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是给基本工资吗(工伤工资是基本工资吗)
导读:工伤期间待遇不止基本工资哦。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原本的工资福利待遇保持不变呢,由所在单位按月发放。这里说的原工资福利待遇呀,就是职工受伤前正常工作时能...
工伤是给基本工资吗
导读:工伤期间待遇不止基本工资哦。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原本的工资福利待遇保持不变呢,由所在单位按月发放。这里说的原工资福利待遇呀,就是职工受伤前正常工作时能享受到的所有工资啦,像奖金、津贴以及补贴之类的都算。不过呢,一般加班工资可不包含在里面哦。一、工伤是给基本工资吗
请注意,在您因工伤而暂时无法工作的这段时间里,您的基本工资并非唯一相关的收入。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您有权在这段被称为“停工留薪期”的时期内,继续享有与您在受伤之前正常工作状态下相同的工资福利待遇,这部分待遇将由您所在的用人单位按照每月固定的方式进行发放。然而,需要特别指出的是,这里所提到的“原工资福利待遇”并不涵盖加班工资。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其实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二、工伤赔偿是按照工资总额吗
工伤赔偿并非单纯按照工资总额。一般来说,工伤赔偿包含多个项目,如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伤残津贴等。
医疗费按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停工留薪期工资通常按照受伤前的正常工资标准发放。
对于伤残津贴等,是根据伤残等级来确定比例,再结合本人工资来计算。本人工资一般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但如果职工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总之,工伤赔偿的计算较为复杂,需根据具体情况综合考量各种因素。
三、工伤期间的工资待遇是怎样规定的
工伤期间工资待遇通常按以下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其实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工伤期间的待遇不是只有基本工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这里的原工资福利待遇是指职工在受伤前正常工作时所享受的全部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但一般不包括加班工资。
工伤工资是基本工资吗
工伤工资是基本工资,若是职员的伤势是由于工作的原因才导致的,此时无疑其实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工伤赔偿,对于任何的民事主体而言,其在工伤期间,单位是不得扣除其薪资的。若是在工伤期间劳动合同的期限届满,此时也不得提出解除劳动关系。一、工伤工资是基本工资吗?
工伤工资是基本工资。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其实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解释:工伤停工留薪期内治疗或休养阶段,工资按正常上班发放,并且不能影响年终奖之类的效益。
二、工伤期间工资怎么算
1、发生工伤前在本单位工作已满12个月的,按工伤前12个月应发工资的月平均工资含基本工资、奖金和津补贴以及加班工资计算其原工资标准。
2、发生工伤前在本单位工作未满12个月的,按工伤前实际工作月数应发工资的月平均工资计算其原工资标准。
3、发生工伤前工作未满1个月的,按合同约定的月工资计算其原工资标准;尚未约定或者无法确定原工资额度的,按不低于本市职工上年度社会月平均工资的60%计算其原工资标准。
三、工伤赔偿时效起算点如何计算
1、《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其实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该规定明确了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主体、申请时效及其起算时间,以及受理申请的行政部门。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七条的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其实我们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一百六十八条规定:“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伤害明显的,从受伤害之日起算;伤害当时未曾发现,后经检查确诊并能证明是由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
职员在由于工作的原因受伤之后,单位不仅不其实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请求,还需要支付一定数额的经济赔偿金给职员。通常情形下,并非是职员一受伤就其实可以获得赔偿,而是需要向指定的机构,提出工伤鉴定的请求,继而确定工伤的等级之后,才其实可以享受工伤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