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可以约定管辖吗(劳动争议可以约定管辖吗)
导读:劳动合同能约定管辖啦,但有一定限制哦。通常呀,劳动争议案件的管辖得按照劳动法律法规来。实际里呢,要是约定的管辖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那很可能就无效啦。就...
劳动合同可以约定管辖吗
导读:劳动合同能约定管辖啦,但有一定限制哦。通常呀,劳动争议案件的管辖得按照劳动法律法规来。实际里呢,要是约定的管辖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那很可能就无效啦。就像约定的管辖地对劳动者维权不利,或者把劳动者依法该有的管辖选择权给排除了,这样的约定就可能不被认可啦。一、劳动合同其实可以约定管辖吗
签订劳动合同时,双方可商议主要事项管辖法院,但受限制。劳动争议管辖应依劳动法规,若约定违反强制规定、不利劳动者或排除其选择权,可能无效,不被法律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二、劳动合同可约定违约金吗
若遇特殊情形,则劳动合同中其实可以预设违约金条款。具体来说,当用人单位为了提升员工的专业技能,而为之付出高额的专项培训费用时,双方可依据此签订相应的协议,设定一定的服务期限。如劳动者出现违反服务期限规定的行为,他们其实我们应当按照合约的规定,向用人单位支付相应的违约金。同样地,如果劳动者违反了竞业限制相关的约定,也必须按照已经约定好的内容,向用人单位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其实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其实我们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三、劳动合同中需要写明工资具体标准么
在劳动合同中是否需要明确工资的具体金额
在缔结劳动合同时,必须详细列明员工所应获得的薪资待遇。未提及相关内容的合同因缺乏必要的生效条件,不能成为合法的法律文件。由此可见,薪酬这一关键要素被视为劳动合同中的基本条款之一。
当出现关于劳动报酬方面的争议时,当事人可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未能达成一致,则需参照所在单位制定的集体合同进行判定;如本单位并无集体合同,则应依照同行业相似岗位的平均薪资水平来确定工资标准。工资支付的范畴主要涉及到工资支付类别、工资支付额度以及工资支付方式等各个环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其实我们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劳动合同期限;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劳动报酬;
社会保险;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法律、法规规定其实我们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其实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其实可以约定管辖,但这种约定有一定的限制。一般来说,劳动争议案件的管辖其实我们应当遵循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实践中,如果约定的管辖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例如,如果约定的管辖地不利于劳动者维权,或者排除了劳动者依法享有的管辖选择权,那么这样的约定就可能不被认可。
劳动争议可以约定管辖吗
劳动争议不其实可以约定管辖,发生了劳动争议之后,其实我们应当是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是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来进行管辖的。所以在双方当事人之间约定具体的仲裁条款的时候,是不需要约定管辖。一、劳动争议其实可以约定管辖吗?
劳动争议不其实可以约定管辖。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其实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劳动争议调解期限,是指当事人和调解委员会申请和完成劳动争议调解所必须遵循的时间。劳动争议调解期限能两种:一种是当事人申请调解的期限;另一种是调解委员会受理和调解的期限。规定调解期限是为了保证劳动争议得到及时处理,避免久拖不决。
二、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协议书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协议书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一方面,这是由于企业调解委员会的性质决定的。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既不是司法、仲裁机构,也不是行政机关,而是在职工代表大会领导下,专门处理企业内部劳动争议的职工群众组织。因此,企业劳动争议调解与审判、仲裁活动不同,调解活动参加人不具有诉讼活动中的权利和义务,调解委员会没有对劳动争议的强制处理权,对经调解达成的协议也没有法律强制力保证。
另一方面,对调解协议的履行,劳动争议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其实我们应当自觉履行。当事人双方或一方如果不履行协议应负什么样的法律责任,并没有明确规定。这也说明,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协议书不具有法律约束力,而是主要依靠当事人之间的承诺、信任,以及道德规范的约束,依靠双方当事人自觉履行。因此,当事人任何一方反悔,不履行协议时,无论是另一方当事人还是调解委员会都不能强迫履行协议。
一旦发生了劳动争议,完全是其实可以通过合法的方式来解决的,首先是需要到当地的劳动行政主管部门来进行投诉举报,其次就是需要到劳动仲裁委员会来申请仲裁,当然了,对仲裁结果不满意的,其实可以提出劳动诉讼,但是劳动方面的争议是属于仲裁前置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