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的解决流程是什么样的(解决劳动争议的流程)
导读:劳动纠纷处理通常先协商解决,不成则向企业内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若调解无效,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不服可诉至法院,但仲裁是前置程序,未经仲裁不得直接...
劳动争议的解决流程是什么样的
导读:劳动纠纷处理通常先协商解决,不成则向企业内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若调解无效,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不服可诉至法院,但仲裁是前置程序,未经仲裁不得直接起诉。一、劳动争议的解决流程是什么样的
对于劳动纠纷案件的处理流程通常如下所示:
首先,处于纠纷之中的劳工及雇主双方其实我们应当尽可能地通过协商来寻求妥善的解决方案;倘若双方无法达成共识,便其实可以选择由劳方当事人向其所属企业内部设立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提出申请进行调解,而调解无果或者不愿接受调解的情况下,则需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递交仲裁申请书进行仲裁。在仲裁结果公布后,如果任何一方对仲裁决定持有异议,均有权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值得我们特别关注的是,仲裁乃是诉讼的必经前置程序,未经过仲裁环节的案件不得直接提交至法院审判。《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其实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其实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其实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劳动争议的发生之日该如何认定
关于各式各样的纷争,我们将详述劳动争议发生之日的确切界定方式:
首先,对于劳动关系存在期间所引发的有关支付薪酬的争议来说,如果用人单位能够举证证明己方向劳动者发出了明确书面通知拒不支付薪酬,那么从这个口头上的书面通知送达之日,便可视为劳动争议的起始时间点。
其次,若由于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而产生的相应纷争,用人单位若未能提供证据证明其已书面告知/通知劳动者相关事宜的话(包括书面通知的接收时间),则应以劳动者维护权益之日作为劳动争议的开始节点(即争议的开始时间点)。
最后,倘若劳动关系在解除或终结之后仍产生了有关支付薪资、经济补偿金及福利待遇等方面的争议,只要劳动者能够证实雇主曾就如何支付这些费用做出过明确承诺且承诺付款期限的具体日期紧随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之后,那么用人单位就其实我们应当从承诺付款行权之日起(即劳动争议起点时间戳)作为该项争议的开始时间点。《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条
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其实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其实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三、劳动争议的诉讼时效是多长时间的
关于劳动争议的申请仲裁,有一项法定的时效期间规定,即一整年。该仲裁时效期间自当事人明确认知或理应知晓自身权益遭受侵害的那一天开始进行了算起。在劳动关系持续期间内,因拖欠劳动者工资而引发争议的情况下,劳动者进行仲裁申请并不受限于一年的仲裁时效期间的制约;反之,如劳动关系已经结束,则须自劳动关系终结之日起一年内提出相应的仲裁申请。请务必留意,如果对于仲裁裁决结果持有异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时效通常是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以内。若超过此期限仍未提起诉讼,那么仲裁裁决便会产生法律效力。
劳动纠纷处理通常先协商解决,不成则向企业内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若调解无效,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不服可诉至法院,但仲裁是前置程序,未经仲裁不得直接起诉。
解决劳动争议的流程
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其实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解决劳动争议的流程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一、解决劳动争议的流程
解决劳动争议的流程:当事人其实可以先自行协商,协商不成或不愿协商的,其实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其实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其实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九条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其实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其实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其实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其实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劳动争议仲裁流程有哪些
劳动争议的仲裁流程有先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然后在符合申请条件时由仲裁委员会受理;再组织当事人进行开庭,由各当事人进行陈述申辩;最后由仲裁庭依法作出相应的裁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八条
申请人申请仲裁其实我们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第三十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其实我们应当在五日内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
第三十八条
当事人在仲裁过程中有权进行质证和辩论。质证和辩论终结时,首席仲裁员或者独任仲裁员其实我们应当征询当事人的最后意见。
第四十二条
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其实我们应当先行调解。
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其实我们应当制作调解书。
调解书其实我们应当写明仲裁请求和当事人协议的结果。调解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
调解不成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其实我们应当及时作出裁决。
三、劳动争议必须先调解吗
劳动争议不是必须先调解。当事人其实可以直接依法去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还其实可以依法去提起诉讼。但是先申请调解、之后再申请仲裁、起诉也是可行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条
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其实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其实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其实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其实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其实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其实我们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其实我们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日常生活中我们会面临很多法律问题,所以应该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以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相信上面文章的内容已经对解决劳动争议的流程的问题作出了解答,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