忘了续签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续签几次签无固定期限)
导读:要是把劳动合同给忘了续签,可要是满足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那些条件呢,那用人单位就得跟劳动者把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给补上。用人单位得赶紧跟劳动者商量着把这事...
忘了续签劳动合同
导读:要是把劳动合同给忘了续签,可要是满足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那些条件呢,那用人单位就得跟劳动者把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给补上。用人单位得赶紧跟劳动者商量着把这事儿给办了,要是因为这事儿给劳动者带来啥损失了,用人单位可能就得赔钱啦。另外啊,在这期间劳动者的权益得有保障,工资待遇啥的都得按照原来的合同来执行。一、忘了续签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怎么处理
未及时续签劳动合同时,若符合签无固定期限合同条件,用人单位应安排劳动者签。用人单位应与劳动者协商补签。若因此致劳动者受损,用人单位要担责。过程中劳动者合法权益须保障,工资、福利待遇按原合同约定履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其实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其实我们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二、忘了续签劳动合同怎么处理
若因疏忽而未能及时续订劳动合同时,雇主应尽速与员工进行补签事宜。于未完成续订期间内,员工仍然在公司任职的情况下,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仍旧保持不变。此种状况下,雇主应对前劳动合同中所约定的内容负责,维持原有薪酬待遇等给予员工。至于员工端,若发现雇主有意违反优先签订权,将很有可能被要求承担双倍薪酬作为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其实我们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其实我们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三、忘了续签劳动合同怎么赔偿的
若雇主忽视了续签劳工合同的义务,在理应签订正式合同的期间内没有完成此项工作,则员工有权向雇主索取未续签合约期间所产生的两倍薪资作为补偿。通常而言,此类赔偿金会从常规劳动合同期满翌日开始,直至最终补订成约为止,即对之前没有签署正式劳动合同的时段进行追溯。然而,最长的赔偿期限不得超过十一个月。这样做的目的在于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同时也能促使雇主更加重视并规范其用工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其实我们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其实我们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忘了续签劳动合同,如果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用人单位其实我们应当与劳动者补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尽快与劳动者协商补签事宜,若因此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用人单位可能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同时,劳动者在此期间的权益应得到保障,工资待遇等应按照原合同约定执行。
劳动合同续签几次签无固定期限
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连续签两次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后,第三次其实可以签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当然,若此时劳动者提出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话,那么就其实可以不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劳动合同连续签两次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后,第三次其实可以签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连续两次签订了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后,在第三次签订合同时,除非劳动者提出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否则都其实我们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无确定终止时间,是指劳动合同没有一个确切的终止时间,劳动合同的期限长短不能确定,但并不是没有终止时间。只要没有出现法律规定的条件或者双方约定的条件,双方当事人就要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一旦出现了法律规定的情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同样能够解除。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其实我们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其实我们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其实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其实我们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与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最大的区别在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没有确定的终止日期,用人单位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4条第1项即劳动合同期满为由终止劳动合同。签署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不等于劳动者端上了铁饭碗,用人单位永远无法与该劳动者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