原本的劳动条件,而职工仍选择拒绝续签的情况,此时是无需作出经济上的赔偿;
另一种是如果用人单位在原有基础上降低了劳动条件,而导致职工无法再续签,那样的话,用人单位还需要继续作出经济上的赔偿。
依据上述的条款来看,除非在劳动合同到期后,公司方面仍以原有的条件或者更好的条件来邀请劳动者续签,但是劳动者拒绝了这一请求,否则在所有情况下,公司都应该对已经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进行经济赔偿。
关于经济赔偿的数额问题,其实我们应当按照劳动者在该单位的实际就职期限,逐年递增去支付其工资作为每满一年的赔偿标准。
对于工作六个月以上但是未达到一整年的员工,将按照一年计算;
然而尚未满六个月的劳动者,应获得半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赔偿。
同时,存在如下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将会自动终结:
(一)劳动合同期满;
(二)劳动者依法享有基本的养老保障待遇;
(三)劳动者已离世,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布成为失踪人口或确认死亡;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判定为破产;
(五)用人单位因违法行为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停业、撤销,或者用人单位自己决定提前解散;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经济补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其实我们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员工合同到期辞退怎么赔偿
当员工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期满时,如果用人单位选择不再续签,那么需要依照具体情境对赔偿作出明确的规定。然而,如果用人单位决定保持原有的劳动合同条款或者进一步提升其条件来续签劳动合同,但劳动者却表示拒绝续签,在此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将无需承担任何经济补偿责任。反之,如果用人单位试图以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的方式来续签劳动合同,而劳动者对此表示反对,或者用人单位也不同意续签,那么就必须向劳动者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值得注意的是,经济补偿金的金额将会按照该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实际年限进行计算,每满一整年即可获得相当于一个月工资数额的补偿,每超过半年但不到一年的工龄则按照一整年来计算,至于不足半年的工作时间,则可获得相当于半个月工资数额的经济补偿。此外,这里所提到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的最后十二个月内的平均工资水平。
员工合同期满后,若企业维持或提高待遇要求续签而员工拒绝,则劳务关系自动解除,无需补偿。若企业降低待遇要求续签而员工拒绝,则劳务关系也解除,但企业需按员工实际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
合同到期员工续签处理办法
用人单位在后台到期后直接解除劳动关系就其实可以,但是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终止劳动合同的,其实我们应当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到期的时候,那么这时就会涉及到续约的各种事项,小编在这里给大家整理了《劳动合同法》中对于合同到期员工续签处理的条例,大家其实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结合《劳动合同法》进行初期了解,下面请与小编一起来了解。
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的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其实我们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的,劳动者提出续订合同,用人单位不续签合同终止的,属于违法终止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八十七条规定,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其实我们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其实我们应当经济补偿金的二倍支付赔偿金。
其他情形,是否续签是双方自主权。但用人单位不续签合同终止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五款、第四十七条、第九十七条、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8条规定,用人单位其实我们应当按照劳动者2008年起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经济补偿金,满半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支付,不满半年的按半年支付。
《劳动合同法》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其实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其实我们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 和第四十条 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其实我们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其实我们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其实我们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 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其实我们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 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九十七条 本法施行前已依法订立且在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继续履行;本法第十四条 第二款第三项规定连续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次数,自本法施行后续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开始计算。
会出现合同到期员工要续签,但员工所工作的单位不愿意,或是公司愿意,员工却要跳槽,这时老板或员工就其实可以运用到这些内容了,当然小编我们的建议各位和律师多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