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怀孕了可以被辞退吗(试用期内怀孕能被辞退吗)
导读:试用期怀孕通常不能被辞退哦。怀孕的女职工在劳动过程中享有特殊保护呢。要是用人单位仅仅因为女职工在试用期怀孕就把人家辞退,那可就不合法啦。只有当女职工在试用...
试用期怀孕了可以被辞退吗
导读:试用期怀孕通常不能被辞退哦。怀孕的女职工在劳动过程中享有特殊保护呢。要是用人单位仅仅因为女职工在试用期怀孕就把人家辞退,那可就不合法啦。只有当女职工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并且这个条件跟怀孕没啥关系时,用人单位才有权利依法解除劳动合同。一、试用期怀孕了其实可以被辞退吗
通常情况下,女性员工在试用期怀孕并不影响其在此期间获得休假,还应尽享特别的劳动保护权益。若有雇主仅因女性员工在试用期阶段怀孕就采取解聘措施,那么这样的行为便显然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然而,若在试用期内,女性员工被证实无法满足公司的录用标准,并且这些标准与怀孕并无直接关联,那么雇主才有权依据法律规定,依法解除与该员工的劳动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试用期怀孕辞退员工补偿金多少合适
依法规定,在试用期间因怀孕而遭到解雇的行为属于非法。普遍情况下,用人单位须根据该劳动者在企业服务的年限,按一年为一个单位计算,最多支付一个月薪酬作为劳动者的经济补偿咨询。若任职不足半年,则应依照法律规定支付给劳动者半个月的薪资作为经济补偿。然而,对于那些处于试用期且因意外怀孕而遭解职的劳动者们而言,他们或许还需额外获得赔偿金的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三、试用期怀孕被公司辞退怎么赔偿标准
在试用期间,企业无正当理由解雇处于孕期阶段的员工,这一行为通常被视为非法的。在此情况下,您完全有权利要求恢复原有的劳动关系,或者申请让企业支付相应的赔偿金。而赔偿金的计算方法一般参照经济补偿的双倍原则。所谓的经济补偿,是指按照您在现在所在单位的任职时长,每满一年即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补偿标准;若工作时间不足半年,则需向您支付半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试用期怀孕一般不其实可以被辞退。怀孕女职工在劳动中享有特殊保护。如果用人单位仅仅因为女职工在试用期怀孕而辞退,这是不合法的。除非女职工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且该条件与怀孕无关,用人单位才能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试用期内怀孕能被辞退吗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其实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第一,用人单位如有正当理由,可与试用期内怀孕女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内,只要用人单位能够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即可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即使劳动者是“三期”内受保护的特殊职工。有的试用期女职工在婚后不敢怀孕,担心自己一旦怀孕,涉及到生产,单位就会将自己辞退。那从法律角度讲,女职工在试用期内怀孕能被辞退吗?针对这个问题,律图小编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就来为你解答。
众所周知,国家对于孕期女性劳动者的劳动权益给予了特殊保护,但这并不代表用人单位就一定不能辞退怀孕的女职工。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其实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1、用人单位如有正当理由,可与试用期内怀孕女职工解除劳动合同。
从《合同法》角度来讲,劳动者提供的劳动力是否符合用人单位的用工标准,是用人单位购买其劳动力并与其订立劳动合同的基础。同样,劳动法也考虑到双方的充分选择权,规定了试用期这一制度。在试用期内,只要用人单位能够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即可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即使劳动者是“三期”内受保护的特殊职工。
2、用人单位与试用期怀孕女职工解除劳动合同的合法理由。
在试用期内,如果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为劳动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这是完全合法的;如果用人单位以其怀孕为由而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认为因其怀孕而不符合录用条件,但是又没有相关证据支撑,那就构成非法解除劳动合同,是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的。
相关法律条文:
一、《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一条,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其实我们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一项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其实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第四项,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其实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
虽然在试用期内,法律对劳动者的保护相对较少,但也不是说就不保护。若女职工在试用期内怀孕的话,原则上单位是不能以此为借口将其辞退的。因此,说女职工试用期内怀孕能被辞退,这就是不准确的。不过,实践中要是怀孕女职工因为其他行为被单位辞退的话,也是其实可以的。更多相关知识您其实可以咨询律图淄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