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职撤职有什么区别(谁能给我解释一下,撤销职务和免去职务有什么区别)
法律分析:1.性质不同:行政撤职处分属于行政处分的范畴;免职不具有惩戒性。2.条件不同:违纪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处分。免职处理分为两种:一种是免去现任职务,另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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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职撤职有什么区别
法律分析:1.性质不同:行政撤职处分属于行政处分的范畴;免职不具有惩戒性。
2.条件不同:违纪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处分。免职处理分为两种:一种是免去现任职务,另一种是职务自行免去。
3.后果不同:撤职处分的影响,降低一级以上职务,并按新任职务确定相应的级别和工资档次。免去现任职务,一般不影响级别和工作。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三十八条 公务员职务实行选任制和委任制。领导成员职务按照国家规定实行任期制。
第三十九条 选任制公务员在选举结果生效时即任当选职务;任期届满不再连任,或者任期内辞职、被罢免、被撤职的,其所任职务即终止。
第四十条 委任制公务员遇有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职务发生变化、不再担任公务员职务以及其他情形需要任免职务的,应当按照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任免其职务。
谁能给我解释一下,撤销职务和免去职务有什么区别
撤销职务和免除职务的区别在于:
1、性质不同。
撤销职务是一种行政惩戒措施,属于行政处分的范畴;
免除职务则是法定的人事处理种类,属于正常的人事变动流程,不具惩戒性质。
2、条件不同。
对于违纪情节严重、对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或严重后果的人员,可以给予撤职处分;
免职处理分为两种:
一种是免去现任职务:当出现转换职位、晋升或者降低职务、离职学习期限超过一年、因健康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工作一年以上、调出单位、退休、以及因其他原因等情形的,均属于正常免职范围。
另一种是职务自行免去:当受到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受到行政撤职或开除处分的、被辞退、因机构变动失去职位、死亡这些情形的。
3、后果不同。
撤职处分的影响:降低一级以上职务,并按新任职务确定相应的级别和工资档次。行政处分期限为2年,解除前不得晋升职务、级别和工资档次,参加年度考核,但不确定等次。行政撤职处分期满解除后,不视为恢复原职务、原级别,但以后晋升职务、级别和工资档次不再受原行政撤职处分的影响。
免去现任职务,一般不影响级别和工作。职务自行免除,级别和工资会受到影响,有的还会丧失公职、失去工作。而开除公职则属于行政处分中最严厉的处分,指开除出国家公务员、国有企事业单位的队伍,此后将限制进入。
免除职务是犯错误了吗
免除职务不是犯错误了。根据查询相关资料信息显示,免职属于干部任用的一种组织措施,不是纪律处分。在某种情况下,有的党员犯了错误作了处理后,党的组织认为不适宜担任现任职务时,也可以免去其现职务,这是正常的干部任免,不能视为纪律处分。
免除职务属于组织处理吗
免去行政职务属于组织处理,不属于纪律处分或行政处分。 免除职务,指依法享有任免权的机关按照法律或制度规定免去公职人员所担任的职务。免职只是意味被免职人不再担任原职务,一般不具有惩罚性,所以公职人员正常的职务调动会用到此词;触犯法规的公职人员往往也用到此词,他们因为当时不适合任原职,所以或是职务调动或是事后再担任原职,故“免职。组织处理就是党政机关人员因犯错误而应承担责任,但又达不到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标准,而给予的惩罚性措施。
《中国***问责条例》第八条 对党组织的问责,根据危害程度以及具体情况,可以采取以下方式:(一)检查。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并切实整改。(二)通报。责令整改,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三)改组。对失职失责,严重违犯党的纪律、本身又不能纠正的,应当予以改组。对党的领导干部的问责,根据危害程度以及具体情况,可以采取以下方式:(一)通报。进行严肃批评,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切实整改,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二)诫勉。以谈话或者书面方式进行诫勉。(三)组织调整或者组织处理。对失职失责、危害较重,不适宜担任现职的,应当根据情况采取停职检查、调整职务、责令辞职、免职、降职等措施。(四)纪律处分。对失职失责、危害严重,应当给予纪律处分的,依照《中国***纪律处分条例》追究纪律责任。上述问责方式,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依据规定合并使用。问责方式有影响期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党的问责工作应当坚持的原则
应当坚持:1、依规依纪、实事求是;2、失责必问、问责必严;3、权责一致、错责相当;4、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5、惩前毖后、治病救人;6集体决定、分清责任。党委(党组)应当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问责工作的领导,追究在党的建设、党的事业中失职失责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领导责任。纪委应当履行监督专责,协助同级党委开展问责工作。纪委派驻(派出)机构按照职责权限开展问责工作。党的工作机关应当依据职能履行监督职责,实施本机关本系统本领域的问责工作。
撤销职务和免除职务的区别
撤销职务和免除职务的区别如下:
1、两者的性质不同。行政撤职处分是一种行政惩戒措施,属于行政处分的范畴,免职是法定的人事处理种类,不具有惩戒性;
2、两者适用条件不同。对于违纪情节严重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或严重后果的公务员,可以给予撤职处分,免职处理分为两种,一种是免去现任职务,另一种是职务自行免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第六条
监察工作应当依靠群众。监察机关建立举报制度,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于任何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的违反行政纪律行为,有权向监察机关提出控告或者检举。监察机关应当受理举报并依法调查处理;对实名举报的,应当将处理结果等情况予以回复。
监察机关应当对举报事项、举报受理情况以及与举报人相关的信息予以保密,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十八条
监察机关对监察对象执法、廉政、效能情况进行监察,履行下列职责:
(一)检查国家行政机关在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和人民政府的决定、命令中的问题;
(二)受理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控告、检举;
(三)调查处理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
(四)受理国家行政机关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不服主管行政机关给予处分决定的申诉,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由监察机关受理的申诉;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监察机关履行的其他职责。
撤销职务后果是什么
1、后果是同时降低级别和职务工资;
2、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行为人受到撤职处分期间,不得晋升工资和级别,并不能晋升工资档次。
撤销职务和免除职务哪个严重
撤销职务和免除职务区别如下:
1、性质不同,行政撤职处分是一种行政惩戒措施,属于行政处分的范畴。免职是法定的人事处理种类,不具有惩戒性,其中免职处理分为两种,一种是免去现任职务,另一种是职务自行免去;
2、条件不同,对于违纪情节严重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或严重后果的公务员,可以给予撤职处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七条
政务处分的种类为:
(一)警告;
(二)记过;
(三)记大过;
(四)降级;
(五)撤职;
(六)开除。
第八条
政务处分的期间为:
(一)警告,六个月;
(二)记过,十二个月;
(三)记大过,十八个月;
(四)降级、撤职,二十四个月。
政务处分决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政务处分期自政务处分决定生效之日起计算。
撤销行政职务的处分后果是什么
1、需要承担行政纪律责任。受撤职处分的,应当按照规定降低级别,并按新任职务确定相应的级别和工资档次,行政处分期限为2年,解除前不得晋升职务、级别和工资档次,参加年度考核,但不确定等次;
2、行政撤职处分期满解除后,不视为恢复原职务、原级别,但以后晋升职务、级别和工资档次不受影响。
免除职务和不再担任职务区别
免除职务和不再担任职务的区别如下:
1、免除职务通常是指免去公职人员所担任的职务,可能是因为履新、退休、调任或降级处理;而不再担任职务可能是因为辞职、调出或达到任职年龄等原因;
2、免除职务不一定具有惩罚性,可能仅仅是正常的人事调动或组织处理,而不再担任职务则更多是指个人原因导致的职务变动;
3、免除职务在某些情况下可能会保留级别待遇,重新安排同级别的职位,而不再担任职务则可能意味着完全离开原有的工作岗位;
4、撤职是一种纪律制裁方式,属于行政处分,具有一定的惩罚性,而免职则可能是因为不适宜担任现职或其他非惩罚性原因。
免除职务的法律后果:
1. 职位变动:免除职务意味着个人被正式解除了其当前的职位和职责;
2. 权限移除:免除后,个人将不再拥有之前职位所赋予的权力和权限;
3. 可能的纪律处分:免除职务可能是由于违反规定或不当行为导致的纪律处分;
4. 影响未来职业:这种变动可能会影响个人的职业记录和未来的就业机会;
5. 组织结构调整:有时免除职务是由于组织结构调整或岗位取消所致;
6. 法律程序:免除职务可能涉及一定的法律程序,如听证会或正式通知。
综上所述,免除职务和不再担任职务的区别在于前者可能是正常的人事调动或组织处理,而后者更多是因个人原因导致的职务变动;免除职务可能保留级别待遇并重新安排同级别职位,而不再担任职务则意味着完全离开原有工作岗位;撤职具有惩罚性,而免职可能是因为不适宜担任现职或其他非惩罚性原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三十九条
选任制公务员在选举结果生效时即任当选职务;任期届满不再连任,或者任期内辞职、被罢免、被撤职的,其所任职务即终止。
辞去和免去职务的区别
辞去和免去职务是两种不同的职务变动情况。
一、辞去职务
辞去职务通常指的是担任某个职务的人员,出于个人原因或其他考虑,主动提出不再担任该职务的行为。这种变动通常发生在个人意愿的基础上,例如因为个人发展需要、健康状况或其他个人原因而主动选择离职。
辞去职务的程序一般比较简单,通常需要向上级领导或相关部门提交书面辞职申请,说明辞职的原因和时间,并经过一定的审批流程。在辞职生效后,原职务人员将不再担任该职务,但可能仍享有与原职务相关的某些权益或待遇。
从法律后果上看,辞去职务的人员在离职后一般不再承担该职务所对应的责任和义务,但可能需要履行一些离职手续和交接工作。
二、免去职务
免去职务则是指由上级机关或相关部门根据一定的程序和规定,对担任某个职务的人员进行职务变动的行为。这种变动通常发生在组织安排、工作需要或人员调整等情况下,而不是基于个人意愿。
免去职务的程序通常比较严格,需要遵循一定的组织原则和程序规定。一般来说,需要由相关部门提出免去职务的建议,经过上级领导审批后,再进行正式的职务变动。在免去职务后,原职务人员将不再担任该职务,可能需要调整到其他岗位或部门。
从法律后果上看,免去职务的人员在离职后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例如对工作中的失误或问题进行整改和追责。同时,他们也可能失去与原职务相关的某些权益或待遇。
综上所述:
辞去和免去职务在含义、程序和后果上都有着显著的区别。辞去职务是基于个人意愿的主动行为,程序相对简单;而免去职务则是基于组织安排或工作需要的被动行为,程序较为严格。在离职后,辞去职务的人员通常不再承担原职务的责任和义务,而免去职务的人员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八十八条规定:
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辞退:
(一)在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称职的;
(二)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
(三)因所在机关调整、撤销、合并或者缩减编制员额需要调整工作,本人拒绝合理安排的;
(四)不履行公务员义务,不遵守法律和公务员纪律,经教育仍无转变,不适合继续在机关工作,又不宜给予开除处分的;
(五)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四十二条规定:
委任制公务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职务、职级发生变化,以及其他情形需要任免职务、职级的,应当按照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任免。
好了,关于“免去职务属于什么”的话题就讲到这里了。希望大家能够对“免去职务属于什么”有更深入的了解,并且从我的回答中得到一些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