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补偿金什么情况下才有(经济补偿金什么情况下才有)
导读:劳动者在以下情况可能获得经济补偿金:单位行为不当导致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合同;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单位因法定不当事件解聘劳动者;企业依法裁员;劳动合同期满未...
经济补偿金什么情况下才有
导读:劳动者在以下情况可能获得经济补偿金:单位行为不当导致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合同;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单位因法定不当事件解聘劳动者;企业依法裁员;劳动合同期满未续签,且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原条件续订遭拒。一、经济补偿金什么情况下才有
经济补偿金的发放条件和情形有哪些
以下是劳动者可能有权获取经济补偿金的几种具体情况:
首先,当存在单位行为不当这一特定情形时,劳动者可通过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时享有此项权利。
其次,倘若单位主动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且在双方协商后达成共识终止雇佣关系,那么劳动者也可能据此获得相应的经济补贴。
再次,当单位因存在法定不当事件而解聘劳动者时,经济补偿金也是必要的支付款项之一。
此外,如果企业依照法律规定进行裁员行动,那么被裁员工同样可获得经济补偿。
最后,但非强制性条件,即在用人单位试图维持或进一步提升原劳动合同约定条件以进行续约且劳动者对此表示反对的前提下,若劳动合同期满未能成功签订新的协议,则劳动者亦有可能获取相应的经济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其实我们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经济补偿金不合理怎么办
1.当您因单位违反劳动合同而申请劳动仲裁时,您有权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如双方未能就此达成共识,亦可选择向当地劳动仲裁部门提出申诉。
2.若您感到赔偿金额不足以弥补权益受损,务必避免签订任何形式的补偿协议。在此情况下,您其实可以通过申请行政复议及启动行政诉讼等法律手段,以期提高补偿额度。
3.对于单位实施的经济性裁员行为,法律规定应向员工支付两倍的相应赔偿。若单位所支付的赔偿数额并不符合法定标准,您其实可以采取以下几种策略来维护自身权利:首先尝试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其次,可咨询当地基层人民调解机构、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或者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机构获取帮助;再次,若调解无果,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若仍对此结果不满,则可依据法律法规提起上诉。
4.律师在处理此类案件时,需要前往各级政府部门查询项目审批资料、规划许可证明、土地征用文件等重要信息。此时,律师需对项目用地的审核批准流程、立项程序以及规划设计进行全面审视,并通过法定行政复议或诉讼途径以及与政府有关部门展开对话,力争提升补偿标准。《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三、经济补偿金加班的算不算
在经济补偿金的计算过程中,经常包含着劳动者应得工资这一重要组成部分。然而,值得我们关注的是,由于实际情况复杂多样,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加班工资并未被列入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基础之中。举例来说,如果在双方签署的劳动合同中有明确的条款规定加班工资并不纳入经济补偿金的计算范围之内,或者所在地域根据当地的地方性法规或政策,对此类情形做出了专门的规定。因此,我们不能一概而论地认为加班工资一定会被纳入到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基数中,而是应该结合劳动合同中的相关条款及所在地的法律法规与政策规范进行更为全面深入的考虑。
劳动者在以下情况可能获得经济补偿金:单位行为不当导致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合同;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单位因法定不当事件解聘劳动者;企业依法裁员;劳动合同期满未续签,且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原条件续订遭拒。
经济补偿金什么情况下才有
劳动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等等。下文中,将详细为大家介绍经济补偿金什么情况下才有。一、经济补偿金什么情况下才有
1.劳动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其实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2.用人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4.用人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1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2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3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5.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劳动合同期满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1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2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二、经济补偿金具体是怎么计算的
1、将其实可以获得支付经济补偿年限,转算成对应月份数
劳动者工作年限,从入职之日起计算到离职时止。但如何转算成计算经济补偿月份数,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即可。需要把握三点:
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2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3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计算出自己工作年限后,按上述三点计算即可。
如果劳动者计算自己工作年限为3年3个月的,经济补偿月份数为3.5个月。如果劳动者计算自己工作年限为3年6个月的,经济补偿月份数为4个月。
实践中会遇到劳动者计算工作年限例如为3年5个月20几天的现象,距离3年6个月差几天,是按3.5个月计算,还是按4个月计算呢?像这类情形,我们一般按4个月主张。
2、确定工资基数。
严格来说是确定平均工资水平,但切不其实可以劳动者实际到手工资计算。如果劳动者工资收入是固定,是按劳动合同约定工资计算劳动报酬的,其实可以劳动合同约定工资计算,这个是比较常规做法,简便可行。
如果劳动者工资不固定,每个月收入不同,这时候需要计算劳动者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具体做法是从劳动者银行流水中找到离职前12个月工资数额,再考虑劳动者是否缴纳了五险一金、税费等代扣代缴项目,这些零碎金额也要计入劳动者收入。
如果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没有12个月怎么计算平均工资?此时以劳动者在本单位实际工作时间来计算平均工资即可。
最后,不论劳动者是固定工资收入,还是浮动工资收入,不要忘记劳动者是否存在年终奖收入、未支付的带薪休假金额、未支付的加班收入、节假日现金福利等收入,也是要一并计算为劳动者工资收入的。
3、考察劳动者月平均收入是否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如果劳动者月平均收入低于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按劳动者实际收入作为经济补偿计算基数;如果劳动者月平均收入高于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以“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作为经济补偿计算基数。
劳动关系中,有些情况下单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然而有些情况下却需要支付赔偿金,这是不一样的。并且支付经济补偿金与赔偿金的情形不同,那其中经济补偿金什么情况下才有?上文已经做出了解答,要是你还有疑问的话,其实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