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的基本工资包括哪些(基本工资包括哪些)
导读:工伤医疗期的基本薪酬主要就是员工正常干活那会儿的工资报酬啦,像计时工资、计件工资这些都算,还有奖金、津贴与补贴啥的也在里面呢,不过加班工资可不算哦。设立这...
工伤的基本工资包括哪些
导读:工伤医疗期的基本薪酬主要就是员工正常干活那会儿的工资报酬啦,像计时工资、计件工资这些都算,还有奖金、津贴与补贴啥的也在里面呢,不过加班工资可不算哦。设立这个工伤医疗期基本薪酬的目的呢,就是为了保证员工在受伤期间能有个基本的生活水平,不会因为受伤就没了收入,生活过得太艰难啦。一、工伤的基本工资包括哪些
在员工遭受到工作事故伤害或患有职业病之前的正常工作时期内,他们理应获取的工资报酬便构成了工伤医疗期基本薪酬的主要组成部分。这些内容除了计时工资、计件工资以及奖金外,还涵盖了津贴与补贴等多种形式。然而,加班工资则通常并不被纳入其中。总的来说,工伤医疗期基本薪酬的设立目的在于确保员工在受伤期间仍能保持基本的生活水准。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其实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二、工伤的基本工资怎么计算
工伤员工在停工留薪期间,其原有的工资福利待遇保持不变,这些费用将被所在企业逐月进行支付。在核算基本工资方面,该数额通常是根据工伤员工受伤之前的大约12个月的总月平均工资来确定。若出现工伤员工的受雇服务时间不足12个月的情况,则应以其实际任职的总月份的平均工资为基础来计算相应的基本工资。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其实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三、工伤的基本工资是多少钱一个月
在工伤职工处于停工留薪期间,其原先享有的工资及福利待遇保持不变,应由用人单位按照固定周期进行支付。关于具体的基本工资额度,这主要依赖于职工在遭受工伤伤害之前所处的工资水平。一般而言,将会以该名职工在正常工作时期内的每月平均工资为准进行核算。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其实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工伤医疗期基本薪酬主要由员工正常工作时期内的工资报酬组成,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与补贴等,但不包括加班工资。其设立目的是保障员工在受伤期间的基本生活水准。
基本工资包括哪些
基本工资不包括下列各项:一支付周期超过一个月的劳动报酬,如季度奖、半年奖、年终奖、年底双薪以及按照季度、半年、年结算的业务提成等。二无确定支付周期的劳动报酬,如一次性的奖金、津贴、补贴等。基本工资不包括下列各项:
一支付周期超过一个月的劳动报酬,如季度奖、半年奖、年终奖、年底双薪以及按照季度、半年、年结算的业务提成等。
二无确定支付周期的劳动报酬,如一次性的奖金、津贴、补贴等。
法律依据:
《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四条 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
(一)计时工资;
(二)计件工资;
(三)奖金;
(四)津贴和补贴;
(五)加班加点工资;
(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第五条 计时工资是指按计时工资标准(包括地区生活费补贴)和工作时间支付给个人的劳动报酬。包括:
(一)对已做工作按计时工资标准支付的工资;
(二)实行结构工资制的单位支付给职工的基础工资和职务(岗位)工资;
(三)新参加工作职工的见习工资(学徒的生活费);
(四)运动员体育津贴。
第六条 计件工资是指对已做工作按计件单价支付的劳动报酬。包括:
(一)实行超额累进计件、直接无限计件、限额计件、超定额计件等工资制,按劳动部门或主管部门批准的定额和计件单价支付给个人的工资;
(二)按工作任务包干方法支付给个人的工资;
(三)按营业额提成或利润提成办法支付给个人的工资。
第七条 奖金是指支付给职工的超额劳动报酬和增收节支的劳动报酬。包括:
(一)生产奖;
(二)节约奖;
(三)劳动竞赛奖;
(四)机关、事业单位的奖励工资;
(五)其他奖金。
第八条 津贴和补贴是指为了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给职工的津贴,以及为了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影响支付给职工的物价补贴。
(一)津贴。包括: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劳动消耗的津贴,保健性津贴,技术性津贴,年功性津贴及其他津贴。
(二)物价补贴。包括:为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上涨或变动影响而支付的各种补贴。
第九条 加班加点工资是指按规定支付的加班工资和加点工资。
第十条 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包括:
(一)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因病、工伤、产假、计划生育假、婚丧假、事假、探亲假、定期休假、停工学习、执行国家或社会义务等原因按计时工资标准或计时工资标准的一定比例支付的工资;
(二)附加工资、保留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