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委员会可以收费吗(什么是业主委员会)
导读:业主委员会属于非营利性的团体啦,它本身是没有收费权的哦。只有获得物价部门颁发的“收费许可证”,才能进行收费呢。要是没提供法人证明、法定代表人以及银行账户资...
业主委员会可以收费吗
导读:业主委员会属于非营利性的团体啦,它本身是没有收费权的哦。只有获得物价部门颁发的“收费许可证”,才能进行收费呢。要是没提供法人证明、法定代表人以及银行账户资料,或者没法证明收费是合法的,那就没办法拿到那个证啦。收费的标准得经过物价局审核批准才行哟。业主要是觉得费用不合法,是其实可以拒绝支付的呢。党员们要是遇到这种情况呀,其实可以向纪委、市长办或者物价局去投诉哦。一、业主委员会其实可以收费吗
业主委员会的职权及收费事项
根据相关规定,小区业主委员会并未获得收费的授权。业主委员会是一个非营利性社会团体,并不具备收费资格。在实施收费行为时,需要向当地物价部门领取具有法律效力的"收费许可证"。
然而,业主委员会在申办该证件时,如未能提供有效的法人证明、法定代表人信息以及银行账户资料,亦或是无法提供足以证明其收费合法性的资格证明文件,都将面临无法获取收费许可证的困境。
此外,即使通过了上述资格审查,收费标准仍需由物价局进行严格审核和批准后方可执行。因此,业主委员会所收取的任何费用均属非法,业主有权利拒绝支付。若业主委员会成员中存在党员身份,他们可向当地纪委或者市长办公室、物价局进行投诉举报,以保护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第三十五条
业主委员会履行以下职责:
(一)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决议;
(二)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实施情况;
(三)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四)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我们的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五)监督管理规约的实施;
(六)督促业主交纳物业服务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七)组织和监督专项维修资金的筹集和使用;
(八)调解业主之间因物业使用、维护和管理产生的纠纷;
(九)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二、业主委员会需要办税吗
商业管理委员会(简称“业委会”)所获得的任何收入皆需要履行纳税义务。这些收入有可能来自银行账户中的存款收益、物业管理费的征收乃至其他各类费用的收取,以及业主或其他第三方的捐赠或赞助款。在这种情况下,业委会理应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对其财政状况进行透明且详尽的记录与报告,并依法编制财务报表以向税务部门进行申报。
《物业管理条例》 第十五条
业主委员会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事项,履行下列职责:
(一)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
(二)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三)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我们的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四)监督管理规约的实施;
(五)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三、业主委员会自治钱怎么办
业主委员会自治资金的管理及其运用
根据现行的法律和规章制度,小区的业主自治组织有权按照一定标准征收物业管理费用;但值得注意的是,小区的业委会在经授权或者相关规定的条件下才其实可以进行这方面的操作。对于物业管理费用的具体数额,通常情况下是由当地县级以上的行政管理部门来统一制定指导价格;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小区业委会亦可根据实际需要,召集所有的业主齐聚一堂,共同商议确定物业管理费用的定价问题,参考所聘请的物业管理公司所能提供的各类服务质量,为广大居民制定出合理且公平的服务费用收取标准,然后将此方案提交给相关的物价监管部门进行审批,同时还需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相关的备案手续。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条
物业服务收费其实我们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区别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物业服务收费办法,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业主委员会是非营利性团体,无收费权,需获物价部门颁发的“收费许可证”方可收费。未提供法人证明、法定代表人及银行账户资料或无法证明收费合法性,将无法获证。收费标准需物价局审核批准。业主可拒付非法费用,党员可向纪委、市长办、物价局投诉。
什么是业主委员会
业主委员会,是指由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代表组成,代表业主的利益,向社会各方反映业主意愿和要求,并监督物业管理公司管理运作的一个民间组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一、业主委员会定义:
业主委员会,是指由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代表组成,代表业主的利益,向社会各方反映业主意愿和要求,并监督物业管理公司管理运作的一个民间组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二、业主委员会成立的条件是什么?
1、入住率达到50%以上;
2、首批物业交付满2年,并且入住率超过30%的;
3、首批物业交付满3年的。
业主委员会委员由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由5至11人单数组成。
三、业主委员会委员应是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3、遵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模范履行业主义务;
4、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
5、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
6、具备必要的工作时间。
四、业主委员会产生方式是什么?
1、由业主或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依照《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以及各地的相关办法依照程序产生;
2、对于较大小区,业主先按照楼选举各自楼委会,然后每个楼委会推选代表,集中而成业委会;这样方式形成的业委会,主要负责楼间共有的管理;而楼委会,负责楼内共有的管理。
五、业主委会有哪些类型?
一种是在发展商、物业公司或当地小区办的支持、扶植、同意下形成的。表面上它具有合法性,因为通常这种业主委员会是到小区办进行备案的。但若细究,不禁质疑它究竟能体现多少业主的利益。一种是全体业主召开业主大会,成立业主委员会,到小区办备案。
成立业主大会的目的是什么?
有两个目的:一是为了实现业主自治;二是通过建立业主大会,以及建立各种制度,使业主的资产及相关的公共物业实现保值并增值。
六、业主委员会有工资吗?
1、业主委员会委员没有薪金但是其实可以获得补贴或者补助。
2、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共同决定成立或者由业主大会决定成立的团体,受业主委托决定和执行共同管理中的一些事务。业主委员会成员一般可分为选举产生的业主委员会委员和聘任的业主委员会工作人员如秘书等。
3、业主选举产生的业主委员会委员不是一个职业,因此不享有薪金待遇。但是,业主委员会委员为业主共同管理事务付出大量的时间和精力,甚至付出一些费用如通讯费等,因此业主委员会委员其实可以或者补助或者补贴。
4、业主委员会聘请的工作人员因为不是业主代表,是受聘完成业主委员会日常工作,因此业主委员会其实我们应当与受聘人签订劳动合同或者与劳动派遣单位签订派遣合同,受聘人员享有工资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