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负债利息是如何计算的(租赁负债利息计算方式有哪些)
导读:租赁负债是承租方在租入资产时所确认的债务,这一债务体现在各种租赁形式里。其核算的金额就是租赁期起始日还没偿付的租赁付款总额在那个时点的价值,也就是按照租赁...
租赁负债利息是如何计算的
导读:租赁负债是承租方在租入资产时所确认的债务,这一债务体现在各种租赁形式里。其核算的金额就是租赁期起始日还没偿付的租赁付款总额在那个时点的价值,也就是按照租赁期起始日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进行现值计量。一般来说,租赁负债会被记录在非流动负债以及一年内到期非流动负债当中。一、租赁负债利息是如何计算的
租赁负债利息的精确计算方法
租赁负债作为新的租赁会计准则所规定的一项重要概念,它要求承租方在实际租入某项资产并确认为使用权资产的同时,对该笔租赁业务的债务情况予以明确,无论是在经营性租赁还是在融资性租赁等各类租赁形式中,这都必须被反映到资产负债相关报表中。
具体来说,租赁负债的核算金额应等于租赁期起始日期尚未偿付的租赁付款总额的时点价值。换言之,租赁负债应该按照租赁期起始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需要注意的是,租赁负债通常分别在非流动负债以及一年内即将到期的非流动负债类别中进行详细记录。
《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第二十四条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其实我们应当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其他准则规定其实我们应当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五条
在租赁期开始日后,发生下列情形的,承租人其实我们应当重新确定租赁付款额,并按变动后租赁付款额和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一)因依据本准则第十五条第四款规定,续租选择权或终止租赁选择权的评估结果发生变化,或者前述选择权的实际行使情况与原评估结果不一致等导致租赁期变化的,其实我们应当根据新的租赁期重新确定租赁付款额;
(二)因依据本准则第十五条第四款规定,购买选择权的评估结果发生变化的,其实我们应当根据新的评估结果重新确定租赁付款额。
在计算变动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承租人其实我们应当采用剩余租赁期间的租赁内含利率作为修订后的折现率;
无法确定剩余租赁期间的租赁内含利率的,其实我们应当采用重估日的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作为修订后的折现率。
二、租赁负债利息计算方式有哪些?
租赁负债利息计算通常采用实际利率法。实际利率是使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与租赁负债初始计量金额相等的折现率。
在每个期间,以租赁负债的期初账面余额乘以实际利率,得出当期应确认的利息费用。租赁付款额通常包括固定付款额及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付款额等。
例如,某租赁业务租赁负债初始计量为100万元,实际利率为5%,第一期利息费用为100万×5%=5万元。后续各期以此类推,随着租赁负债的逐渐偿还,期初账面余额减少,利息费用也相应降低。
实际利率法能更准确地反映租赁业务的经济实质,确保租赁负债的利息计算符合会计准则要求,为财务报表的编制提供可靠依据。
三、租赁负债利息的计税基础是怎样的
租赁负债利息的计税基础通常为其账面价值减去未来期间可予税前扣除的金额。在租赁开始日,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包括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等。后续随着时间推移,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的租赁负债利息增加租赁负债的账面价值。而税法对于租赁负债利息的扣除规定,可能与会计处理存在差异。一般来说,符合税法规定的租赁负债利息其实可以在所得税前扣除,其计税基础就为零(因为可扣除部分已在税前扣除);若税法规定某些租赁负债利息不可扣除,则计税基础等于其账面价值。总之,需根据具体的税法规定和租赁业务情况来确定租赁负债利息的计税基础。
租赁负债是承租方在租入资产时确认的债务,反映在各种租赁形式中。其核算金额等于租赁期起始日未偿付的租赁付款总额的时点价值,即按租赁期起始日未支付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计量。租赁负债通常在非流动负债及一年内到期非流动负债中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