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多久去鉴定伤残(工伤伤残等级鉴定去哪里鉴定)
导读:工伤鉴定有相应流程。完成工伤认定且伤情相对稳定,即停工留薪期满(最长不超24个月)时进行伤残鉴定。用人单位应在职工事故伤害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后30日内...
工伤多久去鉴定伤残
导读:工伤鉴定有相应流程。完成工伤认定且伤情相对稳定,即停工留薪期满(最长不超24个月)时进行伤残鉴定。用人单位应在职工事故伤害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后30日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特殊情况经报告同意可延长。若单位未申请,职工本人、近亲属或工会组织1年内可自行申请,完成认定后可做劳动能力鉴定保障权益。一、工伤多久去鉴定伤残
1.其实我们应当在完成工伤认定之后,等到伤情处于相对稳定的状态时,再去进行伤残鉴定。
这个时间点就是停工留薪期满的时候,不过最长也不能超过24个月。
2.用人单位有责任在职工遭遇事故伤害,或者依据职业病防治法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后的30日内,向统筹地区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交工伤认定申请。
倘若遇到特殊情况,只要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报告并获得同意,那么申请的时限是其实可以适当延长的。
3.要是用人单位没有按照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那么工伤职工本人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的1年内,都其实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当完成工伤认定之后,接下来就其实可以进行劳动能力鉴定,通过这个鉴定来明确伤残的等级。
这样的流程能够确保工伤职工的权益得到合理的保障和确认。
二、工伤鉴定伤残有哪些具体法律流程
工伤鉴定伤残的法律流程如下:
首先是申请工伤认定,职工所在单位应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在1年内提出。
其次是劳动能力鉴定,职工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委员会自收到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延长30日。
最后,对鉴定结论不服的,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三、工伤鉴定伤残后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工伤鉴定伤残后的赔偿标准根据伤残等级有所不同。
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以此类推,十级伤残为7个月。
对于需要离职的情况,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特殊可延长。
此外,还有医疗费、康复费、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等,按实际情况依规定报销。生活护理费根据生活自理障碍程度,分别按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支付。
当我们探讨工伤多久去鉴定伤残时,需要知道这只是工伤处理流程中的关键一环,与之紧密相关的还有许多要点。比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伤残鉴定后,后续的工伤赔偿标准该如何确定,它会依据伤残等级的不同而有很大差异。而且,若对伤残鉴定结果存在异议,该通过怎样的合法途径去申诉。这些都是工伤处理过程中极为重要的问题。要是你对工伤伤残鉴定时间、赔偿标准或结果申诉等方面还有疑问,别再纠结,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
工伤伤残等级鉴定去哪里鉴定
用人单位工商注册地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其实我们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其中对受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其实我们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在大多数情况下,工伤事故对工伤职工来说都是第一次遭遇,对工伤认定如何办理、工伤鉴定如何进行、工伤赔偿如何申请等事项一无所知也是比较正常的,因此,工伤职工要获得工伤赔偿、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首先必须了解怎么办理工伤认定,在取得工伤认定通知书后,最重要的就是要知道工伤伤残等级鉴定去哪里鉴定呢?
工伤伤残等级鉴定去哪里鉴定?
1、工伤鉴定的申请条件
1申请初次鉴定确认的条件,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停工留薪期满或停工留薪期内伤情处于相对稳定的状态,可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直系亲属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填报《劳动能力鉴定表》,并按规定提交相关资料。
2申请再次鉴定确认的条件,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其实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3申请复查鉴定确认的条件,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向负责初次鉴定的劳动鉴定委员会申请复查鉴定。
已终止工伤保险关系和劳动关系的申请人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按相关的政策规定中心不予受理。
2、工伤鉴定的经办机构
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确认实行省、市两级鉴定确认。省级社会保险局劳动鉴定中心为市级劳动能力鉴定经办机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同时为同级劳动能力鉴定经办机构。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其实我们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其实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其实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其实我们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3、工伤鉴定申报提交资料
1《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确认表》;
2《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告知书》
3工伤认定决定书或《工伤证》的复印件;
4被鉴定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一寸免冠近照;
5被鉴定人的病历、诊断证明、理化检验报告等诊疗资料的复印件;
6申请再次鉴定的,需提供初次鉴定结论通知书的复印件和收到初次鉴定结论通知书的有效时间证明;
7申请职业病鉴定的,需填写《信息卡》;
8法规、政策规定或中心根据鉴定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提供上述资料的复印件时,应将原件一并送劳动鉴定经办机构核对核对后退持有人保管。
综上所述,关于工伤伤残等级鉴定去哪里鉴定的问题,根据相关规定,对于初次进行工伤伤残鉴定的,应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办理,对于初次鉴定有异议的,应到省级劳动能力鉴定机构申请再鉴定,对于初次鉴定一年后职工出现伤情变化的,应到初次鉴定的机构申请复查。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