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时工的工资必须要按月结吗(竞业限制补偿必须按月支付吗)
导读:按照劳动法规,小时工的薪酬得按月给,不能提前预支,也不能把一个月的工资留着不给。企业其实可以根据员工实际工作的天数来计算工资,也其实可以选择按月计酬这种更...
小时工的工资必须要按月结吗
导读:按照劳动法规,小时工的薪酬得按月给,不能提前预支,也不能把一个月的工资留着不给。企业其实可以根据员工实际工作的天数来计算工资,也其实可以选择按月计酬这种更灵活的方式,这样就能保证员工的权益不被损害。要是违反了这个规定,那就是严重违反了劳动法律,会给员工带来不好的影响呢。一、小时工的工资必须要按月结吗
关于小时工薪酬结算周期的相关法律规定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应在雇佣时即支付临时工的全部薪资而非拖延一个月再予发放。劳动法并未强制要求企业可将员工薪资推迟一个月发放,因此任何企业采取这种方式都无疑于违反了劳动法规。无论是以长期合同形式聘用的员工,还是暂时工作的临时工,其薪资均不得被拖欠一个月之久。对于临时工而言,他们的薪资其实我们应当按工作日计算或按整月计算,确保及时得到应得的报酬。
《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其实我们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二、小时工的社保缴纳标准是怎样的?
小时工的社保缴纳标准通常如下:一般以其小时工资为基数,按照当地规定的社保缴费比例来计算。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一般为20%左右(单位承担16%左右,个人承担8%左右);医疗保险缴费比例约10%(单位8%左右,个人2%左右);失业保险缴费比例1%左右(单位0.7%左右,个人0.3%左右)等。不同地区可能会有细微差异。且小时工与用人单位通常是劳务关系,若用人单位未按规定为其缴纳社保,小时工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用人单位补缴社保费用及承担相应的滞纳金等。
三、小时工的工资能否按周结算?
一般来说,小时工工资可按周结算。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若双方约定按周结算小时工工资,且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是合法有效的。但需注意,若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困难等原因需延期支付工资,应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一致。且用人单位应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若用人单位未按约定及时结算工资,小时工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根据劳动法规,小时工薪酬应按月支付,且不应预支或滞留一个月的工资。企业应按照实际工作天数计算工资,或选择更灵活的按月计付方式,确保员工权益不受侵害。违反此规定将构成对劳动法律的严重违背。
竞业限制补偿必须按月支付吗
如果单位确实是额外支付的竞业限制补偿金,允许双方约定支付的时间。但是如果用人单位将本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拆分成工资和竞业限制补偿金发放,则属于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应属无效。关于竞业限制一般是单位出于对自身商业秘密的保护,而与相关员工约定在其离职之后的一段时间内不能从事与之前工作相同的岗位,作为补偿单位需要支付相应的竞业限制补偿金。那这个竞业限制补偿必须按月支付吗?律图小编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竞业限制补偿必须按月支付吗
一般来说,如果单位确实是额外支付的竞业限制补偿金,允许双方约定支付的时间。但是如果用人单位将本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拆分成工资和竞业限制补偿金发放,则属于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应属无效。
但从保险角度而言,用人单位最好是在离职后按月支付比较稳妥,以规避可能的法律风险。
相应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其实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其实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其实我们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二、哪种补偿才合法
竞业禁止协议是否合法是会计人最关心的问题。
新《劳动合同法》第23条规定,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其实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
既然竞业禁止协议合法,那么,如何给予离职会计人补偿就成了影响会计人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
对此问题,新《劳动合同法》第23条也有明确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其实我们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在单位给予竞业禁止补偿时,劳动者一般会忽略几个问题。一方面,竞业禁止补偿必须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支付,不能约定包含在工资中;另一方面,竞业禁止补偿金必须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支付,支付周期为每月一次,提前支付、按季度支付等约定均不合法。”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法律顾问徐得均对《中国会计报》记者说。
至于违约金数额的限定,徐得均表示法律未限制,由合同双方自由约定。
这样一来,王志刚与公司签订的“每月工资包含竞业禁止补偿金”的条款就成了不合法条款。
也许是企业人事部门对新《劳动合同法》不了解,目前仍有不少企业选择“月工资包含补偿金”的方法。对于这种不合法的行为,某基金公司法务部负责人奉劝会计人在签署劳动合同时要尤为谨慎,“劳动者的价值是在工作中体现的,入职时签订的包含在工资中的补偿金与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与企业协商的补偿金数目相差是很大的,吃亏的往往是劳动者。”
因此只要当事人协商一致,那么既其实可以一次性支付也是其实可以按月进行支付的。而一般情况下竞业限制的约定时间是不能超过两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