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如何计算(解除解除劳动关系补偿金怎么计算)
导读: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金咋算呀,主要看解除原因和劳动者工作年限呢。要是用人单位提出来解除合同,劳动者又没过错,那工作一年就给一个月工资补偿。工作年限超过半年不...
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如何计算
导读: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金咋算呀,主要看解除原因和劳动者工作年限呢。要是用人单位提出来解除合同,劳动者又没过错,那工作一年就给一个月工资补偿。工作年限超过半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算;不到半年的,给半个月工资补偿。这里的月工资呢,就是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那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哟。一、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如何计算
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计算,基于解雇原因和员工工龄。若企业主动解雇无过失员工,每满一年工龄补偿一个月工资。工龄超过半年不足一年按一年算,不足半年补偿半个月工资。月工资为解雇前12个月平均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与赔偿金的区别在哪
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付给劳动者的薪资补偿,依据服务年限和薪资水平确定。赔偿金则因用人单位违法终止劳资关系产生,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旨在惩罚违法行为,保护劳动者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其实我们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解除劳动合同最多补偿几个月的
处理解雇员工经济补偿时,依法解除合同者,员工可获得每满一年两个月工资赔偿;无过失性辞退等情况,则每满一年一个月工资补偿。六个月至一年按一年计算,不足六个月为半个月工资。但经济补偿年限上限为十二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的计算方式主要取决于解除的原因和劳动者的工作年限。如果是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无过错,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应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补偿。工作年限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解除解除劳动关系补偿金怎么计算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受法律保护,通常我们会认为劳动者会处于弱势,事实上,用人单位在聘用劳动者的过程中也会承担一定的法律风险。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国家规定了用人单位提前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一定的补偿金给劳动者,那解除解除劳动关系补偿金怎么计算?什么情形下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补偿金?一起通过以下文章作一个详细了解吧。
一、解除劳动关系补偿金怎么计算?
按《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应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劳动者赔偿金。经济补偿的标准为:劳动者在本单位每满一年工作支付一个月工资。超过半年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半年支付半个月工资。最高为12个月工资。月工资为:本人最近一年工资的月平均数。
二、哪些情形下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补偿金?
如下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1、劳动者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试用期内只需要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转正后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
2、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的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也不需要提前通知,需要用人单位举证并且书面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其实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其实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其实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其实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其实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其实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其实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有一定的期限,如果用人单位提前解除劳动合同,需要给劳动者工作满一年发放一个月工资的补偿金,以此类推,补偿金最多不超过12个月工资。但如果是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违反公司规定,给公司带来损失的,这种情形下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不违反法律,不需要承担补偿金的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