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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怎么区分(一字之差大不同!一文搞懂劳务关系、劳动关系两者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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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怎么区分(一字之差大不同!一文搞懂劳务关系、劳动关系两者区别)

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怎么区分

一、主体区分

劳动关系的主体特定为职工与用人单位,并要求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其中,劳动力的提供者须具有劳动者资格,用人单位必须具有用工资格。而劳务关系则不限于单位和自然人之间,还可以是单位之间、自然人之间,并且可能是两个以上的主体。劳务关系的主体在法律上仅要求具有普通民事主体资格,而不要求具有劳动者资格或用工资格。《劳动法》第2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法执行。”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在第一部分适用范围中对此进一步界定,其中第1条:“劳动法第二条中的‘个体经济组织’是指一般雇工在七人以下的个体工商户。”第5条:“中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在劳动法中被称为用人单位。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劳动法执行。根据劳动法的这一规定,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应当视为用人单位。”

也就是,在劳动关系中,提供劳动的一方只能是自然人,接受劳动的一方只能是按照法律规定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主体,而自然人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劳务关系中,劳务提供者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雇主也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所以,合同主体双方都是个人或者都是单位的,这种合同最为典型的,不可能是劳动合同。

二、关系的性质区分

劳动关系的当事人之间存在管理与被管理的隶属关系,劳动者除提供劳动外,还要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服从其安排,遵守其规章制度。劳动关系的当事人之间除了存在财产关系外,还存在特殊的身份关系,即劳动者是用人单位的成员,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也无的组成部分。而劳务关系属普通民事关系,只存在财产关系,双方当事人之间无特殊身份关系,无须一方是另一封那个单位中的成员,双方当事人之间不存在管理与被管理的隶属关系当事人关系的性质不同,是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本质的主要区别。

三、劳动主体的待遇区分

劳动关系中劳动者的待遇除了劳动报酬外,还包括社会保险、福利等待遇。而劳务关系中劳动者只有劳动报酬,不涉及社会保险。

四、适用的法律区分

劳动关系适用《劳动法》,而劳务关系适用普通民法。例如:在劳动合同中,用人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劳动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合理安排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如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等。如果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在法定休息休假时间劳动的,必须按照法律规定支付额外的工资。该类规定,主要体现在《劳动法》第36条、第38条、第40条、第41条、第43条、第44条、第45条、第51条。上述规定,目的在于维护劳动者的身心健康,用人单位不得通过合同形式排除劳动者的上述权利,否则相关条款应当认定为无效。发生劳动争议后,需要首先到提请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进行,不服才能到法院起诉。即仲裁是诉讼的前置程序。

对于劳务合同而言,劳务提供者的主要义务是在约定期限内提供劳务或者成果。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否则劳务提供者可以自行安排提供劳务的时间。至于是否在法定节假日提供劳务,每天提供多少时间的劳务等问题,双方可以自行约定;双方没有约定的,可以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处理。劳务报酬的数量,由双方直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不因劳务提供的具体时间而改变。发生劳务争议时,任何一方均可起诉解决。

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不同之处主要表现在上述四个方面,即适用的法律不同、劳动主体的待遇不同、关系的性质不同以及主体不同。对于每个不同之处,蓝箭律师网小编也已经做出了比较具体的阐述,希望能为您带来一些帮助,如果您还想要了解其他相关知识,请到蓝箭律师网站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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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怎么区分(一字之差大不同!一文搞懂劳务关系、劳动关系两者区别)

一字之差大不同!一文搞懂劳务关系、劳动关系两者区别

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怎么区分(一字之差大不同!一文搞懂劳务关系、劳动关系两者区别)

你知道如何区分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吗?

又是一年毕业季,很多刚出来工作的朋友,容易将劳动关系、劳务关系弄混,因而在职场上容易吃大亏!

为此,小编从以下7点给大家梳理两者的区别:

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怎么区分(一字之差大不同!一文搞懂劳务关系、劳动关系两者区别)


一、什么是劳动关系?什么是劳务关系?

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而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产生的法律关系。劳动者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工作,成为用人单位的成员,从用人单位领取劳动报酬和受劳动保护 。

劳务关系是指不构成劳动关系的,一方提供劳务、一方支付报酬的民事关系,如家庭或个人与家政服务人员之间的关系,个体工匠与帮工、学徒之间的关系,农村承包经营户与受雇人之间的关系等。


二、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主体的区别

劳动关系中的一方必须是是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用人单位,而另一方只能是自然人,而且必须是符合劳动年龄条件,能够履行劳动合同义务的自然人。

而劳务关系主体双方类型较多,可以同时都是法人、组织、自然人,也可以是自然人与法人、组织。我们通常说的“临时工”,就属于劳务关系中的一方。

三、适用法律不同

劳务关系中,双方的权利义务基于合同的约定产生,适用《民法典》相关规定;

而劳动关系由《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规范和调整。


四、国家干预性程度不同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权利义务除由劳动合同确定外,劳动法律法规还以强制的形式作出规定,如工作时间、解除合同必须依法进行、强制缴纳社会保险等。

劳务关系的双方的权利义务充分体现意思自治,主要根据双方的协商签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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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当事人之间在隶属关系方面的区别

劳动关系的主要特征是用人单位与当事人之间存在着隶属关系。劳动者除提供劳动之外,还要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服从其安排,遵守其规章制度等,成为用人单位的内部职工。

而劳务关系中,主体双方是平等的,劳动者提供劳务服务,用人单位支付劳务报酬,各自独立、地位平等。劳务关系不存在一方当事人是另一方当事人的职工这种隶属关系。


六、确定报酬的原则不同

在劳动合同中,用人单位按照劳动的数量和质量及国家的有关规定给付劳动报酬,体现按劳分配的原则;而劳务合同中的劳务价格是按等价有偿的市场原则支付,完全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


七、纠纷解决途径不同

因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必须先经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的,才能向法院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九条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而劳务关系发生争议后,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不需要先经过劳动仲裁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微课堂小问


Q:内退返聘人员,签订合同该注意什么?

根据返聘人员是否已届退休年龄而确定是否需要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对于已达退休年龄的员工被再次聘用时,建议用人单位与其签订书面劳务合同,明确聘用期内的工作内容、报酬、医疗、劳保待遇等权利和义务。退休人员与聘用单位之间的关系是依据聘用协议产生的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关系,退休人员权益遭到侵害时,完全可以处理民事纠纷的途径解决,即不适用劳动法律规定。虽然双方是劳务关系,但建议用人单位可为他们购买人身意外伤害方面的商业保险(例如雇主责任险)。因为一旦返聘人员受伤的,用人单位仍应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 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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