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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赔付后单位是否还要赔付医药费(工伤待遇中单位垫付医药费吗)

导读:一般来说,当社保基金赔偿员工因工受伤住院的费用后,雇主就不用再给医疗费了。这是因为设立工伤保险,就是为了承担员工在职业活动中受伤治疗的费用。不过,要是雇主...

导读:一般来说,当社保基金赔偿员工因工受伤住院的费用后,雇主就不用再给医疗费了。这是因为设立工伤保险,就是为了承担员工在...更多法律知识,小编为你整理了详细内容,欢迎浏览。

工伤保险赔付后单位是否还要赔付医药费(工伤待遇中单位垫付医药费吗)

工伤保险赔付后单位是否还要赔付医药费

导读:一般来说,当社保基金赔偿员工因工受伤住院的费用后,雇主就不用再给医疗费了。这是因为设立工伤保险,就是为了承担员工在职业活动中受伤治疗的费用。不过,要是雇主在事故中有明显的过错,使得社保基金无法全部补偿所有医疗费用,那么雇主可能得承担剩下的费用。

一、工伤保险赔付后单位是否还要赔付医药费

正常情况而言,在社保基金对员工受伤住院进行了赔偿之后,用人单位往往不需要再担负员工的医疗费用。

这主要是由于工伤保险制度设立的初衷和根本目标就在于确保员工在职业活动过程中所受伤害之后的治疗所需资金得到充分保障。

然而,假如用人单位在事故发生过程中具有明显的过失,以至于社保基金无法对所有必要的医疗支出提供全额补偿,那么用人单位很有可能会被要求承担起剩余部分的赔偿责任。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其实我们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其实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二、工伤保险赔完公司还用赔付吗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所明确规定,在员工依法获得工伤待遇赔付之后,同时满足特定条件时,实施工伤导致其身体遭受的伤害的相关用人单位亦需承担额外补偿责任。

仅仅针对七级伤残这一程度,举例来讲,若某位员工由于遭受工伤而使自身造成了七级伤残的事实,那么当此劳动合同终止之时,工伤保险基金会向其发放一次性的工伤医疗津贴,而雇佣方则要付出相应的一次性伤残就业津贴。

依据同样的法律条款,在满足特定条件之时,加班费亦其实可以得到赔偿。《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三、车祸保险赔付需要什么资料和手续

在涉及到车祸保险赔付事宜时,通常情况下我们需要准备并提交的资料以及办理相应手续包括但不仅限于如下几个部分:首先,最为重要的一项文件便是明确事故责任划分的事故责任认定书,它是我们确定事故责任归属的关键依据;其次,我们需要提供伤者的个人身份证明文件、驾驶证、行驶证等相关证件;在医疗方面,我们需要向保险公司提供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详细的病历记录、医疗费用的正式发票以及详尽的费用清单等相关材料;若涉及到伤残问题,我们还需提供由专业机构出具的伤残鉴定报告;对于财产损失的赔偿,我们则需要提供维修发票、定损单等相关凭证;除此之外,保险合同同样是我们申请理赔过程中不可或缺的重要文件之一;最后,我们还需要按照保险公司的要求认真填写理赔申请书,同时附上能够证明事故真实性以及损失程度的相关照片、视频等辅助证据。

在整个理赔流程中,我们必须保证所提交的所有资料都完整无缺、真实可靠且具有法律效力,这样才能有助于加快理赔进度。

通常情况下,社保基金赔偿员工因工受伤住院的费用后,雇主无需额外支付医疗费。这是因为工伤保险旨在保障员工职业活动中受伤治疗的资金需求。但如果雇主在事故中有明显过失,导致社保基金不能完全补偿所有医疗费用,雇主可能需承担剩余费用。

工伤保险赔付后单位是否还要赔付医药费(工伤待遇中单位垫付医药费吗)

工伤待遇中单位垫付医药费吗

工伤赔偿医药费自费部分由用人单位承担;工伤治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一、工伤待遇中单位垫付医药费吗?

工伤赔偿医药费自费部分由用人单位承担;工伤治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1.工伤的赔偿标准是依据《工伤保险条例》以及各地市出台贯彻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确定的。

2.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如受伤被认定为工伤,可享受如下工伤待遇:

1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工伤保险基金承担;

2停工留薪期内工伤治疗、康复期间工资按原待遇发放用人单位承担;

3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用人单位承担;

4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按由工伤职工所在地标准发放工伤保险基金承担;

5如经劳动能力鉴定为1-10级伤残的,还其实可以享受伤残津贴1-4级伤残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5-6级伤残,用人单位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工伤保险基金承担,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5-10级伤残解除合同后领取,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5-10级伤残解除合同后领取由用人单位承担等待遇。

工伤维权流程要点如下:

先证明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受伤职工其实我们应当对是否与用人单λ之间存在劳动关系负举证责任,如果签订了劳动合同,合同即是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书面证据。

维权提示:农民工或临时雇佣工在工作中受到伤害时,用工单λ往往以δ签订劳动合同为由,拒绝承担责任。劳动者其实可以通过提交以下材料证明双方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双方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用人单λ也要为职工的工伤负责:

1、领取工资或劳动报酬的证明,如工资条、银行卡等;

2、单λ同事或共同劳动人员的书面证明等;

用人单λ与职工就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发生争议的,劳动者其实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请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确认存在劳动关系。

工伤营养费能得到赔偿吗?

虽然我国工伤保险条例中没有明确规定单位应支付工伤职工住院期间的营养补助。但如果工伤职工治疗医院出具了相关需要营养证明,则用人单位其实我们应当支付工伤职工住院期间的营养补助。

如果单位给职工购买了保险,那么保险公司一般是会给职工工伤住院期间营养费报销的。

工伤赔偿项目有哪些

一治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二 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 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四 康复治疗费。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的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本条第三款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五 辅助器具费。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其实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六 停工留薪期工资。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七 生活护理费。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八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赔偿标准是根据工伤职员伤残等级确定,不同等级,赔偿标准不同。具体如下: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九 伤残津贴。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

十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其实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十一丧葬补助金。职工因工死亡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十二供养亲属抚恤金。职工因工死亡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十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

注:上述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综上所述,我国劳动法中尽大程度的保障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所以对于受工伤的劳动者都是能受到相应的工伤待遇的,一般来说公司都应该给劳动者购买相应的保险,这样在受到工伤之后保险也会承担相应的赔偿,当然用人单位也会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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