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超一年能起诉用人单位吗(单位工伤认定时间超期怎么办)
导读:一般来讲,员工得在一年时间内针对工伤去提出申请。要是错过了时间或者遇到了一些挑战,不过权利其实还在呢。要是遇到特殊情况,像是有不可抗力因素妨碍了按时申请,...
工伤超一年能起诉用人单位吗
导读:一般来讲,员工得在一年时间内针对工伤去提出申请。要是错过了时间或者遇到了一些挑战,不过权利其实还在呢。要是遇到特殊情况,像是有不可抗力因素妨碍了按时申请,又或者雇主答应承担责任,那员工依然有通过法律途径去争取权益的机会,也能保留赢得官司的希望。一、工伤超一年能起诉用人单位吗
在一般的情形之下,员工因工伤提起申请的有效期通常设定为一年。倘若超过此期限,可能会遭遇一定程度的挑战与困难,然而这并不意味着就完全丧失了向用人单位寻求法律救济的权利。若出现独特的情况,比如由于不可抗拒的外力因素导致无法在规定期限内提出申请,又或者用人单位承诺愿意承担相应的责任,那么当事人仍然具备胜诉的可能性。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其实我们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其实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其实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其实我们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二、工伤认定后多久能获得赔偿
一般来说,工伤认定后,赔偿的获得时间因具体情况而异。如果用人单位已参加工伤保险,社保经办机构会根据相关规定,在核定工伤待遇后,将赔偿款项支付给用人单位,再由用人单位转付给工伤职工。通常在60日内完成支付。若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全部赔偿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一般也会在认定工伤后的合理期限内支付,但可能会因协商、诉讼等程序而有所延迟,可能需数月甚至更久。总之,工伤赔偿的获得时间没有固定期限,关键在于用人单位和社保经办机构的办理效率及相关程序的进展。
三、工伤认定超一年还能向单位索赔吗
一般情况下,工伤认定超一年就很难再向单位索赔了。根据法律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其实我们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其实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其实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但超过一年未申请认定的,除非存在特殊情形,否则很难获得工伤赔偿。
通常情况下,员工需在一年内就工伤提出申请,逾期或遇挑战,但权利未绝。特殊情况下,如不可抗力阻碍按时申请,或雇主承诺担责,员工仍有机会通过法律途径争取权益,保留胜诉希望。
单位工伤认定时间超期怎么办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的规定,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须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提出申请,用人单位未提出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应在上述之日起1年内提出申请。单位工伤认定时间超期 ,依据劳动法规定,工伤申请其实我们应当在事故发生一年期限内申请,超过法律规定期限,劳动保障部门将不在受理,不能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无法获得劳动保障部门的工伤保险待遇,工伤申请其实我们应当提供工伤认定申请材料,在认定期限以内上交。
一、工伤认定超期的概念
工伤认定超期是指用人单位或伤者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要求作工伤认定时超过了法律法规规定的工伤认定申请时效。即超过了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期限。
二、工伤认定超期的成因及法律后果
一成因
1、用人单位未依法参加当地工伤社会保险,向劳动保障部门申请了工伤认定,社会保障部门也不会承担工伤职工的相关费用,反而会对用人单位带来消极后果,即工伤事故的频繁而被劳动保障部门处罚及依法由自己承担工伤职工的工伤待遇。所以能瞒则瞒,一来其实可以避免劳动保障部门的处罚,二来还会少支付工伤职工的工伤待遇。
2、用人单位工会组织工作人员考虑其自身利益或上级工会组织不知情或用人单位未建立工会组织而未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3、伤者或者其直系亲属不知道工伤申请时限或者即使知道但由于用人单位不配合而无法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时需要的申请材料。
4、伤者不知工伤待遇的具体标准与用人单位私了后反悔。
5、因第三人包括交通事故引起的原因致职工伤害而使用人单位或伤者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忽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二法律后果:
1、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受理用人单位或伤者或直系亲属、工会组织的工伤认定申请,因而无法获得法规规定的的工伤认定书;
2、伤者无法启动劳动能力鉴定部门的劳动能力鉴定;
3、如果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的话,伤者无法从劳动保障部门的工伤保险基金中获得工伤保险待遇。
3、两种救济途径的必经程序
上述两种救济途径,伤者均其实我们应当通过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伤认定、劳动争议申诉两个环节。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劳动争议仲裁部门不予受理的情况下,伤者才可向法院起诉。因为,如果不考虑第三人原因致伤的情况,因工伤事故而发生的纠纷毕竟是劳动争议纠纷,如《条例》第五十二条之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六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之规定。而且,伤者在申诉或起诉前,其实我们应当作司法鉴定:一其实可以确定赔偿金额,二其实可以确定申请时效或诉讼时效。前者的鉴定按一般人身损害伤残鉴定标准、后者司法鉴定其实我们应当是按《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
综上所述,单位工伤认定时间超期,如果超过期限,当事人其实我们应当通过劳动争议或者工伤认定部门,如果劳动仲裁部门不予受理,其实我们应当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起诉以前,其实我们应当做司法鉴定,确定申请和诉讼时效,法院按照人身伤害或者伤病致残标准进行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