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办理农业户口(农民注意:申请成立农村种植合作社有哪些步骤?村民务必了解!)
一、怎么办理农业户口1、非农业户口转农业户口办理程序:经当地村委会、村小组同意,同时由村民代表十人以上同意,具接受证明,由村领导委员会在接受证明上盖章,再由村民...

一、怎么办理农业户口
1、非农业户口转农业户口办理程序:经当地村委会、村小组同意,同时由村民代表十人以上同意,具接受证明,由村领导委员会在接受证明上盖章,再由村民代表签名;经当地派出所同意,在接受证明上盖公章;经县局户政科同意,在接受证明上盖公章,最后就可以给办理成功了。
2、城市户口迁回农村的迁移条件有以下几点要求:因读大中专院校及技工学校而“农转非”,毕业后无工作安排回原籍的毕业生;夫妻一方是农业户口,非农业户口方在城镇无固定职业且在农村居住、生活的;在城镇无固定职业和住所,跟随父母在农村居住、生活的未婚人员;在城镇无固定职业,在农村分有住宅基地并建好房屋和编有门牌,且在农村居住、生活的本人、配偶和未婚子女;原征地办理了就地“农转非”,现要求“非转农”的,如户口和人员都还在农村生活居住的;已挂牌“村改居”的村委会,一律不得办理“非转农”迁入;已有规划“村改居”但还未挂牌的村委会,以上第4、第5项不得办理“非转农”迁入。
二、法律依据
国务院2016年2月印发《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若干意见》。
《意见》指出,鼓励各地区进一步放宽落户条件,除极少数超大城市外,允许农业转移人口在就业地落户。除超大城市和特大城市外,其他城市不得采取要求购买房屋、投资纳税、积分制等方式设置落户限制。
《意见》要求加快落实户籍制度改革政策。围绕加快提高户籍人口城镇化率,深化户籍制度改革,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举家进城落户,并与城镇居民享有同等权利、履行同等义务。
《意见》鼓励各地区进一步放宽落户条件,除极少数超大城市外,允许农业转移人口在就业地落户,优先解决农村学生升学和参军进入城镇的人口、在城镇就业居住5年以上和举家迁徙的农业转移人口以及新生代农民工落户问题,全面放开对高校毕业生、技术工人、职业院校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的落户限制,加快制定公开透明的落户标准和切实可行的落户目标。除超大城市和特大城市外,其他城市不得采取要求购买房屋、投资纳税、积分制等方式设置落户限制。
《意见》还要求加快调整完善超大城市和特大城市落户政策,根据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和功能定位,区分主城区、郊区、新区等区域,分类制定落户政策;以具有合法稳定就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年限、连续居住年限等为主要指标,建立完善积分落户制度,重点解决符合条件的普通劳动者的落户问题。加快制定实施推动1亿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方案,强化地方政府主体责任,确保如期完成。
在其中,大家需要注意的是:关于户口类别的选择,而根据新的人口服务管理要求,都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不再作农业与非农区分,然后带上双方的户口本、有效身份证等和其复印件的资料。大家如果还需要其他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蓝箭律师网进行法律咨询,蓝箭律师网会给你最专业的答复。
怎么办理农业户口拓展阅读

农民注意:申请成立农村种植合作社有哪些步骤?村民务必了解!
农业合作社是做什么的呢?那可多了,例如种植有机果蔬,为合作社成员提供资金、技术、农资、种子以及销售支持等都是农业合作社负责的。
其实农业合作社还有分为两种
一是农业生产合作社,主要是从事农业生产为主的合作经济组织;二是新时期的农业合作社全称是农业专业合作社,是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
种植专业合作社是以种植业为主的农户组成的经济体,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对内服务、对外盈利,团结种植户实现“统一品种种植,统一技术管理,统一品牌包装销售”等,农户通过种植和交售给合作社交易量获得二次返利。农村种植合作社该如何申请?
一般情况下申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共涉及工商、公安、税务、质监、银行 农业等多个部门。
种植合作社
步骤一:合作社名称预核准申请登记
成员5名以上,农业户口不少于80%,事先想好合作社名称。
5名成员(带户口本和身份证)一起到县行政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进行名称预核准申请登记,同时领取相关表格,按要求进行填写、签字和准备相关材料。办理之后的手续只要一名成员即可,不用全体都到。
步骤二:合作社设立
首先:工商行政管理局设立登记, 提交材料:1、设立登记申请书;2、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的设立大会纪要;3、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的章程;4、法定代表人、理事的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5、全体出资成员签名、盖章予以确认的出资清单;6、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成员名册和成员身份证明复印件;7、住所使用证明;8、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9、合作社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10、业务范围涉及前置许可的文件。
第二:公安局制定刻章,提交材料:合作社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种植合作社
第三: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提交材料:1、合作社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合作社法人代表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3、如受他人委托代办的,须持有委托单位出具的代办委托书面证明。
第四:国家、地方税务局申领税务登记证,提交材料: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2、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副本及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复印件;4、经营场所房屋产权证书复印件;5、成立章程或协议书复印件。
第五:办理银行开户和账号,提交材料:1、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及其复印件;2、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正、副本及其复印件;3、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及其复印件;4、经办人员身份证明原件、相关授权文件;5、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及其复印件;6、合作社公章和财务专用章及其法人代表名章。
第六:当地农经主管部门备案,提交材料:1、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2、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3、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4、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复印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