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公摊面积房屋的注意事项有哪些(买房120公摊面积是多少?买房公摊面积注意事项有哪些)
导读:买房子的时候,一定要仔细研究公用分摊面积是怎么构成的,还有它的算法是啥样的。得知道楼梯啦、电梯啦这些东西算不算在里面。还要去查看开发商的测绘报告,确认分摊...
购买公摊面积房屋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导读:买房子的时候,一定要仔细研究公用分摊面积是怎么构成的,还有它的算法是啥样的。得知道楼梯啦、电梯啦这些东西算不算在里面。还要去查看开发商的测绘报告,确认分摊面积既准确又合理。另外呢,在看购房合同的时候,得留意关于分摊面积有差异时怎么处理的条款,特别是要是有补偿或者退款的规定,这样才能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呀。一、购买公摊面积房屋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在选购涉及公用分摊面积的物业房产之际,务必要认真研究并明晰该类房产的具体构成以及其公用分摊面积的计算方法。这其中包括了对那些被纳入到公用分摊范围内的各个部分进行深入理解,例如楼梯、电梯、走廊等等。
此外,还需要仔细查阅由房地产开发商所提供的测绘报告,以确保公用分摊面积的计算结果精确无误且合乎常理。与此同时,也应关注购房合同中所约定的关于公用分摊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尤其是是否存在明确的补偿或者退款条款。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八条
商品房销售其实可以按套(单元)计价,也其实可以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其实我们应当在合同中载明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
二、购买底商公摊面积时需注意哪些事项?
购买底商公摊面积时需注意以下事项:首先,要明确公摊面积的计算方式和范围,确保其合理性。查看开发商提供的公摊数据,包括楼梯、电梯、公共走廊等所占面积的明细。其次,注意公摊面积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避免因公摊面积过大导致实际使用面积减少。再者,在购房合同中应明确约定公摊面积的具体数值、变更条件及违约责任等,以保障自身权益。若后期发现公摊面积与合同约定不符,可依据合同追究开发商的责任。最后,可咨询专业律师或相关部门,了解当地关于底商公摊面积的规定,避免因不了解法规而遭受损失。
三、购买产权式商铺有哪些法律风险?
购买产权式商铺主要存在以下法律风险。一是产权瑕疵风险,可能存在产权不清晰、未完全取得产权等情况,导致后续权益难以保障。二是招商运营风险,开发商承诺的招商运营情况未必能兑现,可能出现商铺长期闲置无法出租的局面。三是资金监管风险,若开发商未对购房款进行有效监管,资金可能被挪用,影响项目建设和购房者权益。四是合同陷阱风险,合同条款可能对购房者不利,如霸王条款、格式条款等,一旦发生纠纷,购房者维权困难。购买时应仔细审查产权证明、合同条款等,必要时可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选购物业时,需详究公用分摊面积构成及算法,了解楼梯、电梯等纳入范围。核查开发商测绘报告,确保分摊面积准确合理。同时,留意购房合同中分摊面积差异处理条款,特别是补偿或退款规定,以保障自身权益。
购房合同面积含公摊面积吗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其实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购房合同面积含公摊面积吗问题带来帮助。一、购房合同面积含公摊面积吗
购房合同写公摊面积,按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其实我们应当在合同中约定套内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
并约定建筑面积不变而套内建筑面积发生误差以及建筑面积与套内建筑面积均发生误差时的处理方式。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
按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其实我们应当在合同中约定套内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
并约定建筑面积不变而套内建筑面积发生误差以及建筑面积与套内建筑面积均发生误差时的处理方式。
二、有租房合同公积金能取吗
租房合同其实可以取公积金出来。但是提取住房公积金是有限额的。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缴纳公积金后,符合相关条件的是其实可以将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出来的。一般情况下,住房公积金是不允许全部提出来的,只有在离职、调任、退休等特殊情况才其实可以全额提取出来。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
公积金的性质:
1.保障性,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制度,为职工较快、较好地解决住房问题提供了保障;
2.互助性,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能够有效地建立和形成有房职工帮助无房职工的机制和渠道,而住房公积金在资金方面为无房职工提供了帮助,体现了职工住房公积金的互助性;
3.长期性,每一个城镇在职职工自参加工作之日起至退休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这一段时间内,都必须缴纳个人住房公积金;职工所在单位也应按规定为职工补助缴存住房公积金。
公积金的特点:
1.普遍性,城镇在职职工,无论其工作单位性质如何、家庭收入高低、是否已有住房,都必须按照《条例》的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
2.强制性(政策性),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的,住房公积金的管理中心有权力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其实可以按《条例》的有关条款进行处罚,并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3.福利性,除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外,单位也要为职工交纳一定的金额,而且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利率低于商业性贷款;
4.返还性,职工离休、退休,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户口迁出或出境定居等,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将返还职工个人。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实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其实我们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其实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三、认购书和购房合同一样吗
认购书不等于购房合同。但如果认购书具备以下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其实我们应当认定为购房合同:
(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商品房基本状况;
(三)商品房的销售方式
(四)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
(五)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
(六)装饰、设备标准承诺;
(七)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
(八)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
(九)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
(十)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
(十一)解决争议的方法
(十二)违约责任;
(十三)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
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其实我们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其实我们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
商品房买卖合同其实我们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
(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商品房基本状况;
(三)商品房的销售方式
(四)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
(五)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
(六)装饰、设备标准承诺;
(七)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
(八)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
(九)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
(十)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
(十一)解决争议的方法
(十二)违约责任;
(十三)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在上面的文章内容中,我们已经解答了关于购房合同面积含公摊面积吗的问题,相信大家已经对此有一定的了解了。如果本篇文章还没有完整解答您的问题的话,其实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其实可以在线为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