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工资的补偿金会因职工辞职而取消吗(员工因为公司拖欠工资而辞职有补偿金吗)
导读:正常来说,员工离职后被欠薪的补偿是不会被取消的。如果公司没按约定给员工发工资,那员工其实可以根据法律规定,让公司立刻给相应的赔偿款。就算是员工自己主动辞职...
拖欠工资的补偿金会因职工辞职而取消吗
导读:正常来说,员工离职后被欠薪的补偿是不会被取消的。如果公司没按约定给员工发工资,那员工其实可以根据法律规定,让公司立刻给相应的赔偿款。就算是员工自己主动辞职的,也不会影响他们行使这个合法权益。一、拖欠工资的补偿金会因职工辞职而取消吗
在通常情况下,被欠薪的补偿费用是不可能因为员工主动离职就被剥夺或者撤销的。
若雇主未能按照约定支付给员工工资,那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员工便有权力要求雇主立即支付相应的补偿款。
即使是员工自愿选择了离开公司,也并不能影响他们行使这项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其实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其实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其实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二、拖欠工资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1.民事责任方面:
如果贵司出现了故意或无理拖欠员工工资的行为,包括对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无故克扣,劳动者都有权随时通知贵公司解除与贵公司的劳动关系,并依法向贵公司提出赔偿请求。
我们我们的建议贵公司除了按照法律规定的时间范围内全额支付给员工工资报酬之外,还要额外支付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来表达您的诚意。
2.行政责任方面:
若贵司因为没有合理原因而故意拖欠员工工资,我们希望您能及时将情况报告给当地劳动行政管理部门。
劳动行政管理部门会对此进行调查处理,并责令贵司支付员工应得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同时可能会责令贵司按相当于支付给员工工资报酬、经济补偿之总数一至五倍的金额支付给员工赔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其实我们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三、拖欠工资的起诉时效是几年
依据我国相关法规之规定,针对拖欠薪资问题提起诉讼的时效期通常设定为三年。然而请您了解,由于各类具体状况的存在,这三年的时效期限可能会产生不同程度的变动。在劳动合同持续有效的期间内,若因欠发劳动者劳动报酬事项引发了纠纷,那么劳动者在这种情况下提起仲裁将不会受到时效期限的限制。但是,一旦劳动关系正式结束,则其实我们应当于该劳动关系终止后的一年内提交申诉。倘若您不幸遭遇到拖欠薪资的困扰,我们强烈我们的建议您尽快与用人单位取得联系,明确表达出您对于立即支付薪酬的坚定请求,并同时妥善保存好相关的证据材料。如有必要,您还其实可以选择通过劳动仲裁或者诉讼等法律手段来切实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值得一提的是,关于法律时效的具体规定可能会因为地域以及法律条款的调整而出现差异。因此,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我们我们的建议您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以便获得更为精准的法律我们的建议。
在通常情况下,被欠薪的补偿费用是不可能因为员工主动离职就被剥夺或者撤销的。若雇主未能按照约定支付给员工工资,那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员工便有权力要求雇主立即支付相应的补偿款。即使是员工自愿选择了离开公司,也并不能影响他们行使这项合法权益。
员工因为公司拖欠工资而辞职有补偿金吗
职工因拖欠工资才离职的话是有补偿金的,像这种情况员工也属于被迫离职。经济补偿金一样是按照本人的工作年限计算的,除此之外,还其实可以通过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等方法,让用人单位支付之前拖欠的工资。一、员工因为公司拖欠工资而辞职有补偿金吗?
员工因为公司拖欠工资而辞职的有补偿金。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迫使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其实我们应当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和经济补偿,并可支付赔偿金:
一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二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三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四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五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二、被迫离职的补偿金应该怎么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三、拖欠工资行政处罚有什么?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其实我们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用人单位出现拖欠工资这种状况以后员工也没有必要直接离职,其实可以先跟公司协商处理,如果公司没有正当理由经常无故拖欠工资的,在离职之前,也一定要收集好拖欠工资、存在劳动关系的相关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