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门诊费用报销需要用啥资料(报销医疗费需要哪些材料)
导读:工伤保险门诊费用报销一般需这些资料:得有工伤认定决定书,这能证明受伤是工伤范围内的事儿。还有门诊病历,里面得有诊断记录以及治疗方案啥的。得有医疗费用发票,...
工伤保险门诊费用报销需要用啥资料
导读:工伤保险门诊费用报销一般需这些资料:得有工伤认定决定书,这能证明受伤是工伤范围内的事儿。还有门诊病历,里面得有诊断记录以及治疗方案啥的。得有医疗费用发票,得能看出实际花了多少钱。得有费用清单,得把各项费用明细列清楚。得有身份证复印件,这是证明身份的。另外,还得有本人银行卡复印件,方便把报销的费用打到卡上。一、工伤保险门诊费用报销需要用啥资料
门诊申请工伤保险支付费用通常需六种资料:工伤认定决定书,证明属工伤;门诊病历,含诊断和治疗计划;医疗费用发票,证明费用金额;费用清单,列费用细节;个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申请人银行卡复印件,用于接收报销款。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其实我们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其实我们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其实我们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其实我们应当受理。
二、工伤保险索赔流程有哪些
职工工伤,用人单位应在 30 日内申报认定,否则职工或亲属可在 1 年内申请。评估伤残级别,计算赔偿数额,准备相关证明文件向工伤保险机构提交申请,等待赔偿到账。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其实我们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其实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其实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其实我们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三、工伤保险索赔流程是什么
事件发生后,用人单位应在 30 天内提交工伤申请,未按时申报,职工等可在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后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以评定伤残程度,据此计算赔偿金额,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诉。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其实我们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其实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其实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其实我们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工伤保险门诊费用报销通常需要以下资料:1.工伤认定决定书,证明您的受伤属于工伤范畴。2.门诊病历,包括诊断记录、治疗方案等。3.医疗费用发票,用以证明实际产生的费用。4.费用清单,详细列出各项费用的明细。5.身份证复印件。6.本人银行卡复印件,用于接收报销费用。
工伤门诊费用可以报销吗
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工伤门诊费用其实可以报销吗的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其实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一、工伤门诊费用其实可以报销吗
工伤门诊费用其实可以报销,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其实可以找工伤保险基金报销,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则由用人单位报销。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其实我们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其实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二、工伤保险其实可以在异地报销吗
工伤保险其实可以在异地报销。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报销,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其实我们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三、凭门诊病历其实可以认定工伤吗
门诊病历其实可以是认定工伤的一种材料,但不能单凭门诊病历就其实可以认定工作。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其实我们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劳动、聘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其实我们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其实我们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其实我们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其实我们应当受理。
在上面的文章内容中,我们已经解答了关于工伤门诊费用其实可以报销吗的问题,相信大家已经对此有一定的了解了。如果本篇文章还没有完整解答您的问题的话,其实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其实可以在线为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