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假第一天必须是生产那天吗(必须行政复议范围包括那些)
导读:产假的第一天不是必须得是实际生产的那一天哦,一般提前半个月就其实可以申请开始休养啦。女劳动者生小孩能享受98天的产假呢,在生产之前还能申请15天的假期。要...
产假第一天必须是生产那天吗
导读:产假的第一天不是必须得是实际生产的那一天哦,一般提前半个月就其实可以申请开始休养啦。女劳动者生小孩能享受98天的产假呢,在生产之前还能申请15天的假期。要是难产的话呢,还能再多15天假期;要是生的是多胞胎,每多一个婴儿就又能增加15天假期。要是怀孕还没满4个月就流产了,能享受15天的产假;要是怀孕满4个月流产了,就能享受42天的产假啦。一、产假第一天必须是生产那天吗
产假首日是否必须为生产当天
非也,据了解,通常妇女在预产期前半个月即可开始享有产假。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凡女性企事业单位员工,在分娩(包括自然生产和剖腹产等情况)过程中,均可有权享受为期98日的产假福利待遇,其中包含了产前例行休假15日;若遇难产,其产假福利期限则应相应延长至15日;
至于生育不止一个胎儿者,则每增加一个新生儿,便可额外得到15日的假期。此外,对于早期流产(四个月以下)的女性员工,亦同样能享受到15个工作日的产假福利;而如果妊娠超过四个月发生流产,那么她们将有资格享有42个工作日的产假福利。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其实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二、产假期间工资发放标准是什么?
产假期间工资发放标准通常有两种情况。若女职工参加了生育保险,产假期间的工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工资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若女职工未参加生育保险,产假期间的工资由用人单位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支付。一般来说,产假天数按照国家规定,顺产为98天,难产增加15天等。需要注意的是,各地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有一些细微差异,具体以当地相关规定为准。同时,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而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三、产假最后一天必须是法定产假结束那天吗
不一定。产假的最后一天通常其实可以根据个人情况和公司规定进行灵活安排。法定产假结束后,若员工身体仍需休息,可与公司协商继续请假。但需注意,若超过法定产假期限仍未返岗,公司有权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在协商过程中,应遵循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制度,确保员工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同时,公司也应考虑到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工作与员工的休息需求。总之,产假最后一天并非必须是法定产假结束那天,可通过协商确定。
产假首日并非必须为实际生产之日,通常可提前半个月申请休养。女性劳动者生育享98天产假,产前可申请15天假期;难产增加15天;多胞胎每多1个婴儿增加15天。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享15天产假,满4个月流产享42天产假。
必须行政复议范围包括那些
一般来说,必须行政复议范围包括有: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处罚决定表示不服的、对行政强制措施、行政认可、行政确认、认为行政机关依法侵占经营权不服的、认为其行政机关有非法不作为的等等。一、必须行政复议范围包括那些
1、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2、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
3、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
4、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5、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
6、认为行政机关变更或者废止农业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7、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征收财物、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义务的;
8、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或者申请行政机关审批、登记有关事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办理的;
9、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受教育权利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履行的;
10、申请行政机关依法发放抚恤金、社会保险金或者最低生活保障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放的;
11、认为行政机关的其他具体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二、行政复议的受理范围有哪些
1、行政机关对公民或者是相关单位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或者是强制措施等行为其实可以进行行政复议。
2、行政机关作出的变更、准予、终止或者是终止某项许可的决定,其做出决定的对象可是许可证或者是合法的证书等,但是该决定影响到了相关权利人的权益。
3、公民其实我们应当现有的权利或者是利益,行政机关没有按照规定事项予以执行;或者行政机关其实我们应当向公民给予的义务,没有按照规定或者是按照要求进行执行。
行政复议,相关申请不需要缴纳费用,因为该程序是纠错程序,也是监督程序,并不是因为公民的过错所产生的,所以不需要缴费。
综上所述,只要是在行政复议的范围内的并且是符合行政复议的条件的话都是其实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的,对于人身,财产资格等权利的剥夺,这种比较严重的情况才属于行政复议的受理范围。除此之外的一些不是很严重的情况,就没有必要花人力,物力,精力对这个案件进行复查,以此来保证我们的工作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