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和工伤赔偿有什么区别(工伤赔偿和人身损害赔偿的区别是什么?)
导读:人身损害赔偿和工伤赔偿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它们的法律关系、赔偿范围和计算方式都有所不同。人身损害赔偿是基于民事法律关系,赔偿范围比较广泛,包括医疗费、护理费...
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和工伤赔偿有什么区别
导读:人身损害赔偿和工伤赔偿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它们的法律关系、赔偿范围和计算方式都有所不同。人身损害赔偿是基于民事法律关系,赔偿范围比较广泛,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等。这些赔偿费用是根据实际损伤程度和相关法规进行计算的,因此在判定时存在一定的裁量空间。工伤赔偿则是依据劳动法律关系,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进行赔偿。只要符合条件,就其实可以获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工伤医疗补助金等赔偿。与人身损害赔偿相比,工伤赔偿的认定标准更加严格和规范。一、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和工伤赔偿有什么区别
人身损害赔偿与工伤赔偿之间在诸多方面均存在显著差异。
人身伤害赔偿主要立足于一般的民事法律关系,因此赔偿的范围往往涉及到诸如医疗费用、护理费用、误工费用以及残疾赔偿金额等等众多领域;
而赔偿额的具体衡量标准则其实我们应当按照受害者所遭受的实际损伤程度并参照相关的法规条例进行精确计算。
举例来讲,对于损伤程度的判定,人身损害赔偿的尺度较为弹性,具有一定的自由裁量空间。
然而,工伤赔偿却属于另一类范畴,是依据劳动法律关系实施的,必须遵循我国的《工伤保险条例》之规定。
只要满足相关条件,就其实可以获得一次性的伤残补助金、一次性的工伤医疗补助金等多项赔偿项目。
相较之下,工伤赔偿的认定标准更为严格且规范化。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实我们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其实我们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二、人身损害赔偿怎么办
关于人身伤害补偿的相关事宜处理方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首先是协商。
协商是一种建立在双方自愿基础之上的行为,旨在针对人身伤害补偿权利人和义务人以及采用何种方式进行补偿等内容达成共识性协议。
其次是调解。
人民调解制度则是借助调解员的说服力与引导能力,协助当事人在平等、理性的氛围下,以自愿为导向达成调解协议,以解决民间产生的各种纷争的一类活动。
如果经过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之后,双方当事人觉得有必要将调解结果申请司法确认的话,那么从达成调解协议的那一刻算起到三十日之内都其实可以共同向人民法院提出司法确认申请。
而人民法院应在这个期限内尽快对该调解协议进行全面审查,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确认其有效性。
一旦人民法院依法确认了调解协议的有效,任何一方如有拒绝履行或仅部分履行的情况出现时,另一方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最后,若有需要,可采取诉讼手段。
诉讼即个人因生命、健康或身体受到侵害而导致赔偿权利人寻求法律途径解决问题,向人民法院提起申诉,请求赔偿义务人就财产损失及精神损害进行赔偿的一种手段。
一俟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民事判决或裁定生效,当事人均须严格遵守并无条件履行。
如有一方拒绝履行,另一方当事人可立即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执行,亦可用审判员移交执行员进行执行。《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
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以及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三、人身损害赔偿的案子怎么判
人身伤害赔偿诉讼的裁决是基于相关法律条文和规定进行的。在这个过程中,法院会深入研究并分析以下因素:侵权方在事件中的过失大小,受害者所遭受的实际受损情况以及当事人双方的财务能力等等。其中,具体的赔偿内容主要涵盖了医疗费用、误工损失、持续性照顾费用以及残疾赔偿金等多个方面。对于受害人一方来说,他们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实自己所受到的损害事实及其相关的费用支出。如果在赔偿金额上存在分歧,那么其实可以向法院提出司法鉴定的请求。为了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我们强烈我们的建议您寻求专业律师的协助与指导。
人身损害赔偿基于民事法律关系,赔偿范围广,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等,按实际损伤程度和法规计算,判定有裁量空间。工伤赔偿依据劳动法律关系,依《工伤保险条例》,满足条件获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工伤医疗补助金等,认定标准更严格规范。
工伤赔偿与人身损害赔偿的区别
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工伤赔偿与人身损害赔偿的区别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1、发生的基础关系不同。
工伤的前提是劳动关系,这里的“劳动关系”是法律特有概念,不是普通意义上的劳动,是适用劳动法律的关系。而人身损害却是一般的雇佣、帮工、承揽过程中的发生的身体损害。
2、赔偿标准不同。
工伤案件没有城镇和农村居民之分;而一般人身伤害案件要根据城镇居民或者农村居民计算赔偿标准。劳动工伤案件的受害者多数是农民工,而农村居民计算赔偿标准远远低于城镇居民赔偿标准。一般来说,工伤的赔偿数额高于人身损害赔偿。
3、适用法律不同。
工伤适用《工伤保险条例》及配套劳动法规调整;而一般人身伤害案件适用《民法典》及人身损害司法解释。
4、处理机构不同。
工伤由劳动行政部门、劳动仲裁机构处理;而一般人身伤害直接由法院受理和审理。
5、伤残鉴定机构不同。
工伤由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适用的标准是《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而一般人身伤害由司法鉴定机构鉴定,适用的标准则是人身损害或交通事故鉴定标准:《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B18667-2002和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同样的伤情,劳动鉴定的标准比司法鉴定的标准要高一级。一般来说,对于同一种伤情,工伤伤残等级要比交通事故等的伤残等级更有利于伤者,6、举证责任不同。
按照法律规定,工伤纠纷对劳动者的伤害事实、工作年限以及工资标准有争议时,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即举证倒置。用人单位举证不能的,就直接采信劳动者的主张;而一般人身伤害案件,受害者对自己的伤害以及工资标准由受害人自己负举证责任,受害人举证不力的,就要承担不利的后果。
7、赔偿主体不同。
工伤的一方当事人是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另一方则是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或者个体户必须有营业执照,工程层层转包的,由具备法人资格的发包方承担;而一般人身损害案件的主体可能都是自然人。一般而言,自然人的赔偿能力远远不如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或者个体户。
我们在生活中遇到法律问题时,其实可以通过运用法律知识或者是相关专业人员的帮助来解决,以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上述的文章内容中已经对工伤赔偿与人身损害赔偿的区别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对于该问题如果还有其他疑问的话,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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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1、发生的基础关系不同。工伤的前提是劳动关系,这里的“劳动关系”是法律特有概念,不是普通意义上的劳动,是适用劳动法律的关系。而人身损害却是一般的雇佣、帮工、承揽过程中的发生的身体损害。2、赔偿标准不同。工伤案件没有城镇和农村居民之分;而一般人身伤害案件要根据城镇居民或者农村居民计算赔偿标......
人损与工伤赔偿一样吗
答:两者的区别:1.责任主体不同。工伤赔偿的责任主体是用人单位;而人身损害赔偿的主体没有任何限制。2.主体之间关系不同。工伤赔偿的权利人和义务人之间必须有劳动关系,非劳动关系,不构成工伤;而人身损害赔偿不受劳动关系的限制。3.归责原则不同。工伤赔偿实行无过错责任;而人身损害赔偿实行过错责任。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