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条件是哪些法律规定的标准(工伤认定的条件和规定)
导读:《工伤保险条例》明确规定,要认定为工伤得满足这些条件:一是在工作的时间和地点受伤;二是受伤情况与职业有联系;三是因为工作任务而直接或者间接导致的受伤;四是...
工伤认定条件是哪些法律规定的标准
导读:《工伤保险条例》明确规定,要认定为工伤得满足这些条件:一是在工作的时间和地点受伤;二是受伤情况与职业有联系;三是因为工作任务而直接或者间接导致的受伤;四是患上了职业病。另外,在下班回家的路上,如果遇到不是自己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遇到事故,也当作是工伤。一、工伤认定条件是哪些法律规定的标准
根据我国现行的《工伤保险条例》之规定,工伤认定的基本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劳动者受伤必须是发生在其正常的工作时间及工作地点之内;
其次,劳动者所受的伤情必须是因其职业性质所引发的;
第三,劳动者受伤必须是直接或间接地由于其所执行的工作任务而导致;
最后,劳动者受伤可能因患上职业病而引起。
然而,除此之外,如果劳动者在下班回家的途中偶遇了他人负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因乘坐城市轨道交通工具、客运轮船以及火车时遭遇事故,同样其实可以被认定为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实我们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其实我们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二、工伤认定条件包括哪些
进行工伤认定时,通常需要满足以下几个必要条件:
首先,必须是在工作时间及工作场所范围内,并且是因为执行相关职务而遭受事故所导致的损伤;
其次,也可能是在工作时间前后,员工为了推进工作和完成任务在工作场地内进行的准备或收尾工作过程中遭遇了事故;
此外,如果员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为履行其工作职责而遭遇到暴力或其他意外事件的伤害,同样其实可以被认定为工伤;
最后,如果员工患有职业病,那么这也属于工伤范畴;
另外,如果员工在因公出差期间,由于工作原因而遭受伤害甚至失踪,也其实可以被认定为工伤;
最后,如果员工在上下班途中,因为非个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等因素而受伤,同样其实可以被认定为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实我们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其实我们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三、工伤认定条件有几种类型标准
对于工伤认定所包含的诸多类型和相应认定标准,通常涵盖了以下几种情况:在正常工作时间以及工作场所中遭受因工作因素引发的意外事故而受到身体上的伤害;在劳动者完成工作任务的前后时间段内在工作场所内进行与本职工作相关的准备或收尾工作时,因为同样的原因而遭受意外事故导致的身体伤害;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由于履行自身工作职责而遭受来自外界的暴力或其他意外事件造成的身体伤害;由于患上职业病而导致的身体损伤;在因公出差期间,由于工作原因而遭受身体上的伤害或者因为事故而失去联系的情况;在上下班的过程中,由于非个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而导致的身体伤害;以及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的明确规定,其实我们应当被认定为工伤的其他特殊情况。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实我们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其实我们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认定需满足:工作时间地点内受伤、伤情与职业相关、因工作任务直接或间接导致、或患职业病。另,下班途中遇非本人主责交通事故,及乘公共交通工具遇事故,亦视为工伤。
工伤认定十级伤残条件有哪些
在工伤认定中,十级工伤伤残包括面部有瘢痕,植皮,异物色素沉着或脱失2 cm2;外伤后受伤节段脊柱骨性关节炎伴腰痛,年龄在50岁以下者;稚间盘突出症未做手术者;一手指除拇指外,任何一指远侧指间关节离断或功能丧失以及手掌、足掌植皮面积30%者等五十四种情况。一、工伤认定十级伤残条件有哪些?
1符合中度毁容标准之一项者;
2面部有瘢痕,植皮,异物色素沉着或脱失>2 cm2注:2为平方;
3全身瘢痕面积<5%,但≥1%;
4外伤后受伤节段脊柱骨性关节炎伴腰痛,年龄在50岁以下者;
5稚间盘突出症未做手术者;
6一手指除拇指外,任何一指远侧指间关节离断或功能丧失;
7指端植皮术后增生性瘢痕1 cm2注:2为平方以上;
8手背植皮面积>50 cm2注:2为平方,并有明显瘢痕;
9手掌、足掌植皮面积>30%者;
10除拇指外,余3~4指末节缺失;
11除拇趾外,任何一趾末节缺失;
12足背植皮面积>100 cm2注:2为平方;
13膝关节半月板损伤、膝关节交叉韧带损伤未做手术者;
14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
15一手或两手慢性放射性皮肤损伤II度及Ⅱ度以上者;
16一眼矫正视力≤0,5,另一眼矫正视力≥0. 8 ;
17双眼矫正视力≤0. 8 ;
18一侧或双侧睑外翻或睑闭合不全行成形手术后矫正者;
19上睑下垂盖及瞳孔1/3行成形手术后矫正者,
20睑球粘连影响眼球转动行成形手术后矫正者;
21职业性及外伤性白内障术后人工晶状体眼,矫正视力正常者;
22职业性及外伤性白内障,矫正视力正常者;
23晶状体部分脱位;
24眶内异物未取出者;
25眼球内异物未取出者;
26外伤性瞳孔放大;
27角巩膜穿通伤治愈者;
28双耳听力损失≥26 dB,或一耳≥56 dB;
29双侧前庭功能丧失,闭眼不能并足站立;
30铬鼻病无症状者;
31嗅觉丧失;
32牙齿除智齿以外,切牙脱落1个以上或其他牙脱落2个以上;
33一侧颞下颌关节强直,张口困难I度;
34鼻窦或面颊部有异物未取出;
35单侧鼻腔或鼻孔闭锁;
36鼻中隔穿孔;
37一侧不完全性面瘫;
38血、气胸行单纯闭式引流术后,胸膜粘连增厚;
39开胸探查术后;
40肝外伤保守治疗后;
41胰损伤保守治疗后;
42脾损伤保守治疗后;
43肾损伤保守治疗后;
44膀胱外伤保守治疗后;
45卵巢修补术后;
46输卵管修补术后;
47乳腺修补术后;
48免疫功能轻度减退;
49慢性轻度磷中毒;
50工业性氟病I期;
51煤矿井下工人滑囊炎;
52减压性骨坏死I期;
53一度牙酸蚀病;
54职业性皮肤病久治不愈。
二、工伤有哪些赔偿和待遇
一治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四康复治疗费。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的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本条第三款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五辅助器具费。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其实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六停工留薪期工资。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七生活护理费。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八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五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九伤残津贴。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
十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其实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十一丧葬补助金。职工因工死亡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十二供养亲属抚恤金。职工因工死亡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十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
劳动者在工作中所受的工伤在符合上述十级工伤时,其实我们应当及时进行治疗以及咨询相关工伤赔偿和申请赔偿的具体事项,当事人需要明确具体流程和申报材料的准备,减少不必要的时间和精力。同时十级工伤的鉴定是根据法律规定进行的,不得随意隐瞒或谎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