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开除员工条件是什么(用人单位开除员工有哪些条件)
导读:用人单位开除员工得符合法定条件哦。通常呢,要是员工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像老旷工啦,或者严重失职给单位造成大损失之类的;在试用期间没符合录用条件;被依法追...
用人单位开除员工条件是什么
导读:用人单位开除员工得符合法定条件哦。通常呢,要是员工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像老旷工啦,或者严重失职给单位造成大损失之类的;在试用期间没符合录用条件;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情况,单位就能开除员工啦。不过单位得注意得有足够证据证明这些情况存在,而且开除的程序得合法才行。一、用人单位开除员工条件是什么
用人单位解除雇佣关系时,通常须遵循法律法规所制定的条件与流程。一般而言,若员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例如频繁旷工或因严重渎职行为对企业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等;或者在试用期内被证实无法满足岗位所需条件;又或是遭受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责等情形,用人单位有权依据相关规定予以辞退处理。然而,用人单位务必要确保自身具备足够的证据以支持解雇决定的合理性,同时解雇程序也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执行以保证公正公平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其实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有哪些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通常需满足以下条件:一是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二是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三是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四是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五是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六是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七是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
三、用人单位未签合同如何赔偿员工?
用人单位未签劳动合同,需向员工支付双倍工资。从用工之日起第二个月至满一年期间,每月支付两倍工资。若满一年仍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则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自满一年的次日起至满一年的前一日止,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
例如,员工工作了8个月未签合同,用人单位需支付7个月的双倍工资。若工作满一年未签合同,需支付11个月的双倍工资(除去满一年当天)。
此外,因未签劳动合同导致员工离职的,员工还可主张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开除员工通常需要符合法定条件。一般来说,如果员工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比如多次旷工、严重失职给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等;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用人单位其实可以开除员工。但用人单位要注意有充分的证据证明上述情况的存在,且开除程序要合法。
用人单位开除员工有哪些条件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其实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开除员工其实很多时候都是用人单位单方面的解除双方之间的劳动合同,当然,这也是单位在行使自己的解除权。而根据法律方面的要求,在开除员工的时候需要满足规定的条件,不然单位就要承担不利的法律责任。那究竟开除员工有哪些条件呢?接下来,律图小编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用人单位开除员工有哪些条件
关于开除员工有哪些条件,或者说什么情形其实可以辞退员工,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了以下三种情形:
1、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此条需注意两点:
a 医疗期,是指劳动者根据其工龄等条件,依法其实可以享受的停工医疗并发给病假工资的期间,而不是劳动者病伤治愈实际需要的医疗期。医疗期期限要依据劳动部颁发的《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来确定。
b 对于某些患特殊疾病如癌症、精神病、瘫痪等的,其实可以适当延长医疗期。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
⑴所谓“不能胜任工作”,是指不能按要求完成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任务或者同工种,同岗位人员的工作量。
⑵劳动者不能胜任劳动合同所约定的工作,用人单位应对其进行培训或者为其调整工作岗位,如果劳动者仍不能胜任原约定的工作,或者对重新安排的工作也不胜任,就意味着劳动者缺乏履行劳动合同的劳动能力。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
⑴客观情况,是指履行原劳动合同所必要的客观条件,如自然条件、原材料或能源供给条件、生产设备条件、产品销售条件、劳动安全卫生条件等。
⑵发生重大变化有两个前提:不可抗力和未为当事人预料且不能为当事人预料:比如:地震、水灾、战争或国家经济调整、企业兼并、迁移,资产转移等。如果这些重大变化足以使原劳动合同发生不能履行或不必要履行的变化,用人单位其实我们应当就劳动合同变更问题与此劳动者协商;如果劳动者不同意变更劳动合同,原劳动合同所确立的劳动关系就没有存续的必要。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其实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综上,我们了解到了开除员工有哪些条件。出于对劳动者利益的保护,在《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中,对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有相应的限制,换言之也就是不允许用人单位随意的解除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合同,避免给劳动者利益造成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