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厂上班腰扭伤了算不算工伤(职工在工厂扭腰算不算工伤)
导读:在工厂干活因工作原因腰扭伤通常可认定为工伤,《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事故伤害应认定为工伤。腰扭伤与工作任务、环境相关一般...
在工厂上班腰扭伤了算不算工伤
导读:在工厂干活因工作原因腰扭伤通常可认定为工伤,《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事故伤害应认定为工伤。腰扭伤与工作任务、环境相关一般符合认定条件,但因自身疾病或故意行为导致的除外。遇此情况应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认定,提交相关证据,认定为工伤后可享受待遇。一、在工厂上班腰扭伤了算不算工伤
在工厂干活的时候,要是因为工作方面的原因,把腰给扭伤了,通常是其实可以被认定为工伤的。
你看那《工伤保险条例》里面就规定啦,职工在工作的时间里,还有工作的场所内,因为工作的原因受到了事故的伤害,那肯定就得认定为工伤啦。
像那种腰扭伤的情况,如果跟工作的任务,或者工作的环境有关系,就好比是因为要搬运很重的东西啦,又或者是长时间一直弯腰在干活之类的才导致的腰扭伤,一般来讲是符合工伤认定的条件的。
不过,大家得注意哦,如果这腰扭伤是因为职工自己本身就有的疾病引起的,又或者是故意去做了什么导致的,那可就不能认定为工伤啦。
所以,要是遇到这种情况,大家最好赶紧向工厂所在地区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去申请工伤认定,把相关的证据都提交上去,像工作的记录,还有医疗的诊断之类的。
然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认定的决定,如果认定为是工伤了,那职工就其实可以依法去享受工伤保险的待遇啦。
二、在工厂上班调岗本人不同意其实可以劳动仲裁么
大家都知道,按照相关的法律规定,那用人单位要是想调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必须得和劳动者好好商量,达成一致才行。
要是没经过商量,劳动者不同意调岗,用人单位就硬要给人家调岗,这就属于违反劳动合同约定的事。
劳动者要是碰到这种情况,就其实可以拿着这个理由去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让用人单位把原来的岗位恢复,或者给人家支付经济补偿金什么的。
不过,大家得注意,要是调岗是因为合理的生产经营需要这类合法的事由,并且也符合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单位的规章制度,那可能就没法得到支持。
所以,劳动者一定要把相关的证据留好,像劳动合同、调岗通知之类的,这样在仲裁的时候就方便多,也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三、在工厂上班第一天手指被压断算工伤吗
在工厂开启上班生涯的第一天,要是手指不幸被压断了,一般来讲是属于工伤范畴的。
我们按照《工伤保险条例》来说,只要是在工作的时间里,并且是在工作的场所内,因为工作的原因而遭受到了事故伤害,那就其实我们应当被认定为工伤。
上班的第一天那肯定是属于工作时间,而手指被压断这种伤害,又是在工作场所当中,由于工作的原因才引发的,完全符合工伤认定的那些条件。
员工,可得赶紧把这事告诉工厂的负责人,然后尽快去医院接受治疗,还要把相关的就医资料和证据好好保留下来,像是诊断证明、病历、现场的照片之类的。
工厂有责任和义务去协助员工申请工伤认定。
同时,员工自己也其实可以在事故发生的那一天起算的1年之内,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去提出工伤认定的申请。
要是工厂拒绝协助,或者还存在其他什么问题,员工可不能忍气吞声,得积极去寻求法律途径,好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可不能让自己白白受了伤还得不到应有的保障。
当我们明晰在工厂上班腰扭伤了算不算工伤这个问题后,还需关注与之相关的一些要点。比如工伤认定的具体流程,一般需要在规定时间内由单位或者职工本人提出申请,准备好相关的诊断证明、劳动关系证明等材料。还有工伤赔偿的标准问题,赔偿项目可能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伤残津贴等,具体数额会根据伤残等级等因素确定。如果您对工伤认定的细节或者工伤赔偿的计算等还有疑问,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会为您详细解答。
职工在工厂扭腰算不算工伤
职工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因为工作原因把腰部扭伤,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一款“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之规定,其实我们应当认定为工伤。其他情形把腰扭伤,不能认定为工伤。一、职工在工厂扭腰算不算工伤
在上班时间不小心把腰扭伤了属于工伤。职工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因为工作原因把腰部扭伤,符合法律规定的工伤范围。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其实我们应当认定为工伤。其他情形把腰扭伤,不能认定为工伤。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其实我们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二、工伤认定中的“工作时间”的理解
司法实践中考虑到上下班的合理时间,比如现在在比较多的城市,上下班时间交通比较拥堵,比如7点出发7点半之前就能到单位,如果8点出发可能9点半也到不了单位,员工为了避开高峰期早到单位,这时候也应该理解为工作时间。
另外工伤也明确规定了三种上班时间的例外:第一种上下班的合理时间内从事预备性和收尾性工作的遭受意外事故的;第二种上下班的合理路途上发生员工本人非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受伤的,第三因公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伤或者因意外事故失踪的。
其实可以看出工伤认定的时,工作时间只是一般条件,并非必要条件,只要工伤发生与其履行职务有内在的关联性,就其实可以认定工伤,并不是工作时间外就能排除工伤义务。
三、参加年会演出受伤算工伤吗?
公司组织的年会活动,虽然不属于生产经营,且与职员本职工作没有直接关联,但它仍属于单位行为。该行为是公司加强员工间相互沟通、增强企业凝聚力,提高工作效率的一种方式,是与生产经营工作存在一定的关联性的,这是一种特殊性质的工作安排。参加公司年会并表演节目,是服从公司特殊工作安排的具体体现。同时,表演的舞台当属工作地点,年会期间当属工作时间。
所以,职工参加单位包括单位工会、单位认可的兴趣小组等组织的各种业余文体活动中受伤,都其实可以认定为工伤。但是,如果是员工自发组织的文体活动中受伤,就不能认定工伤。
综上可知,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其实我们应当认定为工伤。“三工”即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工作原因中最核心的“工作原因”,是构成工伤的必要条件,“工作场所”和“工作时间”辅助证明工作原因,起补充的作用。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