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转岗降薪怎么算(工伤鉴定完可否转岗降薪)
导读:工伤工人转岗时如果工资降低,这被认为是不公平的。雇主应该根据工人的健康状况来调整岗位,但不能以此为理由降低工资。在停工留薪期,工人的工资应该保持不变。如果...
工伤转岗降薪怎么算
导读:工伤工人转岗时如果工资降低,这被认为是不公平的。雇主应该根据工人的健康状况来调整岗位,但不能以此为理由降低工资。在停工留薪期,工人的工资应该保持不变。如果新岗位没有太大变化但工资却减少了,这是违规的行为。工伤职工有权利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比如向法院提起诉讼。一、工伤转岗降薪怎么算
在某些情况下,工伤工人的转岗降薪行为可能被认为是不公正、不平等或缺乏合理性。若劳动者在遭受工伤之后,其劳动力因此受到限制,那么雇主有必要依据该员工的实际健康状况来为其选择合适的工作岗位,然而在此前提之下,不能因为这个理由而对他们适当削减报酬。按照相关规定,工伤员工在这段期间(即“停工留薪”)内,他们原本享有的工资福利待遇其实我们应当保持不变。假如在转岗进行之后,新的职务或者职责相较于之前的职位并未出现重大的变化,而雇主却擅自降低了员工的薪资水平,这种做法显然是不合规的。对于此类情况,工伤职工可采取相应的措施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例如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其实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二、工伤转岗降薪后工资如何发放
工伤员工转岗降薪后,工资发放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首先,需明确工伤期间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若转岗降薪,降薪后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企业应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若合同未明确,应按集体合同或同岗位其他员工工资标准发放。同时,要确保工资发放的及时性和足额性,不得无故克扣或拖欠。若企业违反规定,工伤员工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总之,在工伤转岗降薪情况下,要保障工伤员工的基本生活和合法权益,遵循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进行工资发放。
三、工伤期间调岗降薪是否合法
工伤期间调岗降薪通常不合法。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其实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用人单位不得在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内单方调岗降薪,否则工伤职工有权拒绝,并可要求恢复原岗位和原工资待遇。若用人单位违反规定,工伤职工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工伤工人转岗若降薪,被视为不公。雇主应据其健康状况调岗,但不得因此减薪。停工留薪期工资应维持原状。若新职未大变而薪资减少,属违规。工伤职工可依法维权,如诉诸法律。
工伤鉴定完可否转岗降薪
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工伤鉴定完可否转岗降薪的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其实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一、工伤鉴定完可否转岗降薪
劳动者在工作期间因工受到伤害的,用人单位其实我们应当立即采取措施救治受伤职工,用人单位应30日内为劳动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劳动者其实可以享受工伤待遇。进行工伤劳动能力鉴定后,劳动者如果不能适应原工作岗位的,经双方协商后其实可以转岗降薪,但用人单位不得单方转岗降薪。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劳动合同的变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其实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其实我们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工伤皮外伤是否需鉴定
工伤皮外伤需要鉴定。工伤是职工在生产劳动或工作中负伤。
根据国家规定,执行日常工作及企业行政方面临时指定或同意的工作,从事紧急情况下虽未经企业行政指定但与企业有利的工作,以及从事发明或技术改进工作而负伤者,均为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实我们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其实我们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三、工伤鉴定是否可复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其实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其实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
二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
三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
四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构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
五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
《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其实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其实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
二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
三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
四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构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
五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
在上面的文章内容中,我们已经解答了关于工伤鉴定完可否转岗降薪的问题,相信大家已经对此有一定的了解了。如果本篇文章还没有完整解答您的问题的话,其实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其实可以在线为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