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到期提前一个月通知需补偿吗(提前一个月通知辞退要付补偿金吗)
导读:就是因为咱们的劳动合同到期之后,除非公司那边还愿意保持甚至提升原来的条约条件来跟你继续签合同,但是你自己又不愿意的话,那公司就应该给你一些经济上的补偿。一...
劳动合同到期提前一个月通知需补偿吗
导读:就是因为咱们的劳动合同到期之后,除非公司那边还愿意保持甚至提升原来的条约条件来跟你继续签合同,但是你自己又不愿意的话,那公司就应该给你一些经济上的补偿。一、劳动合同到期提前一个月通知需补偿吗
关于劳动合同到期提前一个月通知的补偿事宜
的确如此,“劳资合同终止”,即指两种法定情形下的劳动关系自然失效,劳资双方均无继续履行之义务。在这种情况下,若用人单位在劳资合同届满之前已预先告知不续签事宜,员工有权提出经济赔偿金的申请,此类请求在仲裁庭裁断时往往能够获得支持。当劳动合同期满之际,若用人单位未决定续签,则应支付经济补偿金,计算方式为依据雇员在任职期间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给予一个月的薪资作为补偿,如不足六个月者,按半月薪资补给;满六个月而不足一年者,同样视作一个整年,支付一个月薪资作为补偿。
值得注意的是,提前通知与否,并非影响获得经济补偿金的关键因素,而是涉及到所谓的代通知金问题。换句话说,是否被提前告知不续签与能否得到经济补偿金并无必然联系,其关键在于用人单位是否决定续签合同。再从另一方面看,无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亦或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均未强制要求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期满之际必须提前告知是否续签,因此,即便劳资合约内没有特别约定用人单位需提前通知的内容,或者地区性的劳动法规中也未明文规定此项义务,用人单位也无需承担这一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劳动合同到期会自动延期吗
请注意,在劳动合同期限届满之际,该合同将不能自动延续,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均需提前一个月彼此告知关于续签与否的决定。
若在劳动合同期满后未能续签,用人机构有义务向劳动者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唯在用人机构维持或者提升原劳动合同约定之条件续签新劳动合同时,且劳动者明显表示不愿续约时方可例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其实我们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劳动合同到期经济补偿金3倍怎么算
经济补偿金的具体数额,通常主要取决于劳动者在本单位所工作的期限以及其当月的实际工资水平。然而,如若我们讨论到有关劳动合同期满后,因用人单位选择不再续签而引起的经济补偿问题,那么此种情况下,经济补偿将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所工作的年限进行计算,即每满一年便需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然而,关于您提及的经济补偿金应为三倍的说法,实际上,这并不是一个广泛适用于所有情况的标准。根据我国现行的《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在某些特定的情况下,例如用人单位违反了法律法规,擅自解除或终止了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合同,此时,用人单位就必须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向劳动者支付相应的赔偿金。然而,需要注意的是,三倍的情况相对较少出现。至于如何计算经济补偿的月工资,这里所指的是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之前的十二个月内的平均工资。如果您的情况确实符合三倍的标准,那么也将以这个平均工资为基础进行计算。
劳动合同到期前,用人单位若提前通知员工不再续约,员工可依法申请补偿金,补偿金根据员工在公司的工作年限计算。但提前通知与否不影响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根据现行法律,用人单位无需事先告知劳动者是否有意续订合同,除非合同或地方法规另有规定。
提前一个月通知辞退要付补偿金吗
用人单位辞退员工,已经提前30日书面通知的,一般不需要支付代通知金,不过此时经济补偿金还是要支付的。而要是单位是属于违法辞退的话,则按照《劳动合同法》中的规定,员工其实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如果劳动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者没有要求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其实我们应当支付赔偿金。一、提前一个月通知辞退要付补偿金吗
用人单位提前30天书面通知辞退,可不需要支付一个月的代通知金。
但经济补偿金还是要支付的,如果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辞退劳动者的,要两倍支付经济补偿金。
1.劳动合同履行中,用人单位解除与劳动者合同,其实我们应当遵循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否则属于违法解除合同。
2.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解除合同,其实我们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其中按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合同,还须提前30天书面通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代通知金。
3.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二至六款规定解除合同,其实可以要求劳动者赔偿直接经济损失。
二、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其实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其实我们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其实我们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其实我们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我们发现,要是用人单位是按照《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即对员工是无过失性辞退的话,要么额外支付其一个月工资,要么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但与此同时,单位仍旧需要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这是《劳动合同法》第46条中明确规定的。因此,单位即使提前30天通知了员工,但还是需要支付其经济补偿金,只不过说代通知金其实可以不用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