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岗多久可以提被迫离职(单位提出待岗和自己提出待岗有何区别)
导读:待岗并非法定的可直接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若用人单位的待岗行为使劳动者无法按约定劳动,劳动者有权主张被迫离职。待岗时间长、严重影响收入与职业发展且单位无合理...
待岗多久可以提被迫离职
导读:待岗并非法定的可直接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若用人单位的待岗行为使劳动者无法按约定劳动,劳动者有权主张被迫离职。待岗时间长、严重影响收入与职业发展且单位无合理安排,如超一月无正当理由,劳动者可考虑以未提供劳动条件为由提被迫离职。无明确法律界限,需综合多因素考量,劳动者提被迫离职前要收集相关证据。一、待岗多久其实可以提被迫离职
待岗,它可不是那种法定的能直接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
要是用人单位搞出的待岗行为,让劳动者没办法按照劳动合同里约定的那样去劳动,那劳动者就有权利主张自己是被迫离职的。
一般来说,如果待岗的时间挺长的,对劳动者的收入还有职业发展都产生了严重的影响,并且用人单位还没法给出合理合法的解释和安排,就像待岗超过一个月还没啥正当理由之类的情况,这时候劳动者就其实可以好好考虑一下,以用人单位未提供劳动条件为理由,提出自己是被迫离职的。
不过,这里得注意,可没有一个特别明确的法律规定说具体到什么时候算是界限。
得把待岗的原因、待岗的时长,还有对劳动者权益产生的影响等好多方面的因素都综合起来考虑才行。
而且,劳动者在打算提出被迫离职之前,一定要好好收集相关的证据,像用人单位发的待岗通知,还有和用人单位沟通的记录之类的,这样就能有力地证明用人单位是有过错的。
二、贷银行的钱没有钱还人家会过来抓吗
通常来讲,银行最先会借助电话、短信以及信函之类的方式来催讨贷款。
要是长时间拖欠着不还钱,那银行就很有可能会把这件事儿给告到法院去。
到了诉讼的这个阶段,如果法院已经判决让你还钱了,可你还是死活不履行,那你就可能得遭遇被强制执行的状况。
这其中,就包含了好多情况,比如说把你的财产给查封起来,或者扣押住你的东西,再不然就是把你的银行账户给冻结住,甚至还会限制你进行高消费之类的。
要是你明明有那个还钱的能力,却故意躲着、坚决不执行法院的判决和裁定,要是情节特别严重的话,那可就有可能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到那个时候,你就会面临被抓捕的风险。
不过,如果说你真的是没有偿还的能力,而且还特别积极地配合法院的执行工作,一般情况下是不会被抓捕的。
三、贷银行的钱还不上会坐牢吗
通常来讲,要是单纯的贷款还不上,那这其实就是个民事纠纷,一般是不会让你去坐牢的。
但是,如果出现了下面这些情况,那就有可能构成犯罪,然后就得面临坐牢的风险。
比如说,通过那种编造一些虚假的事实,或者把真实的情况给隐瞒起来等手段,去骗取银行的贷款,这种情况就可能会构成贷款诈骗罪;
再有就是明明自己有还款的能力,却故意把财产给转移走,或者想方设法逃避还款,那这种行为就可能会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不过,要是你能特别积极地去和银行沟通交流,把自己的还款意愿给表明清楚,并且试着去制定一个比较合理的还款计划,一般情况下,银行通常都会通过协商、催收这类的民事手段来把问题给解决掉的。
总之,不管怎么,一定得特别重视还款这个义务,可千万不能马虎大意,不然很容易就会陷入到更加严重的法律困境当中去,到时候可就麻烦。
当我们探讨待岗多久其实可以提被迫离职这个问题时,还需关注一些与之紧密相关的要点。比如待岗期间的工资待遇问题,按照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在待岗期间也需要向劳动者支付一定的生活费,若未支付,劳动者权益就会受到侵害。还有待岗期间的社保缴纳问题,用人单位不能因为员工待岗就停止缴纳社保,这也是保障劳动者权益的重要方面。要是你对这些待岗相关的具体法律规定还存在疑惑,或者想进一步了解被迫离职的补偿等问题,就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获取专业解答吧。
单位提出待岗和自己提出待岗有何区别
待岗是指职工在与单位保持劳动关系的前提下,离开原岗位,并且暂时不安排新工作岗位的情形。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对职工待岗没有明确规定,《劳动合同法》第35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其实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单位提出待岗和自己提出待岗有何区别?
待岗是指职工在与单位保持劳动关系的前提下,离开原岗位,并且暂时不安排新工作岗位的情形。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对职工待岗没有明确规定,《劳动合同法》第35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其实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
因此,单位提出待岗的,关于职工待岗期间的待遇问题,《工资支付暂行办法》第12条规定: “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第58条规定: “企业下岗待工人员,由企业依据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支付其生活费,生活费其实可以低于最低工资标准,下岗待工人员中重新就业的,企业应停发其生活费。”因此,职工待岗期间享受的工资待遇标准应分情形而定。
如果是员工自己提出待岗的,如职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待岗的,由于员工在待岗期间没有提供正常的劳动,因而不享受最低工资保障,其间单位向其支付的工资待遇其实可以低于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职工经考核不能胜任工作,需安排培训待岗的,我们的建议单位在此期间向其支付的工资待遇以不低于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为底线。若双方协商不成的.单位其实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的规定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