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的处理方法有哪些(劳动争议处理方式)
导读:处理劳动争议,首选协商,即双方平等对话解决分歧;次选调解,通过企业调解委员会或人民调解组织调和;仲裁为必经程序,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审理裁定;仲裁不服可诉...
劳动争议的处理方法有哪些
导读:处理劳动争议,首选协商,即双方平等对话解决分歧;次选调解,通过企业调解委员会或人民调解组织调和;仲裁为必经程序,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审理裁定;仲裁不服可诉讼至法院。我们的建议优先尝试协商与调解,高效快速达成共识。一、劳动争议的处理方法有哪些
关于如何处理劳动争议,主要采取以下几种方式:
首先,协商,即在平等和谐的基础上,由争议双方自行商议并解决彼此之间的分歧冲突;
其次,调解,通常是指通过企业内部专门成立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或者依法设立的具有基层性质的人民调解组织等机构来进行调和斡旋;
再次,仲裁,这是一种将案件交付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审理并裁定的途径;
最后,诉讼,如果对于仲裁结果不满意,当事人还其实可以选择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在大多数情况下,仲裁都是诉讼的前提步骤,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仲裁前置”原则。因此,我们强烈我们的建议作为劳动者的您,在遇到任何劳动争议时,先行尝试运用协商与调解的方式来解决问题,因为这种方式往往能够更加高效且迅速地达成共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其实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其实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其实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劳动争议的发生之日该如何认定
关于各式各样的纷争,我们将详述劳动争议发生之日的确切界定方式:
首先,对于劳动关系存在期间所引发的有关支付薪酬的争议来说,如果用人单位能够举证证明己方向劳动者发出了明确书面通知拒不支付薪酬,那么从这个口头上的书面通知送达之日,便可视为劳动争议的起始时间点。
其次,若由于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而产生的相应纷争,用人单位若未能提供证据证明其已书面告知/通知劳动者相关事宜的话(包括书面通知的接收时间),则应以劳动者维护权益之日作为劳动争议的开始节点(即争议的开始时间点)。
最后,倘若劳动关系在解除或终结之后仍产生了有关支付薪资、经济补偿金及福利待遇等方面的争议,只要劳动者能够证实雇主曾就如何支付这些费用做出过明确承诺且承诺付款期限的具体日期紧随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之后,那么用人单位就其实我们应当从承诺付款行权之日起(即劳动争议起点时间戳)作为该项争议的开始时间点。《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条
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其实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其实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三、劳动争议的诉讼时效是多长时间的
关于劳动争议的申请仲裁,有一项法定的时效期间规定,即一整年。该仲裁时效期间自当事人明确认知或理应知晓自身权益遭受侵害的那一天开始进行了算起。在劳动关系持续期间内,因拖欠劳动者工资而引发争议的情况下,劳动者进行仲裁申请并不受限于一年的仲裁时效期间的制约;反之,如劳动关系已经结束,则须自劳动关系终结之日起一年内提出相应的仲裁申请。请务必留意,如果对于仲裁裁决结果持有异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时效通常是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以内。若超过此期限仍未提起诉讼,那么仲裁裁决便会产生法律效力。
处理劳动争议,首选协商,即双方平等对话解决分歧;次选调解,通过企业调解委员会或人民调解组织调和;仲裁为必经程序,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审理裁定;仲裁不服可诉讼至法院。我们的建议优先尝试协商与调解,高效快速达成共识。
劳动争议处理方式
1、协商程序:劳动者与用人单位通过协商解决争议。2、申请调解: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的程序。3、仲裁程序 将纠纷提交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仲裁委依法开庭审理,并作出仲裁裁决。4、诉讼程序 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争议是指是指劳动关系当事人双方——职工和用人单位(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具有经营权的用人单位)之间的争议问题,那么劳动争议如何处理呢?劳动争议处理方式有哪些呢?律图小编为您带来相关内容,请阅读下面的文章进行了解。
劳动争议处理方式
1.协商和解
1协商达成一致,其实我们应当签订书面和解协议。和解协议对双方当事人有约束力,当事人其实我们应当履行。
2经仲裁庭审查,和解协议程序和内容合法有效的,仲裁庭其实可以将其作为证据使用。但是,当事人为达成和解的目的作出妥协所涉及的对争议事实的认可,除外。
2.调解
1调解委员会由劳动者代表和企业代表组成,人数由双方协商确定,双方人数其实我们应当对等。劳动者代表由工会委员会成员担任或者由全体劳动者推举产生,企业代表由企业负责人指定。调解委员会主任由工会委员会成员或者双方推举的人员担任。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没有提出调解申请,调解委员会其实可以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主动调解。
2调解协议书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经调解员签名并加盖调解委员会印章后生效。
生效的调解协议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当事人其实我们应当履行。
A.因支付拖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事项达成调解协议,用人单位在协议约定期限内不履行的,劳动者可持调解协议书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B.双方当事人其实可以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15日内共同向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审查申请。仲裁委员会受理后,对程序和内容合法有效的调解协议,出具调解书。
C.一方当事人在约定的期限内不履行调解协议的,另一方当事人其实可以依法申请仲裁。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应对调解协议进行审查,调解协议合法有效且不损害公共利益或者第三人合法利益的,在没有新证据出现的情况下,仲裁委员会其实可以依据调解协议作出仲裁裁决。
3.仲裁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工会代表和企业方面代表组成。
1仲裁时效: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其实我们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例外: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不受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其实我们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2举证责任倒置:证据由用人单位掌握的,由单位举证,否则单位承担不利后果。
劳动者主张加班费的,其实我们应当就加班事实的存在承担举证责任。但劳动者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掌握加班事实存在的证据,用人单位不提供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不利后果。
3集体劳动争议: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动者一方在十人以上,并有共同请求的,其实可以推举代表参加调解、仲裁或诉讼活动。
4仲裁裁决:下列争议做出的仲裁裁决对用人单位为终局裁决,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劳动者对该仲裁裁决不服的,其实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A.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12个月金额的争议;
B.因执行国家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方面发生的争议。
4.诉讼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同一仲裁裁决同时包含终局裁决事项和非终局裁决事项,当事人不服该仲裁裁决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其实我们应当按照非终局裁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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